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嘉股份:关于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2015-01-24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禾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 2011-2013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2011-2013 年,禾嘉股份未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
的净利润及各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
年末未分配利润 净利润 年末未分配利润
东的净利润
2013 年 5,169.23 5,363.40 2,671.81 -6,244.34
2012 年 1,994.34 -797.41 10,282.67 -8,916.15
2011 年 2,636.47 -2,791.75 49.90 -19,198.81
(一)关于 2011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2008 年 6 月修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
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
2011 年末,禾嘉股份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2,791.75 万元和-19,198,81 万元,均为负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
红条件,公司未能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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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 2012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2013 年 3 月修订),“除特殊情况外,在公
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在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其中,本款所述特殊情况是指: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并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情形”。
2012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797.41 万元和-8,916.15 万元,仍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法》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未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
(三)关于 2013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2014 年 5 月修订),“除重大投资计划或者
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以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根据成都市市政府的“北改”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汽成都配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成配”)所在地区的土地规划已做调整,
为积极支持成都市“北改”建设,中汽成配的生产厂区将进行异地迁
建。2012 年 12 月,中汽成配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签订《中汽成
都配件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凸轮轴生产线投资协议书》,约定中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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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将在新都区工业东区征用约 131 亩土地,用于汽车发动机凸轮轴生
产线项目建设。2013、2014 年公司投资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一、生产设备购置
生产加工设备 4,886.69 5,120.31
检测设备 438.50 242.04
配套设备 278.31 1,314.01
小计 5,603.50 6,676.36
二、厂房建设装修
厂房修建 1,643.26 2,602.35
变配电设备 71.79 652.44
空压系统 - 64.09
绿化工程 - 106.09
土地使用权 1,792.35 -
小计 3,507.40 3,424.97
合计 9,110.90 10,101.33
占当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21.50% 22.08%
注:2014 年比例为当年投资支出合计占 2014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例。
2013 年 末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和 母 公 司 报 表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别 为
5,363.40 万元和-6,244.34 万元,尽管公司当年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已经为正,但鉴于公司 2013、2014 年有重大投资计划,公司 2013
年未能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同意《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并同意提交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亦
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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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未来的现金分红规划
2014 年 10 月 16 日,禾嘉股份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除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以外,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30%”。未来随着公司实现业务扩展,盈利能力将逐步提高,
公司将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积极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
此外,2014 年 9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九天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天工贸”)出具了《关于业绩补偿及利润分配的承诺》,
九天工贸承诺:
1、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当年及未来 2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禾嘉股份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不低于 4 亿元、6 亿元、8
亿元。发行完成当年的净利润预计数下限按照本次发行完成至当年年
末的剩余时间折算,即发行完成当年的净利润预计数下限=4 亿元×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日至当年年末的剩余天数)/365。
如禾嘉股份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当年预
计数额下限,九天工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偿
给禾嘉股份,补偿的现金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当期应补偿的金额=禾
嘉股份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数额下限-禾嘉股份当期
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在上述承诺期内,九天工贸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禾嘉股份
每年将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 50%用于向股东现金分红的议案,并在召
开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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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有利于禾嘉股份给予投资者持续合理的投资回报,形成
稳定的回报预期,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模和比例。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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