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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尔雅: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
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
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
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
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金额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
  应收账款                         55,557,757.77                          54,122,135.81
  合同资产                                                                 1,435,621.96
  预收账款                         53,825,443.07                            755,658.55
  合同负债                                                                47,095,434.06
 其他流动负债                                                              5,974,350.46



    2.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较大变
化,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
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
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准则衔接规定,选择简化方
式对租赁业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衔接处理,公司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剩余租赁付款
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
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影响公司 2021 年
年初留存收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