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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明科: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 310222 号】2022-04-28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001022022567000742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报告名称:
                          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文号: 永证专字(2022)第 310222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6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6 日

                          陈晓鸿(350100051454),
            签字人员:
                          赵睿(110001020108)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永证专字(2022)第 310222 号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科技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

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明天科技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1页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