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8 公司简称: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直股份 600038 哈飞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韶辉 电话 0451-86528350 022-59800060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15号 电子信箱 capitalcopter@163.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2,099,931,904.72 24,035,124,460.30 -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821,269,479.13 7,717,758,780.35 1.34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45,185,583.26 606,762,857.47 -206.33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6,900,416,438.64 5,359,381,006.52 2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1,195,726.13 178,004,811.12 35.5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31,675,887.01 171,379,005.00 35.18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0741 2.4317 增加0.642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92 0.3020 35.5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92 0.3020 35.5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6,67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数量 份数量 (%) 股份数量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 国有法人 28.21 166,270,802 0 无 限公司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8.78 110,726,172 0 无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 国有法人 6.56 38,652,558 0 无 限公司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6.25 36,871,252 0 无 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1.59 9,400,675 0 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1.28 7,563,235 0 无 司-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 未知 1.18 6,940,208 0 无 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1.11 6,557,946 0 无 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未知 0.78 4,600,081 0 无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未知 0.70 4,129,610 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哈尔滨航空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中航直升机有限责 任公司为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 东,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公司运营更加 注重“提质、增效、升级”,公司产品更加注重“保障、体系、创新”,民机产业更加注重“订单、 服务、融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690,042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8.75%;实现营业 总成本 612,17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30.7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20 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35.50%。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