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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易见:易见股份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12-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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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易见股份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      《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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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大会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特别提醒:
   (一)为配合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
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
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防疫工作,如有
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三)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中、高风
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建议通过
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须提前一天到昆明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检测报告参
加股东大会;低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供所在地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
测结果阴性的检测报告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国务院网站查询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网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四)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
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二、请参会人员配合现场会议的防疫安排,参会人员参会时须佩戴公司发
放的参会证。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
法及要求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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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士入场。
     五、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扰乱会议流程,
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和议事效率。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
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为保证会议效率,在本次所有议案审议后才进行股东
提问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宣读完成后举手示意,得到主
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每位股东每次提问和发言应遵循简明扼要的原则。
     七、建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股东提问内容涉及公司
商业秘密或者未披露信息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会议开始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九、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十、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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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原审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事务
所”)已连续多年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现公司综合考虑整体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
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执业资质:1992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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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
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32 人,注册会计师数
量为 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21 人。

     3、业务规模

     ( 1 )2020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

     (2)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76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41,725.7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2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
业保险,截止 2020 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405.91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7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
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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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5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5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1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邱俊洲、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包铁军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俊洲 2019 年度受到自律处分 1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覃业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2019年10月,大华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邱俊洲、田艳萍、张晓义、刘彬
作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及签
字年审会计师,存在未执行充分合理的审计核查、验证工作、未作出审慎尽责
专业判断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纪律处分,对大华事务所及其注册
会计师邱俊洲、田艳萍、张晓义、刘彬予以通报批评,通报中国证监会。

    3、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合计人民币
130.00万元。结合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审计工作量,经与大华事务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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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100.00万元,2021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2021年度合计审
计费用同比增加15.38%。

    二、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3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52、54、56 号 9 层南栋 0101-
908 至 912

     (5)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强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
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
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1997年至200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2005年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改名为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之后
天圆全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天圆全事务所已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4年,其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原审计机构天圆全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公司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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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整体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
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综合评估,公
司拟变更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续聘天圆全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对天圆全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地感谢。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
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前后任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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