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科: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1-07-09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要求,我们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选举新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核公司董事候选人陈俊丽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庆先生的相关资
料,以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未发现《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的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情况。
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补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序中 付 伟 孙立武
二 0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