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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华有线: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 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2.5 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北京银行单位结
       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结构性存款 337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周转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12.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产品类型                                 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单位结构性存款

    金额
                          75,000                              50,000
  (万元)

 预计年化收
                       1.75%-3.96%                         1.55%-3.75%
   益率



                                                                             -1-
 预计收益金
                    1,211.82-2,742.16                  715.55-1,731.16
 额(万元)

  产品期限                                 337 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是否构成关
                                            否
   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本次认购的理财产品所用资金均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
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根据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认购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
7.5 亿元,产品代码 TLBB20210352,期限 337 天,起息日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
到期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产品与 EURUSD 即期汇率挂钩。杭州银行向公司
支付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 1.75%,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为 3.96%的利息。
相关违约责任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根据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认购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
5 亿元,产品代码 DFJ2101195,期限 337 天,起息日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到
期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产品挂钩标的为 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发布的
三个月 Libor 美元利率。在结构性存款期限内,北京银行将对结构性存款本金按
照约定进行管理和运用,公司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 1.55%,预期到
期最高年化利率为 3.75%的利息。相关违约责任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二)风险控制分析




                                                                         -2-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购买的理财产品
        均为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产品存续期,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
        密切联系,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成立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时间   表人       (万元)
                                                                                             易专设
                                           经营中国银行业
杭州银                                     监督管理委员会     澳洲联邦、杭州市财政局、杭州
行股份                                     依照有关法律、     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1996   陈震山    593,020.0432                                                        否
有限公                                     行政法规和其他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狮控
司                                         规定批准的业       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务。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
                                           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
                                           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
                                           借;提供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     ING BANK N.V,北京市国有资
北京银
                                           代理保险业务;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
行股份
          1996   张东宁   2,114,298.4272   提供保管箱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实际控制     否
有限公
                                           务;办理地方财     人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司
                                           政信用周转使用     责任公司
                                           资金的委托贷款
                                           业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币兑换;
                                           同业外汇拆借;
                                           国际结算;结汇、
                                           售汇;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担保;资信
                                           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买卖和

                                                                                    -3-
                             代理买卖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自营和代客
                             外汇买卖;证券
                             结算业务;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业务;债券
                             结算代理业务;
                             短期融资券主承
                             销业务;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
                             它业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二)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9),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本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流
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
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628,414.82            1,581,803.52

                                                                   -4-
负债总额                                  285,395.88                       315,411.65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43,018.93                  1,266,39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529.45                        60,572.93
      截止 2020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622,997.83 万元,本次认购银行结构
性存款为 125,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20.0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认购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获得委托银行提供的
本金完全保证。但由于产品采取浮动收益,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
分别对应低档收益率、高档收益率,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
对不超过 12.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20-031 及临 2020-03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金额                                本金金额
  1       保本浮动收益      170,000           170,000       5,096.07           -
  2       保本浮动收益      125,000                     -          -        125,000

           合计             295,000           170,000       5,096.07        12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7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6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8.7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2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5-
             总理财额度                             125,000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