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嘉股份: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3-28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洋,男,1970年3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经
济师、审计师、工程师。1987年至1992年就职于昆明市轧钢厂,主办
会计。1992年至1998年就职于昆明康立信电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8
年至2000年就职于云南安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2000年就职于云
南东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2004年至今就职于云南智德工程咨询
公司;云南勤天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受聘担任云南大
学、云南财经大学,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导师。自2013年6月29日起担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胡钢,男。1969年8月1日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
理专业,本科。1991年至2002年就职于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2002
年至2010年就职于招商银行关上支行,行长。2010至今就职于云南省
美术书法研究院,秘书长。自2013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林楠,女,1969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
融与财贸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13年6月29日起担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我们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我们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
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
票。
公司2014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了全部会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
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4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的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
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
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未发现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
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也未发现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未换届选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业绩预增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方面: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合理,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督促公司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3]37号)及等文件
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推动公司建立
透明及可持续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众股东的相关利
益。目前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在认真征求广大投资者意见的基
础上,董事会不断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并经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
报道,促进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
和信息披露,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等有关文件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防范了经营风险,合
理保证了资产安全和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随着公司经营
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内部控制还需不断修订和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
司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在机构设置、内控框架
调整等方面存在重要缺陷3个,相关缺陷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控制
目标的实现。公司按照责任主体,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缺陷进
行了整改,截止2014年12月31公司已完成上述整改及验收工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分别在专业委员会
中担任委员或召集人。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利益。
2015年,我们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
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加强自身勤勉
尽责的工作,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合
理化建议。
特此报告。
(下接独立董事签署页)
(本页为《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 洋(签署):
胡 钢(签署):
林 楠(签署):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