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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尔雅: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1016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
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6,032.08万元,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女士,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199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
负责人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刘钧最近 3 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刘钧    2018 年 2 月 11 日   行政监管措施                  被出示警示函
                                               会深圳监管
                                                     局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刘钧    2020 年 1 月 14 日   行政监管措施                  被出示警示函
                                               会宁波监管
                                                     局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85万元,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报酬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本期审计报酬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
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
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
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
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次
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
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
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