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委托贷款公告2012-07-29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3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借款人):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八达集团”);
● 委托贷款金额和期限: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期限自借款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止。
● 委托贷款用途:宋都项目工程建设;
● 贷款利息:月利率 1 %(即:年利率为12 %);
● 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担保措施: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4300
万股股权质押,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都房产”)拟通过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
委托贷款给八达集团,借款金额人民币 1 亿元,贷款月利率 1 %
(即:年利率 12 % ),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
自借款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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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
式向八达集团提供人民币1亿元贷款。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委托贷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叁亿肆仟叁佰玖拾捌万元
注册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友谊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昌培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许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设备安装、建筑
装饰、地基基础、市政建设、幕墙安装、园林绿化、古建筑及消防工
程施工、预制构件、拆房、地下建筑、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销:服装、鞋帽、纺织品等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经营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过的总资产人民币286,422.61万元,
净资产人民币102,122.31万元, 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806,452.43万
元,净利润19,346.63万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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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贷款金额和期限:
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期限自借款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28 日止。
2、委托贷款利率:贷款月利率 1 %(即:年利率 12 % )
3、委托贷款的担保措施:
(1)兰州银行 4300 万股股权质押: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兰州银行 4300 万股股权
质押给恒都房产。
(2)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①王昌培、许国华、李光明对八达集团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②八达集团以其应收宋都项目 3800 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其
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两年。
(3)委托贷款担保范围:除上述(1)、(2)外,担保人的保证范
围还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费等一切费用。
4、委托贷款合同效力。
委托贷款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①恒都房产、民泰银行和八达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
人签字、盖章
②委托贷款合同中所述的担保措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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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经恒都房产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
2、本次委托贷款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
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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