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切实 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 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