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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富润:关于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公告2020-11-14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 2020-074 号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3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
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向江有归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7 号)核准,公司
向江有归、付海鹏等 18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泰一
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约定
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股东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出具的《关于
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作为公司收购泰一指尚 100%股权的重要交易对方,为体现对泰一指尚未
来经营业绩的信心,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自愿且不可撤销
的承诺如下:
    1、追加泰一指尚 2019 年、2020 年两年业绩承诺,其中 2019 年净利润不低
于 1.59 亿元,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7 亿元。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如泰一指尚 2019 年和/或 2020 年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本人将以
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二、泰一指尚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约定的业绩
承诺期间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均已完成相关业绩承诺。泰一指尚
2019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75,383,646.54 元,未能完成江有
归、付海鹏自愿追加的 2019 年度业绩承诺,泰一指尚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 83,616,353.46 元。
    三、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之补充约定
    根据《承诺函》约定,江有归、付海鹏(下称“补偿方”)需以现金或股票
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即 83,616,353.46 元。
    鉴于:
    1、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度均已完成相关业绩承诺。江有归、付海鹏出具的关于 2019 年、2020 年业绩《承
诺函》系其本人自愿追加,且未明确补偿方式,也未对补偿期限进行约定。
    2、上述补偿金额较大,补偿方江有归、付海鹏原始积累较少,其前期减持
股票所得资金已用于处理个人债务,其中江有归目前所持公司股票仍处于质押或
冻结状态,补偿方短期内存在较大资金压力。
    经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就补偿事宜达成补充约定:由江有归、
付海鹏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
83,616,353.46 元。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