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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中信证券关于广州发展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广州发展”)201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4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2]589 号文核准,
广州发展于 2012 年 6 月以 6.42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683,021,806 股,募集资金总额 4,384,999,998.70 元(包括控股股东广州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广州燃气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作 价 1,854,237,700.00 元 认 购 ), 募 集 现 金 总 额
2,530,762,298.7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50,378,302.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34,621,696.52 元,募集现金净额为 2,480,383,996.52 元(不含募集资金冻结期
间利息收入)。该笔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2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依照相关规定批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
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账号为:7445210182600004879。前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存入该账户。
    为便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除发行人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


                                       1
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部分实施主体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子账户:广州亚运城项目燃
气配套工程项目和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的实施
主体、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开立的
5 个 子 账 户 账 号 分 别 为 : 7445210182600006448 、 7445210182600006812 、
7445210182600006518、7445210182600006694 和 7445210182600006741;珠江电
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珠江电厂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由原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更名而来,以下简称“发展港口公司”)开立的子账户账号为
7445210182600006391。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发行人已通过分期
向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子账户。
       发行人及燃气集团、发展港口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及其子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3,985,986.72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序号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日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4879            2,567,548.7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448              338,839.65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3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812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4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518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5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694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6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741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391   1,079,598.37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合计                                                         3,985,986.7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09,366.58 万元,其
中 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 21,964.19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 1。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尚处于在建、
尚未完全办理竣工验收的状态,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
利息收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此项募集节余资金将永久补流。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向广
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5,800.00 万元,向广州市天然气
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8,400.00 万元。自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日,亦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一
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止,项目实施主体燃气集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 37,809.92 万元,其中:
投入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 7,569.87 万元,投入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
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 30,240.0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燃气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314 号)。2012 年 8 月 10 日,发行
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 37,809.92 万
元。上述事项已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实施完毕。
     发行人 2013 年度-2018 年度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2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
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燃气集团已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将该笔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2013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
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燃
气集团已分别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和 2014 年 1 月 14 日归还 5,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发展港口公司为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分别以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3 年 12 月 2 日,广州发展和发展港口公
司已分别归还 2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 年 4 月 9 日,
广州发展将剩余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以非
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
团和发展港口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前提下,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2 月 4 日,发展港




                                       4
口公司将 1,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 年 1 月 21 日,
燃气集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及全资子公司发展港口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
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2 月 4 日,发展港口公司将 1,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 年 4 月 9 日,广州发展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
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6 年
1 月 19 日和 2016 年 1 月 20 日,燃气集团分别将 8,000 万元和 17,000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
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6 年 4 月 18 日,广州发展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
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
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7 年
1 月 9 日,燃气集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
    2016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发行
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
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7 年 3 月 30 日,广州发展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8 年 1 月 10 日,燃气集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2017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
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8 年 3 月 16 日,广州发展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燃气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提前归还 26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4,740
万元尚未到期。

    2018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
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8 年 5 月 30 日,广州发展将 600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 年 12 月 12 日,广州发展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将此项募集结余资金永久补流;2018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发展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发展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已使用 24,74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广州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将该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后,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财务
费用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为
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
需求,2018 年 12 月 12 日,广州发展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19,400 万
元,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发展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尚未全部完
工,以及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流的 364.44 万元尚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实施完毕。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7
    2013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将无法继续
投入珠海 LNG 一期项目的 3.02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
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 1.15 亿元募集资金变更至珠电煤码头扩建工
程项目作为资本金。2013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发行
人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事项。
    在实施“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的过程中,因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
然气有限公司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从 631,686.35 万元降
到 470,785.22 万元,资本金从 189,505.91 万元降到 141,235.57 万元。公司出资调
整为 35,308.90 万元,扣除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07 年与 2008 年分别支
付资本金 5,000.00 万元和 6,539.1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出资额为 23,769.80
万元,节余 19,656.5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494.60 万元)。珠电煤
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 11,500 万元,已累计投资金额为
11,537.58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07.88 万元,主要是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
收入)永久补流。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2。
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广
州发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广州发展 201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 2018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




                                     8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9
附表 1:
                                            广州发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33,462.1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64.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1,464.4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409,366.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18%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现                 项目可行
                 已 变 更 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调整后投                                                                       预定可使        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资总额                                                                         用状态日    效益(注 2)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如有)  总额                  金额(1)         额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2)/(1)
                                                                                                                          期                                     化
                                                                                          (3)=(2)-(1)

广州燃气集团
                             185,423.7   185,423.7   185,423.7                185,423.7
有限公司 100%         —                                                                                     100.00%         —         35,504.23      是          否
                                     7           7           7                        7
股权
广东珠海 LNG
                  部分变更   73,200.00   23,769.80   23,769.80      519.80    23,769.80                      100.00%    2014 年底       4,299.65       是          否
项目一期工程
珠江电厂煤场
环保技术改造      部分变更   35,700.00   24,200.00   24,200.00                24,200.00                      100.00%    2014 年中                      —          否
工程项目                                                                                                                                1,787.38
珠电煤码头扩
                      —           —    11,500.00   11,500.00                11,537.58         37.58        100.33%    2014 年中                      —          否
建工程项目
广州亚运城项
目燃气配套工          —     45,800.00   45,800.00   45,800.00     2,044.39   21,396.25    -24,403.75        46.72%     2019 年底     不适用           —          否
程项目
广州市天然气
利用工程三期
                      —     68,400.00   68,400.00   68,400.00                68,432.54         32.54        100.05%    2014 年底     不适用           —          否
工程(西气东输
项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9,400.0
                  部分变更   30,000.00   79,964.44   79,964.44                74,606.64     -5,357.80         93.30%       —          不适用          —          否
    (注 3)                                                              0
      合计       —          438,523.7   439,058.0   439,058.0     21,964.1   409,366.5    -29,691.43        93.24%        —           —             —          —




                                                                                  11
                                       7   1   1          9            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募集资金置换其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809.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完成。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2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燃气集团已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全部归还该笔募集资金。
                                                   2013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
                                                   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闲置募集
                                                   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燃气集团已分
                                                   别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和 2014 年 1 月 13 日归还 5,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发
                                                   展港口公司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3 年 12 月 2 日,广州发展和发展港口公司已分别归还 20,000 万元和 1,000 万
                                                   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 年 4 月 9 日, 广州发展将剩余 2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和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和发展港口公司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2 月 4 日,发展港口公司归还 1,000 万元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2015 年 1 月 21 日,燃气集团归还 2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2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
港口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及
全资子公司发展港口公司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2 月 4 日, 发展港口公司归还 1,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15 年 4 月 9 日,广州发展归还 2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闲置
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6 年 1
月 19 日和 2016 年 1 月 20 日,燃气集团分别将 8,000 万元和 17,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6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
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7 年 1 月 9 日,燃气集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
2017 年 3 月 30 日, 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3
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
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
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8 年 1 月 10 日,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
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
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
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燃气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提前归还 26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
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将 6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此项募集节余资金将永久补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发展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使用 24,74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
金。




               14
                                                                鉴于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因项目规
                                                                模调整和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取积极相关措施控制成本节余募集资金 19,656.56 万元,珠电
                                                                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因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 107.88 万元,共计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
                                                                入)。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19,400 万元,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尚未全部完工,以及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
                                                                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的 364.44 万元尚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已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金额两部分,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燃气集

团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 2:燃气集团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其 2018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2018 年按权益法核算的收益;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

目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为配套项目,两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2018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亚运城项目

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处于在建状态,无法测算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在上表中填列为“不适用”;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作为燃气集团的其中一个项目,

其效益包含在燃气集团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在上表中填列为“不适用”。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为 30,000.00 万元,此后又将无法继续投入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的募集资金 30,200.00 万元、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

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变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 79,964.44 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 74,606.64 万元,产生差额

5357.80 万元的原因为:(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为保障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足额投资,相应扣减了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364.44

万元的永久补流资金尚存于募集资金专户;(3)募集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5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对应的原项目                                                                                                  定可使用状
     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入金额               额(2)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态日期
                                                                                                                                                                         变化
补充流动资    广东珠海 LNG 项
                                        30,200.00            30,200.00                             30,200.00         100%        --           --            --            否
金            目一期工程
珠电煤码头    珠江电厂煤场环
扩建工程项    保技术改造工程            11,500.00            11,500.00                             11,537.58       100.33%   2014 年年中      --            --            否
目            项目
补充流动资    广东珠海 LNG 项
                                        19,656.56            19,656.56       19,400.00             19,400.00       98.69%        --           --            --            否
金            目一期工程
补充流动资    珠电煤码头扩建
                                          107.88               107.88                                                            --                --            --       否
金            工程项目
     合计                               61,464.44            61,464.44       19,400.00             61,137.58        99.47%
                                                    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3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通过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将原计划投资于珠海 LNG 一期项目的 30,2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致同意将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 11,5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作为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资本金。
                                                    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已实施 19,400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16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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