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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矿发展: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的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59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应收账款保理及
            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增加 2020 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
   贴现业务的额度,由原预计额度 100 亿元增加至 120 亿元,增加
   额度 20 亿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及应
   收票据贴现业务的额度为 160 亿元。
     本次增加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
   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加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2019 年 12 月 20 日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同意 2020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
票据贴现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2020 年 3 月 23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2020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公告》(临 2019-66)、《五矿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0-12)。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
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
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金额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五矿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
据贴现业务的公告》(临 2020-55)、《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0-57)。

    二、拟增加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情况
    根据 2020 年度公司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
实际发生金额,公司拟增加 2020 年度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
票据贴现业务额度,由原预计金额 100 亿元增加至 120 亿元,增加额
度 20 亿元。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
务额度适用的公司范围、交易对方情况及业务合同内容与前次相比未
发生变化,具体详见《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公告》(临 2019-66)。

    四、业务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
转,降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减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成
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
司整体利益。公司基于 2020 年度业务实际情况增加应收账款保理及
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支持相关业务的开展。

    五、本次交易审议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开展无追
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由原预计额度 100 亿元
增加至 120 亿元,增加额度 20 亿元,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以下授
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层决策具体操作相关事
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
收票据贴现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
收票据贴现业务具体额度等。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该项业
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增加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增加 2020 年
度该项业务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层决策具体操作相
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