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为港币1亿元整,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港币2亿元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香港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国金香港的
竞争实力,稳步发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港业务,增加经营收益,国金香港拟向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商永隆银行”)申请港币1亿元贷款,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为
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1
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成都分行”)签订《开立跨境保函
/备用信用证合同》(以下简称“邮储保函合同”)和《担保合作协议
(适用于银行担保项下--跨境融资性保函)》(以下简称“招商保函
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分别向邮储成都分行、招商成都分行
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
银行申请金额壹亿元港币贷款提供担保。
近日,邮储成都分行、招商成都分行分别向招商永隆银行开出备
用信用证。其中邮储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币捌仟万元整、招商备用信
用证金额为港币贰仟万元整,二者合计总额为港币壹亿元整。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
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提
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就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
担保事项,共同或分别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监管部门核准/无异议(如
需)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及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告》。
(三)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7 月 5 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出具的《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有
关情况的函》(机构部函[2021]2076 号),知悉公司为子公司国金香港
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函告公司应遵照相关规定扣减净资本,并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办理外汇登记、资金划转等有关手续。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数据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王彦龙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5楼2505-06室
经营范围: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
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等。目前,国金香港的主要业务包括销
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和期货产品提供交易服务);投资银行业务(股
票承销和财务顾问)和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港币
3
影响被担保
项目名称
其中: 人偿债能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银行借款 的重大或有
日期或期间
事项等
2020年12月31日或
166,545.79 141,138.97 30,000.00 141,138.97 25,406.82 8,117.10 227.81 否
2020年1月-12月
2021年9月30日或
130,745.16 103,181.86 27,000.00 103,181.86 27,563.30 9,218.85 2,156.48 否
2021年1月-9月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国金香港系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的权
益。
国金香港系公司开展国际化业务的平台,持有香港证监会所规管
的第1类牌照:证券交易;第2类牌照: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牌照:就
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9类牌照:提供
资产管理。另外国金香港于2013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RQFII
资格,获批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三、 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按照公司分别与邮储成都分行、招商成都分行签署的保函合同条
款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上述两家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其中邮
储成都分行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币8000万元整、招商成都分行
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币2000万元整,期限均为备用信用证开出
之日起1年。
邮储成都分行与招商成都分行分别同意为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
银行申请的不超过8000万港币及2000万港币贷款开立备用信用证,并
在限额内分别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若备用信用证项下出现受益人对开证行的索赔,开证
行有权根据国际惯例及自身业务规定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
额是否符合备用信用证对外赔付的约定,开证行对外赔付时,无须事
4
先征得申请人(我公司)的同意,且因履行保证义务需要而产生的垫
款,开证行有权向申请人追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
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
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
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董事会认为国金香
港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
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国金香港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内
保外贷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担保。
五、 累计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港
币 2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比例约 0.72%。
除上述内保外贷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或对子公
司担保/反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