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19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
月1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3月19日以现场和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选举俞建午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聘任汪萍女士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审议通过任命新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等各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俞建午、汪萍、孙树峰、彭政纲、龚睿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汪萍女士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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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名委员会:
委员:彭政纲、吴勇敏、俞建午
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彭政纲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计委员会:
委员:苏锡嘉、彭政纲、俞建午
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彭政纲、吴勇敏、汪萍
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彭政纲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审议通过聘任龚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审议通过聘任汪庆华先生、程戈先生、
戴克强先生、龚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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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审议通过聘任陈振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各位受聘任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宋都股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的议案》
根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为《A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王飞、刘忠等19人已离职离开公司,1名
激励对象死亡,根据《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20人已不具备《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A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同意并报备董事会取消王飞、刘
忠等20人的《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获授的880
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的《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3名,对应获授股票期权激励数量为4,327.22万份。
汪萍、龚睿二名董事属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
回避表决,其余5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有关安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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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
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关安排的公告》。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对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有关安排
发表了独立意见。
汪萍、龚睿二名董事属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
回避表决,其余5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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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简 历
俞建午:男,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政协委员、十一届人大代表、杭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委、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汪 萍:女,1967年出生,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监、副总裁、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具有多
年的战略组织、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投融资等经验。
汪庆华:男,1970年出生,浙江大学MBA,高级经济师,历任合肥宋都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都集团总裁助
理,副总裁,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程 戈: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学士学位,工程师。曾先后在南都
房产集团、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任杭州宋
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戴克强:男,1969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
杭州宋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监,集
团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龚 睿:男,1978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
会计师。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副
总监,证券投资部总监,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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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宁:男,1976年出生,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
师。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财务部副总监,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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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有关安排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有关安排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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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以上三备忘录合称为“《股权激励备忘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A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关安排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由于作为A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王飞、刘忠等19人已离职离开公司,1名激励对象死
亡,同意取消上述20人的《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并
注销其获授的880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的《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3名,对应获授股票期权激励数量为4,327.22万
份。
2、本次可行权的33名激励对象作为《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及可行权的33名激励对象符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董事会关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
忘录》以及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彭政纲、苏锡嘉、吴勇敏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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