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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湘财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7-2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史建明                   蒋军                   许长安




       程华                    周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释义.................................................................................................................................... 1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
       三、本次发行及配售情况........................................................................................ 6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6
第二节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对比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9
第三节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2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3
第五节中介机构声明 ..................................................................................................... 24
第六节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32
       二、备查地点.......................................................................................................... 32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词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湘财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
                            指
 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股票的行为
 本次发行方案、发行方案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追加申购报价
 追加申购单                 指
                                 单》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询价对象名
 拟询价对象名单             指
                                 单》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 年 6 月 18 日
 股东大会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1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
案。

    2021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
案。

    2021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5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三)募集资金缴款与验资情况

    2021 年 7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
构(联席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2021 年 7 月 8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会验
[2021]2058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止,联席主承
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
购资金共计 43 笔(11 个特定投资者),金额总计为 1,736,599,964.96 元。

    2021 年 7 月 8 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
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 年 7 月 9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
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中准会验[2021]2057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2,968,124 股,每股发行
价格 10.04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736,599,964.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13,395,865.30 元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
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3,204,099.6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 172,968,124 元整,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550,235,975.66 元。

    发行人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
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7 月 22 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 172,968,124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发行股票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10.04 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
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4 元/股,
不低于发行底价。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172,968,124 股,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77 号)中发行股份数量的要求。



                                      3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
关决议的规定。

      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446,215   134,999,998.60     6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92,430   269,999,997.20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47,211   135,009,998.44     6
  4    顾建花                                  23,336,653   234,299,996.12     6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75,498   134,289,999.92     6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
  6                                            15,936,254   159,999,990.16     6
       合伙)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207,171   232,999,996.84     6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980,079    49,999,993.16     6
  9    陈娟萍                                  13,446,215   134,999,998.60     6
 10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9,960,159    99,999,996.36     6
 11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4,940,239   149,999,999.56     6
                     合计                     172,968,124 1,736,599,964.96     —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6,599,964.96 元,发行费用共计
13,395,865.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3,204,099.66 元。

      (六)锁定期

      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
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4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发行人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

      (九)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湘财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04,597,088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 亿元(含本
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序
                        募集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号
 一   增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湘财证券”)             不超过 42 亿元
 1    证券自营与直投业务                                       不超过 12 亿元
 2    金融科技、风控合规建设                                   不超过 3 亿元
 3    证券经纪业务及网点布局优化                               不超过 2 亿元
 4    资本中介业务(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                     不超过 25 亿元
 二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不超过 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47 亿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因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上限
(人民币 47 亿元),发行人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了调整。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事宜,2021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过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需
求确定了各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

 序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金
              募集资金投向             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号                                                                   额
 一   增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42 亿元        1,223,204,099.66元
 1    证券自营与直投业务                  不超过 12 亿元         500,000,000.00元
 2    金融科技、风控合规建设              不超过 3 亿元                 --
 3    证券经纪业务及网点布局优化          不超过 2 亿元                 --


                                          5
 4     资本中介业务(融资融券和股票
                                         不超过 25 亿元        723,204,099.66元
       质押等)
 二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不超过 5 亿元         500,000,000.00元
                   合计                  不超过 47 亿元       1,723,204,099.66元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本次发行及配售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2021 年 6 月 2 日报送的
投资者名单,共向 83 名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
资者名单包括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市后湘财股份前 20 大股东(新湖控股有限
公司为湘财股份的控股股东,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故不再向上述股东发送《认购邀请书》,
前 20 名股东顺延至第 23 名,不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2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8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
及 19 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本次非公开报送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后(2021 年 6
月 2 日)至询价簿记开始(2021 年 6 月 22 日)9:00 前,共有 17 名投资者表达了认
购意向,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 17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报送后至询价簿记前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姓名
         1                     海南天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艾芳兰
         3                       上海磐厚投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                                 朱炳泉
         5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7                                 夏同山
         8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12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何惠清
    14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                         广东厚德信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                                    顾建花

    申购报价结束后,因认购不足,经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7 月 1 日追加认购期间,共有
11 名符合条件的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追加认购期间,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
商以电子邮件和寄送的方式向 111 名投资者(包括前述 100 名投资者及追加期间新
增的 11 名投资者)发送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
追加期间 11 名新增投资者的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姓名
      1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陈娟萍
      6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徐茂极
      8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9                       上海临港管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1                         杭州九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
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中不
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
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T 日)9:00-12:00,共有 5 名认购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
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他
申购相关文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截止 2021 年 6 月 22 日中


                                       7
午 12:00,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上述认购对象汇出的保证金共计 4,167.95 万元。

      申购报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证金            申购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1                                  12.20         135,000,000         是          是
                 管理有限公司
      2               顾建花             10.04         134,300,000         是          是
      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4         134,290,000         是          是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4         135,010,000    无需缴纳         是
      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4         270,000,000         是          是
                   合计                   —           808,600,000         —          —

      截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中午 12:00,上述投资者均已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除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之外,其余 4 名投资者
均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
价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4 元/股。

      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低于批文核准数量
(804,597,088 股)、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47 亿元)
且认购对象数量未超过 35 名,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以首轮报价
确定的发行价格 10.04 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在《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止,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7 名认购对象提交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追加申购报价单》,
除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已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追
加认购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申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申购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
  1                                            10.04      160,000,00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4      233,000,000.00        是       是
  3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4       50,000,000.00        是       是
  4       陈娟萍                               10.04      134,999,998.60        是       是
  5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10.04       99,999,996.36        是       是
  6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0.04      150,000,000.00        是       是



                                               8
  7     顾建花                           10.04       100,000,000.00       是        是
                   合计                      —      927,999,994.96       —        —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首轮申购报价情况以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
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4 元/股,首轮认购价格在 10.04 元/股及以上的 5 名认购对象确
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由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首轮询价结束后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发行人与联席主承
销商协商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的价格为首轮询价形成的价格(即 10.04 元
/股)。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对《追加申购单》进行簿记建档,并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规
定进行配售。

       结合首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和追加认购的结果,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
计 11 名,发行价格为 10.04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72,968,124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736,559,964.96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1                                     13,446,215       134,999,998.60        6
                理有限公司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92,430       269,999,997.20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47,211       135,009,998.44        6
  4                 顾建花              23,336,653       234,299,996.12        6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75,498       134,289,999.92        6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
  6                                     15,936,254       159,999,990.16        6
              基金(有限合伙)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7                                     23,207,171       232,999,996.84        6
                    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                                      4,980,079        49,999,993.16        6
                    司
  9                 陈娟萍              13,446,215       134,999,998.60        6
  10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9,960,159        99,999,996.36        6
  11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4,940,239       149,999,999.56        6
                 合计                  172,968,124     1,736,599,964.96        —



                                         9
    (四)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1、发行对象备案情况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1 名,备案情况如下:

    (1)顾建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陈娟萍、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
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2)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其
各自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认购,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
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3)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购,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募基金,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登记和备案程序,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2、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
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
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
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Ⅱ、Ⅲ类,普通投资者按
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保守型、相对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
型(即 C1、C2、C3、C4 和 C5)。本次湘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10
中风险(即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C2 和 C1 的普通投资者主动要求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且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年龄在 16
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损失),并签署《风险揭示
书及投资者确认函》后,可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如下:

                                                投资者类别及风
 序号                  发行对象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险承受等级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1                                            专业投资者 I 类          是
                         司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类          是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类          是
   4                     顾建花                 普通投资者 C5            是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类          是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
   6                                            专业投资者 I 类          是
                     限合伙)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类          是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类          是
   9                     陈娟萍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0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1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5            是

       3、发行对象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对象
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1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法定代表人      崔春
     注册资本       26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590222J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3,446,215 股,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注册资本       866,575.74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11894442U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证券经纪;证
                    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代销;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凭
                    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期限内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6,892,43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3,447,21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顾建花



                                         12
     身份证号       320524********2129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问渡路 93-22 号
    投资者类型      自然人

    顾建花本次认购数量为 23,336,65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      钱俊文
     注册资本       167,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137180719N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经营范围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3,375,49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6 号 6 号楼 3 层 6-99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熙诚金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59,87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1FHGLXE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
                    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经营范围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15,936,254 股,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经营范围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
                     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3,207,17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1 号 3 层 301
   法定代表人        白力

       注册资本      553,164.390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634984232A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
                     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980,07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9、陈娟萍

       身份证号      330125********1027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钱塘社区 12 组浜岸上 85 号
   投资者类型        自然人

       陈娟萍本次认购数量为 13,446,21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4
   10、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西湖区教工路 1 号 11 幢 2 楼
  法定代表人       赵建华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0709543369
                   一般项目:生产、加工:电视机、机顶盒、显示器、安防产品、LED 照
                   明灯具、水表及水表表头、采集器、通讯及移动通讯产品、音视频产
                   品、信息类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智能产品及系统、电子产品(除卫
                   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多媒体产品;数字电视机、数
                   字机顶盒、数字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多媒体产品、通
                   讯产品、电子元器件、新能源技术、汽车充电设备、电动汽车设备、
                   环保仪器和设备、环保、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污水处理的技术服务和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数字电视机、数字机顶盒(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
                   电子产品(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显示器、安防
                   产品、LED 照明灯具、水表及水表表头、采集器、音视频产品(除音
   经营范围
                   像制品)、信息类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汽车充电设备、电动汽车设
                   备、智能产品及系统、通讯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多媒体产品、
                   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配件、环保仪器和设备、预包装食品、饮料、
                   服装鞋帽、纺织品、日用百货、机械五金、家电产品、贵金属、金属
                   材料及制品、金属矿产品、钢材、五金、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
                   易制毒化学品外)、工艺美术品(文物除外)、轮胎、灯具的批发、
                   零售和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承接电动汽车充电站
                   的系统设计及电动汽车充电站工程;房地产中介(国家禁止的、限制
                   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证经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
                   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9,960,15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苏州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苏州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摆宴街华成大厦 1 幢 114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渝涵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1377106448
                   开展地方配套项目、本市重点生产性建设项目及横向经济联合、三来
   经营范围        一补等项目的投资业务,销售公司投资所分享的产品、提供经济技术
                   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有价证券投资。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

                                         15
                  金交电、纺织品、通讯器材、计算机、日用百货、木材、装饰材料;
                  财务咨询、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贵金属设计及产品
                  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珠宝首饰制造;装帧流通人民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4,940,23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
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保荐代表人:何声焘、彭强

   项目协办人:王元园

   项目组经办人员:傅雪松、马嘉辉、姚召五、郭欣晨、张介阳、蔡辰、张思卿、
廉政安

    联系电话:021-60870878

    传真:021-60870879

    (二)联席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员:寿佳敏

    联系电话:021-50293511

    传真:021-68865938

    (三)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16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员:邹琳

联系电话:010-56800332

传真:010-56800332

(四)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员:白依凡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传真:0531-68889001

(五)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高怡敏、刘宁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

(六) 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负责人:田雍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伟、张言伟、刘飞飞

联系电话:010-88356126

传真:010-88354837

(七) 验资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17
负责人:田雍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言伟、刘飞飞

联系电话:010-88356126

传真:010-88354837




                                 18
                   第二节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1,645,763,419       61.36
   2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6,372,245        12.91
   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79,584,348          2.97
   4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094,308          2.17
   5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45,686,938          1.70
   6     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                           14,220,000          0.53
   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13,700,000          0.51
   8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1,713,924          0.4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
  9                                                   11,471,622          0.43
         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
  10                                                   7,609,300          0.28
         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234,216,104        83.3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
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1,645,763,419       57.65
   2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6,372,245        12.13
   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79,584,348          2.79
   4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094,308          2.03
   5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45,686,938          1.60
   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92,430          0.94
   7                       顾建花                       23,336,653          0.82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207,171          0.81
   9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5,936,254          0.56
 10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4,940,239          0.52
                             合计                     2,279,814,005       79.8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9
    (一) 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72,968,12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25,347,767         64.33   1,898,315,891     66.49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956,642,527           35.67   956,642,527       33.51

        合计           2,681,990,294        100.00   2,854,958,418     100.00

    本次发行前,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1.3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伟。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仍为黄伟。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二) 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更
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三) 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将保持不变。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证券服
务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发行前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亦不会
发生重大变化。

    (四) 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 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 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20
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
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
批准和披露程序。




                                  21
第三节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
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
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2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
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人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
交易尚需向上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节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四、审计机构声明

五、验资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何声焘                  彭强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

   本公司已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
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高振营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

   本公司已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
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
                          联席主承销商

   本公司已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
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李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己阅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
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高怡敏                  刘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9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伟                     刘飞飞




                           刘飞飞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田雍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0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言伟                     刘飞飞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田雍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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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保荐
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77 号);

    4、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备查地点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电话:0451-84346722

    传真:0451-84346722

    联系人:王江风




                                  32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之盖章页)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