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禾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31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在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通过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向公司提供融资的

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

方通过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向公司提供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在

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事先通知和提交独立董事审阅,提供了相

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沟通。经过审阅,我们认为:此次追认的2015

年关联方通过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融

资的关联交易,及同意2016年关联方拟通过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聘任王跃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的独立董

事意见

    1.王跃华先生符合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
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能够胜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兼首席风险官的工作。

    2.公司聘任王跃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的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王跃华先生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

情况存在。



    (下接独立董事签署页)
(本页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   洋(签署):




        胡   钢(签署):




        林   楠(签署):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