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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3-3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
展了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八
届董事会,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荣健担任,公司董
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甘立伟、独立董事王正喜任委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表决 2 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中直股份


并对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和 2021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议案,并
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阳航空螺旋桨有
限责任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中直股份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
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期满,为适应公司经
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对审计机构进行轮换,理由充分恰
当,变更合理合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执业资质,
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和会计税务服务等多个领域,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诚信记录较好,能够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工作
职责。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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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为 74 万元(含内控审计
费用)。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审计费用标准
和工作量的情况与年审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审阅公司年度报告情况
      (1)在年审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
      (2)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会计师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过
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发表了
各自的意见和看法。
      (3)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
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
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将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
总监就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和新租赁准则
的执行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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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
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
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
保障。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
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
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五)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在给出同意的审
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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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
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
康发展。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