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已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1 独立董事签章:(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关志强 汤 洋 占 磊 孙志鸿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