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裁的 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1、程序合法 董事会根据提名人的提名,聘任了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2、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经考察,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及担任 相关职务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刘宁、孙茂竹、Zheng Wei、康彩练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