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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0-09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江丰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5 亿元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38.625 亿元(含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顺

泰”),因生产经营所需,以自有设备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融资人民币 1.7 亿元,为保障相关

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任等具体

事项以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兰州顺

泰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的商业、办公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

州江丰”)因生产经营所需,以自有设备向海通恒信融资人民币 1.8

亿元,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

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及文

件约定为准。兰州顺泰及另一全资子公司兰州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作为抵押人,分别以各自持有的商业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5 日、2020 年 5 月 30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

时公告 2020-035、2020-040 和 2020-054)。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上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

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

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 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法

定代表人为陈峰,注册资本:1 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

建造、销售商品房;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服务。

   (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352,953.96               342,581.35

  负债总额             292,431.56               327,582.91

   净资产              60,522.40                14,998.44

  营业收入             82,693.72                 2,704.43

   净利润                 6,256.72               -968.53

   (2)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顺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兰州顺泰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 兰州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法

定代表人为梁婧,注册资本:3000 万元,经营范围:海洋馆、水族

馆管理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的销售及租赁;房地产的开发、销售、

租赁;物业管理。

   (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44,962.05                47,683.04

  负债总额             42,460.00                45,505.32

   净资产                 2,502.05               2,177.72
  营业收入              108.43                     -

   净利润               -238.37                 -324.32

   (2)兰州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兰州江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近日,兰州顺泰与海通恒信签署《融资回租合同》,因生产经

营所需,以自有设备向海通恒信融资人民币 1.7 亿元,期限为 36 个

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海

通恒信签署《保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海通恒信

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兰州顺泰作为抵押人,与海通

恒信签署《不动产抵押合同》,以其名下持有的商业、办公物业提供

抵押担保。

    2、兰州江丰与海通恒信签署《融资回租合同》,因生产经营所需,

以自有设备向海通恒信融资人民币 1.8 亿元,期限为 36 个月。为保

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海通恒信签

署《保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担

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相

关担保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兰州顺泰和兰州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作为抵押人,分别与海通恒信签署《不动产抵押合同》,以各自持

有的商业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

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 38.6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89%。截止

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9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1、《融资回租合同》、《保证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