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2013-03-27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 -02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公
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
都控股”)的通知,宋都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原 参与交易的 证券数量
交易时间 购回期限
股东 证券公司 (股)
浙江宋都控股 宏源证券股份有
2013-3-27 33,200,000 183 天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性质 股数 股数
本比例 本比例
浙江宋都控 无限售条
599,694,518 55.85% 566,494,518 52.76%
股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
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
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
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宋都控股的意
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
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
等)归属于宋都控股。
4、购回期满,如宋都控股违约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
份。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