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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通知,2021 年 8 月 20 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福州总部会
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与会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
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
通知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半年度报告
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编制《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相关
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管理等规定,其如
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
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及农业银行前海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各 2,000 万元(共计 4,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旨在解决该
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该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
为该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
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