招商银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4
A 股简称:招商银行 A 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9-04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发出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8 月 23 日在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会议由刘元监事
长主持,应参会监事 9 名,实际参会监事 8 名,吴珩股东监事因公务未出席,委
托温建国股东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总有效表决票为 9 票。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含摘要,下同)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如下审核意见:
1.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本公司上市地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
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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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召开情况的监督意见
2019 年 8 月 23 日,监事会刘元、温建国、丁慧平、韩子荣、徐政军、王万
青、刘小明等 7 名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
案审议情况进行了监督,发表意见如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
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5 名,实际参会董事 14 名。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积极参与了对各项
议案的研究和审议,充分发表了专业意见,独立董事也就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全体参会董事均认真履行了职责。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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