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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04-12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9-015 号
公司债券简称:12 广控 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
查。现将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4 月 28 日证监许可
[2012]589 号文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 亿股新股。
公 司 于 2012 年 6 月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83,021,806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6.42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第1页
4,384,999,998.70   元 , 其 中 : 以 现 金 形 式 投 入
2,530,762,298.70 元,以其他形式投入(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广州燃气
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购)1,854,237,700.00 元。扣除全部发
行 费 用 50,378,302.18 元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334,621,696.52 元,募集现金净额为 2,480,383,996.52 元(不
含募集资金冻结期间利息收入)。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规定批准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账号为:7445210182600004879。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2,482,102,298.70 元(其中包括
当时尚未支付的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1,718,302.18 元,
募集现金净额 2,480,383,996.52 元)。该笔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28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其子账
户余额为人民 3,985,986.72 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
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 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409,366.58 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使用 310,419.08 万元;以募集资金臵换自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日,亦即本次非公开
发行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809.92 万元;变更项目实际使用
61,137.58 万元。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燃气集团”)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第2页
资金 24,74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
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
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便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除公司开立了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于 2012 年 8 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花城支行开设了 5 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各子账户账
号 分 别 为 : 7445210182600006448 、 7445210182600006812 、
7445210182600006518       、       7445210182600006694   和
744521018260000674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
公司(原名“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
更名为现名,以下简称“发展港口公司”)于 2012 年 7 月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
户,其账号为:7445210182600006391。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公司已通过分期向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将募
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子账户。



                               第3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3,985,986.72 元,其中:2,567,548.70 元存储于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338,839.65 元存储于燃气集团开
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1,079,598.37 元存储于发展港
口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序号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日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4879           2,567,548.7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448             338,839.65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3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812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4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518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5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694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6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741                    0.00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7445210182600006391           1,079,598.37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合计                                                                3,985,986.72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根据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现
已修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燃气集
团、发展港口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


                                           第4页
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9,366.58 万元,其中:公司 2018 年募集资
金投入总额为 21,964.19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
告附表 1。

(二) 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
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
拟向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5,800.00
万元,向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68,400.00 万元。自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日,亦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一次董事会
决议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止,项目实施主体燃气集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
37,809.92 万元,其中:投入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
7,569.87 万元,投入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
项目)项目 30,240.0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燃气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2]第 410314 号)。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5页
燃气集团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自筹资金 37,809.92 万元。上述事项已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实施完毕。
(三) 以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部
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
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
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2013 年 2 月 1 日燃气集团已将此次部分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一次性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
公告》(临 2013-3 号)。
    2013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
发行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
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
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燃气集团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提前归还人民币 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 年 1 月 13 日,燃气集团将剩余
2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
集资金的公告》(临 2014-1 号)。


                            第6页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非公开发行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
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3 年 12 月
2 日,公司提前归还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发展港口公司将 1,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 年 4 月 9 日,公司将剩余 20,000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 2014-22
号)。
    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原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和发展港口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前提下,分别以闲臵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
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2014 年 12 月 4 日,发展港口公司将 1,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
资金的公告》(临 2014-68 号)。2015 年 1 月 21 日,燃气集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第7页
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
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 2015-5 号)。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继续
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展港口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分别以闲
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2 月 4 日,
发展港口公司将 1,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广 州 发 展 燃 料 港 口 有 限 公 司 提 前 归 还 募 集 资 金 的 公 告 》( 临
2014-68 号)。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
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 2015-15 号)。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
开发行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
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
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5-10 号)。2016 年 1 月 19 日
和 2016 年 1 月 20 日,燃气集团分别将 8,000 万元和 17,000 万元


                                   第8页
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
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 2016-4 号)。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临 2015-22 号)。2016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
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临
2016-18 号)。
    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
发行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
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
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6-11 号)。2017 年 1 月 9 日,
燃气集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第9页
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 2017-1 号)。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临 2016-24 号)。2017 年 3 月 30 日, 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
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临
2017-9 号)。
    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
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7-5 号)。2018 年 1 月 10
日,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
告》(临 2018-002 号)


                            第 10 页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临 2017-12 号)。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
展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前 归 还 募 集 资 金 的 公 告 》( 临
2018-008 号)。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8-005 号)。
燃气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提前归还 26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 2019-001
号)。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第 11 页
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
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8-011 号)。2018 年 5 月 30 日,公
司将 6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
公告》(临 2018-025 号)。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募集结余资金将
永久补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已使用
24,740 万元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四) 对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已经
建设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


                            第 12 页
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
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臵募集资金
余额 19,400 万元,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
项目尚未全部完工,以及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
建工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的 364.44 万元尚存于募
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通过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决
议》,将原计划投资于珠海 LNG 一期项目的 30,200 万元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致同意将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
目尚未使用的 11,5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
项目作为资本金,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未来所需资金将由广州
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 13 页
过了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臵募集资金余额 19,400 万元,将不再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情况和变更原因如下:
     1、珠海 LNG 一期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核准
的批复》(发改能源[2010]461 号),珠海 LNG 一期项目由 LNG 接
收 站 、 LNG 专 用 船 码 头 及 输 气 干 线 三 部 分 组 成 , 总 投 资 约
1,130,000 万元(含外汇 34,453 万美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
的 30%,其余 70%申请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为广东
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属下广州发展燃气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25%股权,相应需投入资本金约 84,800 万
元。该项目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200 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变更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
期工程中输气干线工程项目单位的批复》 发改办能源[2012]3645
号),同意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中输气干线工程的项目单
位由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天然气管网
有限公司。输气干线工程投资约 403,581 万元(含外汇 2,013 万
美元),该工程所需资金的 30%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各
股东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 70%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
司申请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在发生上述变更后,公司属下企业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
公司作为股东的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仅为珠海 LNG


                                 第 14 页
项目一期工程中 LNG 接收站和 LNG 专用船码头部分的项目单位,
而该部分的总投资为 726,419 万元(发改能源[2010]461 号批复
的项目总投资与发改办能源[2012]3645 号批复的输气干线工程
总投资之差),公司相应共需投入资本金约 54,500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通过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向广
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约 34,800 万元,其中使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约 23,300 万元,尚需继续投入募集资
金约 19,700 万元,原拟投入的 73,200 万元募集资金剩余部分将
无法继续投入。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得到及时、合
理、有效的利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无法投入珠海
LNG 一期项目的 30,2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在实施“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的过程中, 因广东
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控制 成本,项
目建设总投资从 631,686.35 万元降到 470,785.22 万元,资本金
从 189,505.91 万元降到 141,235.57 万元。公司出资调整为
35,308.90 万元,扣除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07 年与 2008
年分别支付资本金 5,000.00 万元和 6,539.10 万元,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出资额为 23,769.80 万元,节余 19,656.56 万元(含扣除
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494.60 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


                            第 15 页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
    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位于广州珠江电厂北侧,主要是对
原有露天煤场进行环保技术改造,扩大珠江电厂煤场贮煤量,提
高煤场的中转煤能力。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为发展港口公司。根据
《关于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
程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09]270 号),该项目
总投资为 35,786 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发展港口公司
自筹解决。该项目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5,700 万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向发展港口公司增资 35,700
万元,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4,20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发展港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2.23%(未经审计),处于偏低水平,存在一定合理利用财务杠
杆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空间。同时,发展港口公司作为
项目公司的广东珠江电厂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珠电
煤码头扩建工程”)尚存在一定资本金缺口。鉴于珠电煤码头的
吞吐能力与珠电煤场的周转能力直接相关,为加快珠电煤码头扩
建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实现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与珠电煤场环保
技改项目之间的一体化协同效应和经济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已将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 11,500 万元募
集资金变更至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作为资本金,珠电煤场环


                           第 16 页
保技改项目未来所需资金将由发展港口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 11,500 万
元,已累计投资金额为 11,537.58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07.88
万元,主要是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公司已将上述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新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将原计划投资于珠海 LNG 一期项目的募集
资金 30,200 万元及珠海 LNG 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400 万元
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降
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
区,项目实施主体为发展港口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 个
7 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 10 万吨级船舶设计,设
计年接卸能力 720 万吨;将原 1 千吨级建材码头和原重件码头 B
泊位改造为 1 千吨级和 2 千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各 1 个,设计年装
船能力 530 万吨。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两个码
头合计年接卸煤炭能力将达到约 1,210 万吨,可保证公司属下电
力业务的煤炭及部分煤炭贸易中转和装卸需要。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臵换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
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


                           第 17 页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
等多种方式对广州发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后认为:
    广州发展 201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 2018 年度
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
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实施了包括核查会
计记录等必要的程序后认为:
    广州发展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
发展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 18 页
八、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第 19 页
附表 1:
                                                              广州发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33,462.1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64.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1,464.4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409,366.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18%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效益(注 2)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计效益
                   (如有)                                     金额(1)                       (2)            差额         (4)=(2)/(1)    态日期                                     大变化
                                                                                                          (3)=(2)-(1)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
                         —        185,423.77    185,423.77     185,423.77                 185,423.77                         100.00%         —          35,504.23      是             否
公司 100%股权

广东珠海 LNG 项
                     部分变更       73,200.00     23,769.80      23,769.80      519.80      23,769.80                         100.00%    2014 年底         4,299.65      是             否
目一期工程

珠江电厂煤场环保
                     部分变更       35,700.00     24,200.00      24,200.00                  24,200.00                         100.00%    2014 年中                       —             否
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1,787.38
珠电煤码头扩建工
                         —               —      11,500.00      11,500.00                  11,537.58            37.58        100.33%    2014 年中                       —             否
程项目

广州亚运城项目燃
                         —         45,800.00     45,800.00      45,800.00     2,044.39     21,396.25       -24,403.75         46.72%    2019 年底      不适用           —             否
气配套工程项目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
工程三期工程(西         —         68,400.00     68,400.00      68,400.00                  68,432.54            32.54        100.05%    2014 年底      不适用           —             否
气东输项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注
                     部分变更       30,000.00     79,964.44      79,964.44    19,400.00     74,606.64         -5,357.80        93.30%       —          不适用           —             否
         3)
         合计      —              438,523.77    439,058.01     439,058.01    21,964.19    409,366.58       -29,691.43         93.24%       —            —             —            —



                                                                                                    2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募集资金置换其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809.92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完成。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燃气集团已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全部归还该笔募集资金。

                                       2013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燃气集团已分别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和 2014 年 1 月 13 日归还 5,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发展港口公司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3 年 12 月 2 日,广州发展和发展港口

                                       公司已分别归还 2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 年 4 月 9 日, 广州发展将剩余 2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原实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和发展港口公司分别

                                       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2 月

                                       4 日,发展港口公司归还 1,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 年 1 月 21 日,燃气集团归还 2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继续以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及全资子公司发展港口公司分别以闲置募集资

                                       金 20,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2 月 4 日, 发展港



                                                               21
口公司归还 1,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 年 4 月 9 日,广州发展归还 2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

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6 年 1 月 19 日和 2016 年 1 月 20 日,燃气集团分别将 8,000 万元和 17,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发展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2016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

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7 年 1 月 9 日,燃气集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

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7 年 3 月 30 日, 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8 年 1 月 10 日,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

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2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

                               燃气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提前归还 26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

                               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将 6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募集节余资金将永久补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发展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使用 24,74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鉴于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因项目规模调整和广东珠海金

                               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取积极相关措施控制成本节余募集资金 19,656.56 万元,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因扣除手续费后利息

                               收入节余募集资金 107.88 万元,共计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19,400 万元,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尚未全部完工,以及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

                               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的 364.44 万元尚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23
注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已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金额两部分,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尚未归

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 2:燃气集团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其 2018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2018 年按权益法核算的收益;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和珠

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为配套项目,两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2018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

目处于在建状态,无法测算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在上表中填列为“不适用”;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作为燃气集团的其中一个项目,其效益包含在燃气

集团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在上表中填列为“不适用”。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为 30,000.00 万元,此后又将无法继续投入广东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的募集资金 30,200.00 万元、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

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变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 79,964.44 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 74,606.64 万元,产生差额 5,357.80 万元的

原因为:(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为保障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足额投资,相应扣减了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364.44 万元的永久补流资金尚存

于募集资金专户;(3)募集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            投资金额(1)          入金额              (2)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广东珠海 LNG 项
补充流动资金                                 30,200.00            30,200.00                                 30,200.00          100%       --           --          --         否
                 目一期工程
珠电煤码头扩     珠江电厂煤场环保
                                             11,500.00            11,500.00                                 11,537.58       100.33%   2014 年年中      --          --         否
建工程项目       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广东珠海 LNG 项
补充流动资金                                 19,656.56            19,656.56       19,400.00                 19,400.00       98.69%         --          --          --         否
                 目一期工程
                 珠电煤码头扩建工
补充流动资金                                    107.88               107.88                                                                --               --          --    否
                 程项目
    合计                                     61,464.44            61,464.44       19,400.00                 61,137.58        99.47%
                                                         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3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通过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将原计划投资于珠海 LNG 一期项目的 30,2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流动资金。一致同意将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 11,5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作为资本金。
                                                         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珠海
                                                         LNG 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764.44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已实施 19,400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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