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2013-06-28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 -04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0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与浙江亚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西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宋都集
团负责杭州市江干区圆梦园二期项目的开发管理,并按照销售收入的
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亚西亚公司承担与该项目相关的开发成本及费
用(详见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自 2009 年 12 月起,宋都集团分期多次出借资金给亚西亚公司,
用于圆梦园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截至 2013 年 6 月 28 日,亚西亚公
司尚未归还借款本金 13,550 万元及相应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以上借款的到期日均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宋都集团
应收亚西亚公司 13,550 万元本金及利息等债权转让给杭州泰翔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翔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债权转让相关事宜。
2013 年 6 月 28 日,宋都集团与泰翔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
宋都集团应收亚西亚公司 13,550 万元本金债权及从权利整体转让给
泰翔投资。杭州亚士创能科技有限公司、张祖标为泰翔投资在债权转
让协议项下的债务向宋都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债权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债权:
宋都集团转让给泰翔投资的债权,系宋都集团对债务人享有的债
权及从权利。
(二)转让价款
本次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3,550 万元。
(三)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泰翔投资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
向宋都集团支付人民币 1,355 万元,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
2、第二期付款:泰翔投资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
向宋都集团支付人民币 1,355 万元;
3、第三期付款:在 2013 年 8 月 25 日前,泰翔投资应向宋都集
团支付人民币 2,032.50 万元;
4、第四期付款:在 2013 年 9 月 25 日前,泰翔投资应向宋都集
团支付人民币 2,032.50 万元;
5、第五期付款:在 2013 年 12 月 25 日前,泰翔投资应向宋都集
团支付人民币 6,775 万元。
(四)债权转让的基准日
1、债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13 年 6 月 28 日。
2、自基准日起,标的债权归属于泰翔投资所有,泰翔投资对标
的债权享有一切权利,一切风险由泰翔投资承担。
三、履行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该协议的履行,旨在控制公司债权的风险,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
结构和有关财务指标,同时保障公司尽快获得现金流入,资产结构和
质量将得到优化,有利于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