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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1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20 年度,作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
暨独立董事,第八届独立董事为周春生先生、向锐先生和马思远女士。独立董事
的基本情况如下:
    周春生先生,历任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经济学家;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委员;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高层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主任、金融教授、
博士生导师;香港大学荣誉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
教授;南大傲拓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北亚
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中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本公司独
立董事。
    向锐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 高级会计师,全国
会计领军人才。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后研
究员。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商学院管理会计研究中
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四川省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
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四川省金融学会金融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
事。
    马思远女士,历任 KKR 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助理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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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东石油集团投资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投资经理;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总助;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主管。现任德到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清
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                                    是否连续两   股东大
 独立董               亲自出   委托出
           应出席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出席
 事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次数
 周春生       6          6       0             0           否         0

 向 锐        6          6       0             0           否         0

 马思远       6          6       0             0           否         0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重点关注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
等方面;以电话沟通、参与会议、邮件发送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
行动态。
    (三)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
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获取相关独立判断的资
料;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工作提供了
便利的条件,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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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我们按照公司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公司年
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
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本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524,796,898.6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451,877.71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到股本总额的 50%),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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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25,246,777.03 元 , 2020 年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1,425,591,797.93 元。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需求、投资计划等因素考虑,
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中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
出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
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
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的规定,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的
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对公
司内控制度评估情况的汇报,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我们还听取了审计师关于
公司内控情况的审核意见,关注内控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构
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
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计、PE
业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年度经营计划,向董事会发表了
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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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专项
审议,有效监督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持续督导,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较好的完成了
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规范化体系实施相关工作听
取汇报、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关建议;审阅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部严格按审计
计划落实各项工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并向公司董事会推选。
    董事会 PE 业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针对市场状况,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监
管要求确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发展方向;在充分考虑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对
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进行决策。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状况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其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对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发放;对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进
行审议;对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进行了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我们希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最后,我们对公司在 2020 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
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周春生、向锐、马思远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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