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葛洲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或“公司”)聘任,就中国能源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拟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以 下简称“本次合并”或“本次重组”),担任葛洲坝的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已为中国能建拟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称“《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对本次合并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 称“相关人员”)在葛洲坝就本次合并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至《中国 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 期间(即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或“核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卖葛洲坝股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在专项核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及本次合并相关机构和人员 的如下保证:(1)其所提供给本所律师审核的所有文件均为真实的、 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所提供的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均全部真实;若文件材料为副本或 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2)其提供的关口头陈述均真 实、准确、完整、无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 本所律师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所提供的与出具本核查意见有关的 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核查意见。本所已严格履 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核查意见仅供公司本次合并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本次合并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内容,本所对本次合并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于二级市 场买卖葛洲坝股票事宜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合并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自查期间 (一) 本次合并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合并双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合并双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3.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4.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5.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 年子女)。 (二) 本次合并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本次重组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自葛洲坝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 至《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期间,即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二.本次合并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葛洲坝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查询证明》及其附件《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合 并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出具的承诺,纳入本次合并内 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于核查期间存在买卖葛洲坝股票 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葛洲坝股票的情况 股份变动数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量(股) (股) 2020/04/17 10,000 80,000 卖出 2020/04/24 10,000 90,000 买入 2020/04/27 20,000 70,000 卖出 2020/04/27 20,000 90,000 买入 2020/05/06 10,000 80,000 卖出 中国能建监 2020/05/07 10,000 90,000 买入 和建生 事 2020/05/22 10,000 100,000 买入 2020/06/11 10,000 110,000 买入 2020/07/02 20,000 90,000 卖出 2020/07/06 10,000 80,000 卖出 2020/07/08 10,000 70,000 卖出 2020/07/10 10,000 80,000 买入 股份变动数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量(股) (股) 2020/07/14 20,000 100,000 买入 2020/07/15 10,000 110,000 买入 2020/07/23 10,000 120,000 买入 2020/08/17 10,000 110,000 卖出 2020/09/03 20,000 90,000 卖出 2020/09/08 30,000 60,000 卖出 2020/04/17 1,000 20,200 卖出 2020/04/28 1,000 21,200 买入 2020/05/11 1,000 20,200 卖出 2020/05/12 1,000 21,200 买入 2020/05/14 1,000 22,200 买入 2020/05/15 1,000 23,200 买入 2020/05/22 1,500 24,700 买入 肖泉 葛洲坝监事 2020/05/29 2,000 26,700 买入 2020/06/11 1,000 27,700 买入 2020/07/02 2,000 25,700 卖出 2020/07/03 1,700 24,000 卖出 2020/07/06 5,000 19,000 卖出 2020/07/07 4,000 15,000 卖出 2020/07/08 6,000 9,000 卖出 股份变动数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量(股) (股) 2020/07/13 1,000 8,000 卖出 2020/07/16 1,000 9,000 买入 2020/07/20 1,000 8,000 卖出 2020/07/22 1,000 9,000 买入 2020/08/11 300 300 买入 2020/08/12 100 400 买入 中国能建员 马焰 2020/08/17 100 300 卖出 工 2020/08/18 200 100 卖出 2020/08/19 100 0 卖出 2020/07/10 1,000 1,000 买入 刘斌 葛洲坝员工 2020/07/13 1,000 0 卖出 葛洲坝员工 2020/08/27 2,500 2,500 买入 李丹阳 谢剑锋配偶 2020/12/28 2,500 0 卖出 和建生、肖泉、马焰、刘斌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葛洲坝股票的 行为,和建生、肖泉、马焰、刘斌已分别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进行上述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立;上述买卖葛 洲坝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 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 动机。 若上述买卖葛洲坝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 上缴上市公司。 自本声明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 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葛洲坝股票。前述期限 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行为。” 李丹阳对于在自查期间买卖葛洲坝股票的行为出具承诺如下: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本人配偶谢 剑锋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 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葛洲坝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 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 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 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若上述买卖葛洲坝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 上缴上市公司。 自本声明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不会 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葛洲坝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将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李丹阳配偶葛洲坝员工谢剑锋出具承诺如下: “进行上述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配偶李丹阳以个人名义开立;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 本人配偶李丹阳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 式向李丹阳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上述买卖葛洲坝股票的 行为,系本人配偶李丹阳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 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 动机。 自本声明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 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葛洲坝股票。前述期限 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行为。” (二)机构买卖葛洲坝股票情况 1.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股) 2020/07/31 90,485 1,949,538,724 买入 2020/08/03 4,456,000 1,953,994,724 买入 2020/09/17 1,743,100 1,955,737,824 买入 2020/09/22 998,800 1,956,736,624 买入 2020/09/23 3,759,300 1,960,495,924 买入 2020/09/24 6,344,500 1,966,840,424 买入 2020/09/25 5,650,800 1,972,491,224 买入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在自查期间买卖葛洲坝股票的行 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及承诺如下: “本单位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次重组有关信息及 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缓解疫情期间恐慌情绪,并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价稳定和股东利益开展的增 持行为; 本单位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葛洲坝股票、 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单位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葛洲坝 的股票。” 2.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情况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 日期 买入/卖出 (股) (股) 2020/04/15-04/20 1,377,380 10,582,980 买入 2020/04/24-07/16 8,413,760 2,169,220 卖出 2020/07/17-07/27 326,210 2,495,430 买入 2020/07/28 1,053,500 1,441,930 卖出 2020/07/29-08/24 768,341 2,210,271 买入 2020/09/01 2,210,271 0 卖出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对于在自查期间买卖葛洲坝股票的 行为,出具说明及承诺如下: “本单位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次重组有关信息及 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葛洲坝股票投 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 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葛洲坝股票的情形; 本单位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葛洲坝股票、 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单位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葛洲坝 的股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核查期末持股情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况(股) 2020/04/14-2021/03/19 204,600 买入 25,400 2020/04/14-2021/03/19 12,778,462 卖出 (2)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 核查期末持股情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况(股) 2020/04/14-2021/03/19 8,392,859 买入 2020/04/14-2021/03/19 7,520,730 卖出 申购赎回股份 2020/04/14-2021/03/19 3,570,000 2,579,529 增加 申购赎回股份 2020/04/14-2021/03/19 1,947,000 减少 (3)融资融券专用账户 核查期末持股情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况(股) 2020/04/14-2021/03/19 433,900 买入 2020/04/14-2021/03/19 353,900 卖出 2020/04/14-2021/03/19 68,900 0 转融券借入 融券卖出股份 2020/04/14-2021/03/19 148,900 融出 对于上述资产管理业务账户、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和融资 融券专用账户在自查期间买卖葛洲坝股票的行为,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及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 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 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 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 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 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 账户、融资融券专用账户买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是 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过程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 违规买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 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露给第 三方。”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核查期末持股情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况(股) 2020/04/14-2021/03/19 8,679,831 买入 275 2020/04/14-2021/03/19 9,285,331 卖出 (2)信用融券专户 核查期末持股情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况(股) 2020/04/14-2021/03/19 0 买入 278,800 2020/04/14-2021/03/19 0 卖出 (3)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核查期末持股情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况(股) 2020/04/14-2021/03/19 62,600 60,400 买入 2020/04/14-2021/03/19 132,065 卖出 对于上述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资产管理业务账 户在自查期间买卖葛洲坝股票的行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说明及承诺如下: “本公司在上述期间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 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 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 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 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 制清单豁免账户。 根据中信证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 务无需适用隔离墙限制清单、观察清单,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在 上述期间内的买卖不违反内外规定的要求。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 制度》等制度,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 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 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 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葛 洲坝股票的行为对本次合并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外,自查 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葛洲坝股票 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就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经 办 律 师 :汪中斌 负责人: 龚 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