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9-10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3,930,64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26,239,18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47,691,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1.265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9.339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92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郑国强先生 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 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1 人,董事郑国强先生出席会议,董事俞培俤先生、 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冷文斌先生,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卢世华 先生、陈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向公司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江山先生出席会议,监事王文贵先生、 梁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向公司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燕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6,239,1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股 47,691,46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专项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6,239,1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股 47,691,46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拟开展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6,239,1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股 47,691,46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拟开展直接融资工具进行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6,239,1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股 47,691,46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议案 3 涉及逐项表决,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原始权益人/差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额支付承诺人 1.02 基础资产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3 发行方式及发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行规模 1.04 产品期限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5 利率及确定方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式 1.06 募集资金用途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7 上市场所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8 偿债保障措施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9 决议有效期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1 融资额度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2 融资种类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3 发行时间及方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式 3.04 发行期限及品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种 3.05 资金用途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6 发行成本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7 担保事宜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8 决议有效期 773,930,6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备战律师、郭蓓蓓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