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鉴于母公司 2018 年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无利润分配来源,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73,706,005.00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532,111,801.5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2,305,817,806.50 股。
二、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
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独立董事:郑学军、杨守杰、阙友雄、曲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