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云天化: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21-01-2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杨杰群、杨敏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00 在云南省昆明市滇池
路 1417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 15 天以上,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长段文瀚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为894,404,247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48.6588%。其中,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38,891,233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45.6387%;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5,513,014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3.0201%;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7,317,214股,占贵公司股
本总额的3.1183%,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
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
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结果均以符合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