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2-08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
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确保公
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
权,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第一百零八条的内容               修订后:第一百零八条的内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划和投资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案;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案;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债务风险控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制、对外捐赠等事项;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考核事项、报酬事项和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六)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制定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十八)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事项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