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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30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8,128,1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8.27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黄敏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董事王子瑞先生、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张文娟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37,703,489 99.9493          372,968    0.0445   51,700    0.006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4,754,609 91.8006 372,968     7.2012 51,700    0.998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玲玲、刘立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