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的公告2016-01-23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1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监事会对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五名监事出席了会议。
监事会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等要求,认真审阅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料,经全体监事充
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
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监事会已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确定的持股计划持
有人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
因公司全体五名监事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