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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信:*ST博信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414 号)(以下
简称“二次问询函”),要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于 10 个交易日内对《二次问询函》
所述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ST 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2022-046)。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公司年报审
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二次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鉴于公司有部分事项的回复需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8 日、2022 年 6 月 15 日、
2022 年 6 月 22 日、2022 年 6 月 29 日、2022 年 7 月 6 日、2022 年 7 月 13 日、
2022 年 7 月 20 日、2022 年 7 月 27 日和 2022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延期回复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基本完成《二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落实及回复
工作,但部分事项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再延期 5 个交易日
回复《二次问询函》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
示,详见《*ST 博信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2-036),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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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1.11 规定:“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
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
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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