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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为港币1亿元整,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港币2亿元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香港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国金香港的

竞争实力,稳步发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港业务,增加经营收益,国金香港拟向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商永隆银行”)申请港币1亿元贷款,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为

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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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成都分行”)签订《开立跨境保函

/备用信用证合同》(以下简称“邮储保函合同”)和《担保合作协议

(适用于银行担保项下--跨境融资性保函)》(以下简称“招商保函

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分别向邮储成都分行、招商成都分行

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

银行申请金额壹亿元港币贷款提供担保。

    近日,邮储成都分行、招商成都分行分别向招商永隆银行开出备

用信用证。其中邮储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币捌仟万元整、招商备用信

用证金额为港币贰仟万元整,二者合计总额为港币壹亿元整。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

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提

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就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

担保事项,共同或分别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监管部门核准/无异议(如

需)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及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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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三)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7 月 5 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出具的《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有

关情况的函》(机构部函[2021]2076 号),知悉公司为子公司国金香港

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函告公司应遵照相关规定扣减净资本,并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办理外汇登记、资金划转等有关手续。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数据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王彦龙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5楼2505-06室

    经营范围: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

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等。目前,国金香港的主要业务包括销

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和期货产品提供交易服务);投资银行业务(股

票承销和财务顾问)和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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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被担保
        项目名称
                                               其中:                                                     人偿债能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银行借款                                                     的重大或有
日期或期间
                                                                                                            事项等

2020年12月31日或
                   166,545.79   141,138.97   30,000.00   141,138.97     25,406.82   8,117.10     227.81       否
2020年1月-12月

2021年9月30日或
                   130,745.16   103,181.86   27,000.00   103,181.86     27,563.30   9,218.85   2,156.48       否
2021年1月-9月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国金香港系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的权

益。

        国金香港系公司开展国际化业务的平台,持有香港证监会所规管

的第1类牌照:证券交易;第2类牌照: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牌照:就

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9类牌照:提供

资产管理。另外国金香港于2013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RQFII

资格,获批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三、 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按照公司分别与邮储成都分行、招商成都分行签署的保函合同条

款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上述两家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其中邮

储成都分行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币8000万元整、招商成都分行

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币2000万元整,期限均为备用信用证开出

之日起1年。

        邮储成都分行与招商成都分行分别同意为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

银行申请的不超过8000万港币及2000万港币贷款开立备用信用证,并

在限额内分别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若备用信用证项下出现受益人对开证行的索赔,开证

行有权根据国际惯例及自身业务规定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

额是否符合备用信用证对外赔付的约定,开证行对外赔付时,无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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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征得申请人(我公司)的同意,且因履行保证义务需要而产生的垫

款,开证行有权向申请人追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

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

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

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董事会认为国金香

港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

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国金香港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内

保外贷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担保。

    五、 累计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港

币 2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比例约 0.72%。

    除上述内保外贷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或对子公

司担保/反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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