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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征电气:关于收购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1-06-15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1-035号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收购贵州博毫矿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毫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6月9日与金
立、梁庆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金立将其所拥有的博毫公司80%股权、梁庆
华将其所拥有的博毫公司20%股权,合计博毫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
价格为6300万元人民币。
●博毫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目前没有缴纳采矿权价款及相关费用,由于博毫公司持
有的采矿权与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地没有重叠,因此不需要缴纳矿业权价款,采
矿权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缴纳对本次采矿权的转让不构成障碍。公司在依法获得采
矿权之后,也不需要补交相关的价款和费用。
●博毫公司合法拥有证号为5200000711246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07年6月至
2013年7月。目前,该矿区正在做巷道掘进和安全防护等开矿前的准备工作,目
前尚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的条件,短期内不会产生收益。博毫公司所拥有的矿业权
权属不存在限制或者争议情况。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
    钼镍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虽然我国对钼镍金属需求较大,未来国际、国
内钼镍金属价格可能走高,但最终价格受宏观经济和市场影响较大;
    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如国家政策调整,如矿产资源税的调整、资源补
偿费的变化等,将对博毫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博毫公司矿山建设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开
工许可证等相关文件,目前环保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正在办理中。

                                                                       1
    一、交易概述
    1、201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金立、梁庆华就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的股
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2、2011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11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收购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3、2011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金立和梁庆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金立
将其所拥有的博毫公司 80%股权、梁庆华将其所拥有的博毫公司 20%股权,合
计博毫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 6300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金立,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贵州
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 63 号 27 楼附 5 号,中国国籍。目前任博毫公司法定代表
人。
    2、梁庆华,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贵
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桂月巷贵阳烟厂(16 号),中国国籍。
    3、金立、梁庆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博毫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注册地址: 遵义县毛石镇人民政府 2 号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金立;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发利用(不含开采,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
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钼矿开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和许可范围从事
经营);
    设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01 日;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520321000009076(1-1)
    注册资本:肆佰万元整
    博毫公司由自然人金立出资 320 万元,持有其 80%的股权;自然人梁庆华出
资 80 万元,持有其 20%的股权。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


                                                                        2
NZ 字 080353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博毫公司资产总额
21567538.48 元,负债总额 17567538.48 元,所有者权益 4000000 元。博毫公司
未进行生产经营,收入、利润均为 0。
    博毫公司目前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
权。
    博毫公司股权转让无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
       2、资源情况。根据博毫公司提供的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
59 号--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
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资源量基准日:2011 年 3 月 1 日
       评审备案的钼镍(开采深度+1450m-800m)资源量(111b+122b+333):
       矿石量 32.0808 万吨,其中,(111b)5.8214 万吨;(122b)11.2113 万吨;
(333)15.0481 万吨。
       钼金属量 2.0490 万吨。其中,(111b)0.3583 万吨;(122b)0.7390 万吨;
(333)0.9517 万吨。
       镍金属量 1.0633 万吨。其中(111b)0.1924 万吨;(122b)0.3613 万吨、(333)
0.5096 万吨。
       (注:111b、122b、333 为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识。111b—探明的(可研)
经济基础储量;122b—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33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上述储量情况未经专业机构进行复勘。
    3、采矿许可证。
    博毫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目前没有缴纳采矿权价款及相关费用,由于博毫公司
持有的采矿权与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地没有重叠,因此不需要缴纳矿业权价款,
采矿权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缴纳对本次采矿权的转让不构成障碍。公司在依法获得
采矿权之后,也不需要补交相关的价款和费用。
    博毫公司已合法拥有证号为 5200000711246 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 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采矿区域为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本次股
权转让协议涉及博毫公司 100%股权收购。
    4、博毫公司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已取得遵义市安全生产监


                                                                               3
督管理局文件“遵安监发【2008】76 号、遵安监发【2008】132 号”开采方案(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通知和贵州省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文件“遵市环函【2007】
45 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目前环保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正在办理中。
    5、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和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股权的定价依据为根据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中联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19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1
年3月31日,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
评估得出的评估结论汇总如下:资产账面价值2,156.75万元,评估值11,615.51万
元,评估增值9,458.76万元,增值率438.57%,博毫公司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
面价值为400.00万元,评估值9,858.76万元,评估增值9458.76万元,增值主要是
由汇总采矿权评估结果产生,采矿权的账面价值为0万元,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对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9439.62万元。

    在本次评估中,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具有探矿权采矿权
评估资格)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对博
毫公司拥有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
第074 号),确定“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
价值9439.62 万元人民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在其评估报告中汇总了该
评估结果。
    对于博毫公司拥有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事项,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报告中做出了特别说明:“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注意
到企业于2007年06月20日取得“证号:5200000711246”采矿权证书,但企业账
面上无任何关于采矿权价款支出的相关记录,在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报表附注中也未列示该项资产,受职业能力与专业水平的限制,评估师无法判断
该项采矿权是否属于企业资产。在本次评估中,委托方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074号),我们仅根据委托方的要求
将采矿权评估结果进行了汇总,但并不代笔评估机构对该项“资产”的确认,提
                                                                        4
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熊杰律师和甘婕伽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
实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如下:“博毫公司依法设立并
合法存续至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已通过历年工商年检,不存在根据我国公司
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需要解散的情形。博毫公司现时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于2007年6月20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5200000711246)。根据
该许可证的记载,博毫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如下:采矿权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
司(金立);矿山名称: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开采矿种:钼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万吨/年;矿区面积:4.7054平方公里;有效
期限:6年01个月,自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熊杰律师和甘婕伽律师针对采矿权问题出具了补充
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前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核查,博毫公司持有的《采矿
许可证(副本)》(证号5200000711246)真实有效,博毫公司合法享有《采矿许
可证(副本)》(证号5200000711246)项下采矿权。”
       综上,交易双方根据博毫公司经评估后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协商确定,
博毫公司所有负债(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3 月 31 日博毫公司的负债总计 1756.75
万元)由金立和梁庆华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63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目的
       协议目的为公司收购金立和梁庆华持有的博毫公司 100%股权,开拓矿产业
务。
       2、股权收购
       协议规定:A、在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金立和梁庆华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的 30%即 1890 万元(含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根据《股权转让意向书》
向金立和梁庆华支付的定金 500 万元,该定金在本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股权转让
款);
       B、在标的股权包含的矿权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以在省国土资源
厅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金立和梁庆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
的 20%即 1,260 万元;
    C、完成矿权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双方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
更手续,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到公司名下(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 15 个
工作日内公司向金立和梁庆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即 1,260 万元;
    D、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到公司名下(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 180 日
内公司向金立和梁庆华支付余下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 1890 万元。
    3、协议生效前的债务承担
    1)在本协议生效日前,博毫公司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
金立和梁庆华在本协议生效后第 5 个工作日前负责予以解除并承担由此导致或
可能导致的违约、赔偿等责任;
    2)在本协议生效日前,博毫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成立的负债或者或有负债,
由金立和梁庆华承担并以博毫公司名义偿还。金立和梁庆华承诺在公司支付第二
笔股权转让款前负责清偿该等债务,否则,公司有权从应付金立和梁庆华的股权
转让价款中扣出与该等债务等额的款项。
    4、其它
    协议双方就各自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保证,金立和梁庆华还就
其持有的博毫公司股权的无瑕疵性、相关权证的合法有效性等内容做出保证;对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保密、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和未尽事宜进行规定和安排。
    五、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发展和投资方向,经 2010 年第七次临时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拓展矿产业务,目前公司已与多家企业(个人)签署了
股权(矿权)转让协议(意向书),收购博毫公司可以增加公司所拥有的矿石资
源量,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钼镍矿项目上的规模效应,符合公司在矿业领域的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的未来发展潜力。
    2、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若博毫公司生产经
营达到预测效果,将使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下降,营业收入增加,利润上升。
    六、法律意见书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熊杰律师和甘婕伽律师对公司收购博毫公司 100%股
权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合法


                                                                       6
的主体资格;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转让方转让的标的
股权合法有效,其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股权交易的内容符合法律
规定;贵公司已经合法履行阶段性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交易在获得贵公司
董事会的批准后,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熊杰律师和甘婕伽律师针对采矿权问题出具了补充
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企业博毫公司持有的采矿许
可证真实有效,博毫公司合法享有采矿许可证项下的采矿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

    2、北京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
(2011)第 19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全文将在www.sse.com.cn上披露)

    3、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
NZ字第080353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将在www.sse.com.cn上披露)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将在
www.sse.com.cn上披露)
    5、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
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6、5200000711246号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7、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从业许可证复印件,北京中联
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业务、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采
矿权评估资格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7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 45 号/邮编 100044/电话(010)62273916/传真 62273926/网址 http://www.jwpg.com.cn/jwpg2011.04.08
JW[2011] №.074-06-07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5 号时代之光名苑 D 座 1502 室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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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jwpg.com.cn                                E-mail:jwzcpg@188.com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目    录
正文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 1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 ....................... 3
1、资产评估机构 .......................................................... 3
2、评估委托方 ............................................................ 3
3、采矿权人 .............................................................. 3
4、评估目的 .............................................................. 4
5、评估对象和范围 ........................................................ 4
6、评估基准日 ............................................................ 4
7、评估依据 .............................................................. 5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 5
9、矿权设置情况、以往矿业权评估史及矿山开发建设现状 ..................... 17
10、评估实施过程 ........................................................ 17
11、现场核实考察和市场调查情况 .......................................... 17
12、评估方法 ............................................................ 17
13、评估参数的确定依据 .................................................. 18
14、资源储量评价 ........................................................ 18
15、模拟开发利用方案内容简介 ............................................ 19
16、主要技术经济参数 .................................................... 26
17、评估假设 ............................................................ 33
18、评估结论 ............................................................ 34
19、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 34
20、评估报告日 .......................................................... 35
21、评估责任人员 ........................................................ 35
22、评估工作人员 ........................................................ 35
附表
附表一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 36
附表二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企业所得税估算表 ......... 37
附表三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成本费用估算表 ........... 38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附表四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估算表 ........... 39
附表五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估算表 ... 40
附表六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 41
附表七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 42
附表八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储量计算表 ............... 43
附件
附件一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4
附件二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 45
附件三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 46
附件四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 48
附件五 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 49
附件六 矿业权人承诺函 ................................................... 50
附件七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51
附件八 采矿许可证 ....................................................... 52
附件九 “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 ............................................................. 53
附件十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 ... 64
附件十一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 ........ 132
附图
附图一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多金属矿地形地质及井上、井下对照图
附图二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多金属矿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



     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特委托我公司对其所拥有的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
的而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公平、
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3 月 31 日。
       评估日期:2011 年 3 月 31 日至 2011 年 4 月 8 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本次评估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截止评估基准日保
有钼镍矿资源储量矿石量 32.0808 万吨,钼平均品位 6.3870%,镍平均品位 3.3144%;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29.0712 万吨,钼平均品位 6.3935%,镍平均品位 3.3070;生
产规模为年采原矿 3 万吨;基建期 9 个月;生产服务年限为 8.24 年;氧化钼不含税
48846.15 元/吨、碳酸镍不含税 31623.93 元/吨;折现率 13%。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
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确定“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
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9439.62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玖仟肆佰叁拾玖万陆仟贰佰元
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自 2011 年 3 月 31 日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超
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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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
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
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
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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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
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
方法,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进行
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
矿权”在 2011 年 2 月 28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
估结果报告如下:
     1、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5 号时代之光名苑 D 座 1502 室;
     法定代表人:刘忠珍;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01 号;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11020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10000001141686。
     2、评估委托方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3、采矿权人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金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20321000009076;
     住所:遵义县毛石镇人民政府 2 号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金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发利用(不含开采,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
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钼矿开采(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和许可范围从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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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估目的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特委托我公司对其所拥有的“遵义县毛
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贵州
博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
值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
矿权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金立);开采矿种:钼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
产规模:1.00 万吨/年;矿区面积:4.7054 平方千米;有效期限:陆年零壹个月 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矿区范围由以下 4 个拐点坐标圈定: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备注
  0        3076145         36366119          2    3073829   36368135
  1        3076141         36368156          3    3073836   36366099
开采深度:由 1450 米至 800 米标高


       2011 年 2 月,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在该矿范围内开展地质工作,提
交了《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贵州省国
土资源厅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以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
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予
以备案。
       基于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出具的“矿业权评估委托书”,本次确定评估的矿区范
围即为上述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划定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
属矿采矿权矿区范围,评估对象为上述范围内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
权。
      6、评估基准日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评估基准日的时限要求及委托方经济行为涉及目
的,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
准均为 2011 年 3 月 31 日客观有效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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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估依据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2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7.3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7.4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7.5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7.6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第 6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施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2008 年 8 月 29 日);
     7.7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7.8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第 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
见》的公告》(2008 年 10 月 23 日);
     7.9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7.10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6 第 18 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
改方案>的公告》;
     7.11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7.12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2008 年 22 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
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 号);
     7.13 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
     7.14 “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2011
年 3 月 28 日);
     7.15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中
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2011 年 2 月);
     7.16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贵州建新矿
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3 月);
     7.17 评估人员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
     7.18 其他。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以下内容主要摘自《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
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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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交通位置、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该矿位于遵义县中西部,距遵义市约 30 千米(平距),属遵义县毛石镇管辖。矿区
呈南北向展布,长约 2.5 千米,东西宽约 2.1 千米。
     矿区有遵义~松林~毛石的乡镇县级柏油相通,里程约 45 千米,矿区内有多条矿
山公路相通,交通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


                                                 交 通 位 置 图
                                                         比例尺 1 :570000                                                                 图1-1

                                                                沙坝
                                              王家坪                        火丘坝      姚家坪
                                          合理                          黄连
                                                                                                                     沿江

                                                                                 太白镇                            野茶
                 仙源镇        夜郎镇         新站镇                     大垭口
                                                                                     汪五垭          干溪子
                                                                        马路垭

                                           大河镇           蒋家桃                          青岗塘镇
                                                                  黄杨镇
           官店镇     烂泥垭
                                                                                                       堡上
                                              梅子水
                                                                       宽阔镇                        分水岭

                                          楚米镇               马鬃                                     下寺                                       坪乐
             蒲家         九坝镇                                     岩坪
                                                                                                                   温泉镇
                                                     楠木                                            林岩          银坪
                                             长岗                                                                           小河口
                             桐梓县                              联坝                       店子河坝
                           燎原镇                                                                                  旺草镇          箐口
        花秋镇                                       茅石镇                  茅垭镇                                                                冬瓜坪
                    高桥镇          娄山关镇                             枧坝镇                                    萝柏     狮山
                                                     四合头
                                                                                               水溪
                                                                                      黄鱼江                                                   辅乐
                           官仓镇                        大屋基
                                                                        大屋基             余家湾                  大路槽
                                                       板桥镇                                               兴隆场                 屋基堡
                                                                                       金承
                                                                          风华镇                 绥阳县                   底坝
                    山盆镇                                        王家寨                                                                小关
                                                                                            黄鱼桥          清源
                                                     泗渡镇                       蒲场镇
                 芝麻镇            沙湾镇                                                                     郑场镇
                                                        金塘
                     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                                                                                      永乐镇
                  毛石镇                高坪镇                                    团泽镇        绿塘         新舟镇
                                                                        仁江                                                            铁厂

                                                       董公寺镇                      九龙                                        工农
                                                                                                              杨绿

             松林镇                   海龙镇                新蒲镇                                                                        黄家坝镇
                               金鼎山镇 高桥镇
                               巷口镇                      礼仪镇                                                         三渡镇
                                                       遵义市                                    虾子镇
                  乐山镇
                                     忠庄镇
                                                                               喇叭镇
                                    龙坑镇
                                                                                                                   图       例
                                                       深溪镇
           鸭溪镇
                                                                                                         市政府驻地                         铁路
                             遵义县                            龙坪镇
                                                                                                                                            高速公路
                                                                                                         县政府驻地                         国道
                          石板镇                    三岔镇                                                                                  省道
                                                                                                        乡、镇政府驻地                      县道
                                                                                                                                            乡村公路
            源村镇                      苟江镇                                    团溪镇
                                                                                                                                            本次工作
                                                                                                         村政府驻地
                                                                                                                                            区范围
                      三合镇
                                                                       茅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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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区处于黔北大娄山体系中的松林穹窿北斜北西翼斜坡地带,以受剥蚀、冲刷形
成的“梳状”地貌为其特征。区内属中高山地形,最高海拔标高 1377.5 米,最低海拔
标高 988 米,相对高差 389.5 米。地势西高东低,地表水由西向东径流。地表水系不
发育,桐梓河流域。溪、河流常年有水,流量不大,但变化较大。矿区常年气候温和,
湿度较大,年平均气温在 16℃左右,最高气温 37℃,最低气温-8℃,每年 1~3 月份
出现降雪和间断凌冻。年降雨量 1194 毫米,4~7 月为丰水期,常出现大~暴雨的强对
流天气,易引发山洪、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矿区内植被较发育,以灌木林和杂草地为主,居民住房较少。区内以种植水稻、
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有烤烟、油菜等,燃料紧缺,全靠外地供给。农村电网改
造已完成,电力供给充足,能满足未来矿山建设的需要。供水水源地可在就地溪沟选
择使用,对未来矿山生产建设具有较好的外部条件。
     区内无工厂、矿山分布,劳动力有余,勘查开发矿区矿产资源将会带动当地经济
发展,具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8.2 地质工作概况
     区域内曾于五十~六十年代有贵州省工业厅、西南地质局五四三队、贵州化工队、
核工业部三 O 九队、贵州省地质局一 O 二队等对该区域磷铀矿进行了普查勘探工作。
     70 年代,贵州省地质局一 O 八队在此作过 1/20 万遵义幅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调查,
提交了《1/20 万遵义幅区域地质调查查报告》和《1/20 万遵义幅矿产调查报告》,1976
年 12 月通过了贵州省地质局验收。
     70 年代末、80 年代初贵州省地质局一 O 二地质大队普查发现了遵义松林新土沟镍
钼钒多金属矿层,并进行了普查工作,提交了《贵州省遵义县松林至金沙县镍、钼、
钒矿普查地质报告》,贵州省地质局一 O 二地质大队地质报告审查小组审查验收通过。
     90 年代末,贵州省地质局一 O 二地质大队又对该区进行镍、钼、钒、磷矿等资源
调查工作,发现区域内(整个松林穹窿背斜区)镍钼金属矿层稳定分布,仅赋存层位
有所变化,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开采证实,尚未发现镍钼金属矿层有尖灭现象。
     2006 年,该矿进行了普查地质工作,编制有《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
金属矿普查地质报告》。
     2011 年 2 月,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在该矿范围内开展地质工作,提
交了《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贵州省国
土资源厅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以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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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予
以备案。
     8.3 矿区地质
     8.3.1 地层
     矿区内出露地层由老而新有:震旦系上统灯影组、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明心寺
组、金顶山组、清虚洞组、第四系等出露。
     灯影组:主要分布于矿区中部偏西侧及东部。为浅灰、灰白色中厚层状微晶白云
岩、纹层状白云岩、藻白云岩等,在局部地段顶部见硅化及硅质岩(厚 0~6 米),厚
度大于 200 米。
     牛蹄塘组:主要出露分布于矿区西部及中部低洼处。上部为深灰、黄灰色含砂质
页岩、页岩夹薄层粉砂岩、含炭质页岩及夹钙质条带的含炭质页岩。该段由于明心寺
组呈过渡,不易区分,故将该段划归为明心寺组,厚约 100 米左右。下部为黑色、黑
灰色薄~中厚层状炭质页岩、板状炭质页岩为主,见较多高炭质页岩,底部含磷结核
粘土岩层、磷块岩矿层、镍钼金属矿层等。
     明心寺组:分布于全矿区,约占矿区面积的 1/3。上部以灰色页岩为主,夹含少量
粉砂岩、薄层粉砂质页岩;中上部为泥质灰岩,古杯灰岩;下部为灰色、灰绿色页岩
为主夹浅灰色钙质页岩。以页岩结束为本组的顶界,见铁红色石英砂岩为金顶山组底
界进行分界。厚 430~460 米,与下伏地层整合接触。
     金顶山组: 分布于全矿区,约占矿区面积的 1/2。上部为灰绿、黄绿色粉砂质页岩、
云母质粉砂岩夹灰岩;下部为黄绿色粉砂质页岩、页岩夹灰色粉砂岩。本组顶界以粉
砂岩结束为顶与清虚洞组灰色豹皮状灰岩分界,界线清楚。厚度 160~195 米。与下伏
地层呈整合接触。
     清虚洞组:分布于矿区外围。下部为灰色中厚层具豹皮状、条带状灰岩,底为鲕
状、豆状灰岩,时夹少量泥质粉砂岩、泥岩薄层,顶部含白云质,时为白云质灰岩;
上部为中厚层~块状白云岩,夹薄层泥质、钙质白云岩及白云质灰岩。未见顶,厚度
大于 100 米。
     第四系:分布于全矿区,主要为残积物、冲积物、腐植土、粘土、亚粘土等混杂
组成,厚度变化较大,一般 0~3 米,个别地段可达 5~25 米。
     8.3.2 构造
     该区处于该穹窿构造的北西缘,总体呈一弧状单斜构造,蚂蟥沟~大白路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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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穹窿构造西翼岩层倾向北西,倾角 5°~14°,受 F2、F3 断层的影响,F2 断层南
西盘岩层倾向南东,倾角 5°~11°。由于受 F2、F3 断层的切割,造成常溪水附近。
     区内主要为沿穹窿西翼发育的一系列北东、北北东向的逆冲断层,其次东部推测
一条北西西向断层。
     烂田断层:为区域上大湾断层的中部片段。该断层呈北东向的弧状斜向贯穿勘查
区,区内长约 3.5 千米。水平断距较大。断层面倾向北西,倾角 60°,为一北西盘上
升、南东盘下降的平推逆断层,对矿体有明显的破坏作用。
     常溪水断层:断层呈北北东~南南西向延伸,向北受控于 F1 断层,区内长约 1.8
千米。断层面倾向南东,倾角 75°~85°,垂直断距大于 50 米。为一北西西盘上升、
南东东盘下降的正断层,对矿体有明显的破坏作用。
     F3 正断层:走向 15°~30°,贯穿全矿区,在矿区中部与Ⅱ采区镍钼矿层仅约 200
米接触,断层倾向南东,倾角 76°~81°,主要展布在灯影白云岩中,对Ⅰ采区南西深
部矿体和Ⅱ采区西部矿体影响较大。
     8.4 矿床特征
     8.4.1 含矿岩系
     矿区内镍钼金属矿层位于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底部,由牛蹄塘组底界向上 2.2~
6.70 米岩性段内,含矿岩系具如下地层层序特征:
     上覆地层:黑色炭质页岩含较多的绢云母片和星散状黄铁矿。厚 17~28 米。
     黄铁矿型镍钼金属矿层:为灰黑色薄层状黄铁矿型镍钼矿,为条带状、碎屑状、
竹叶状矿石,呈层状产出,厚度变化不大,一般 0.02~0.07 米,矿区平均厚 0.047 米,
局部厚度可达 0.26 米。
     含磷含碳的硅质页岩透镜体,俗称“石蛋”,大小不等,大者 1.5×2.5 米,垂直
直径 0.3~0.5 米,为镍钼金属矿层直接底板。给开采带来了难度。
     含镍钼含炭质板状泥岩层:为黑色薄~中厚层状含炭质板状泥岩。厚 2~6 米。
     黑色高炭质磷片状页岩,含磷质、白云质、粉砂质大小不等、形态各异的结核。
厚 0.10~0.30 米。
     磷块岩层:硅质磷块岩。呈似层状、透镜状产出。厚 0~0.20 米。
     下伏地层:震旦系灯影组为浅灰、灰色薄~中厚层细晶白云岩,厚大于 200 米。
     8.4.2 镍钼矿(体)层特征
     矿区的镍钼矿(体)层,根据地质勘查和化学分析存在两种类型矿(体)层: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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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铁矿型镍钼矿(体)层和泥岩型镍钼矿(体)层,两者均系沉积形成,但两类型特
征迥异。
     黄铁矿型镍钼矿(体)层,产于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近底部,由牛蹄塘底界线向
上 2~7 米的含矿系内,含矿系中第(5)层,沉积形成,层位稳定,产状与含矿岩系
及地层单元(牛蹄塘组)一致,呈薄层状稳定整合分布于含矿岩系内,黄铁矿型镍钼
矿虽厚度极薄,但分布连续,已知走向分布长直距约 10 千米,走向露头线长约 25 千
米,已知倾向宽直距约 6 千米,倾向露头线宽约 3.5 千米,稳定分布,尚未发现尖灭
点或无矿带,矿(体)层厚度变化不大,厚度 0.03~0.07 米,该区最大厚度 0.5 米,
最小厚度 0.01 米,平均 0.04~0.06 米。矿区内已揭露矿(体)层工程点 35 个,最小
厚度 0.02 米,最大厚度 0.12 米,平均厚 0.047 米,平均品位:镍 3.26%,钼 6.14%。
     矿区黄铁矿型镍钼矿(体)层,矿层顶板为黑色含炭质板状页岩,根据坑道揭露
矿层顶板的 0.8~1.2 米板状含炭质页岩内具 3~4 层厚 0.005 米至 0.02 米的纯黄铁矿
线,可以作为黄铁矿型镍钼矿(体)层见矿的标志层,矿层底板为黑色薄层含炭质板
状页岩,页岩中含少量直径约 0.05~0.2 米的含磷结核,含量约 3~15%,该层是底板
见矿标志层。黄铁矿型镍钼矿(体)层与顶、底板岩层呈整合接触,界线清楚,与围
岩截然不同,具明显的硫化金属矿特征,矿层矿石结构,构造与围岩具十分明显的区
别,易肉眼辨别,但取矿时矿石层顶、底 0.002~0.006 米的夹石还是不易剔除,且该
夹石具有较高的镍钼品位。
     泥岩型镍钼矿(体)层分布于黄铁矿型镍钼矿层的顶板、底板,顶板层厚仅 0~0.5
米,底板层厚 0~6.03 米,矿(体)层界线不清,矿(体)层不连续,呈插花状分布,
镍钼含量低,肉眼难于分辨,镍钼赋存状态不明。
     8.4.3 黄铁矿型镍钼矿矿石特征
     黄铁矿型镍钼矿矿石根据矿石的结构、构造特征,划分出以下三种矿石自然类型。
     条带状镍、钼矿石:在砂、砾屑粘土岩中,针镍矿、胶硫钼矿与炭泥质和黄铁矿
相间 2~3 毫米组成条带和细纹,并与围岩层理近似平行。分布于矿层的顶部和底部。
     碎屑状镍、钼矿石:在砂、砾屑粘土岩中,黄铁矿、胶硫矿呈球粒与炭泥质、生
物砾屑混杂构成碎屑状构造。分布于矿层的中部。
     竹叶状镍、钼矿石:在砂、砾屑粘土岩中,黄铁矿、针镍矿、胶硫钼矿呈饼状、
棒状、环带状与炭泥质间断排列构成竹叶状。分布于矿层的中、下部。
     除黄铁矿外,主要金属矿物有针镍矿、胶硫钼矿,其次有锑硫镍矿、黄铜矿、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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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矿、铜兰等。非金属矿物有炭质、粘土矿物、粉砂状碎屑物、胶磷矿、方解石、重
晶石、石英、石膏等。尚有镍钒、水绿矾等表生矿物。
     黄铁矿:原生黄铁矿(含少量镍)粒径 0.002~0.02 毫米,主要呈显微莓球,少
量呈他形细晶,一般分布在含炭质较高的砾屑及层纹石的纹层中。成岩后生黄铁矿成
他形、半自型、自形单晶或成斑块状,脉状、不规则状分布,有与针镍矿共生成脉状。
显微镜下统计矿物含量为<35%。
     针镍矿:原生针镍矿粒径 0.003~0.005 毫米,他形微晶和少量显微莓球,与黄铁
矿共生,分布在层纹石中与炭泥质组成相同纹层。后生针镍矿粒径 0.10~0.40 毫米,
呈他形晶粒状、针状、板状或脉状常充填于岩石孔隙中。个别见针镍矿包裹黄铁矿或
与锑硫镍矿共生。统计含量 2~15%。
     锑硫镍矿:原生锑硫镍矿粒径<0.03 毫米,与微晶针镍矿相间成纹层,后生锑硫
镍矿粒径 0.03~0.04 毫米,一般呈他形单晶稀疏分布,个别与针镍矿共生成连晶。统
计含量 0~3%。
     胶硫钼矿:电子探针定量分析结果表明,Mo:56.34%,S:40.66%,含少量杂质,
以 MoS2 形式出现,为黄铁矿型镍钼矿石中最为主要的钼矿物。呈非晶质或隐晶质似碎
屑状、胶状集合体或成炭泥质砾屑的胶结物产出,其中常含有微晶黄铁矿。统计含量 1~
20%。
     黄铜矿:粒径大小悬殊(0.05~0.5 毫米),呈他形粒状或充填于矿石的裂隙中成
细脉,多与胶硫钼矿等矿物共生。
     闪锌矿:颗粒大小在 0.005~0.5 毫米,呈他形粒状、脉状或交代生物遗屑,与黄
铁矿、胶磷矿共生。统计含量 0~1%。
     炭质:较纯的炭质一般变质程度较高,在偏光显微镜下,反射色为灰白色,强非
均质性,类似无烟煤,常与针镍矿、黄铁矿相间构成层纹石的纹层,有时组成砾屑之
包壳或呈断续的纹层。炭质常与泥质、胶磷矿相混合成砾屑或为砂砾屑之胶结物,统
计含量<35%。
     粘土矿物:以水云母为主,含少量高岭石及绢云母等。呈鳞片状及隐晶质,常为
砂砾屑的胶结物。统计含量<10%。
     碎屑矿物:主要有粉砂状长石、石英,粒径 0.01~0.06 毫米,呈次棱状,部分被
后生矿物所交代。统计含量<10%。
     胶磷矿:非晶质泥胶状与炭泥质混合成砂、砾屑或为胶结物。统计含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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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解石:呈他形微晶胶结物或脉状产出。统计含量<25%。
     重晶石、石英、石膏等多充填于矿石孔隙或裂隙中成细脉状,统计含量<2~5%。
     砾屑结构:砾屑由炭泥质、胶硫钼矿及胶磷矿组成。砾径 2~20 毫米。呈豆状、
饼状、棒状、竹叶状等。长轴顺层排列,分选性中等。砾屑常被针镍矿充填交代。砾
屑胶结物为炭泥质、粉砂质、粘土矿物、胶磷矿及胶硫钼矿等。
     生物屑结构:软体生物屑,外形较完整,壳壁较厚,外壳由炭质组成,体腔内为
炭质泥质、黄铁矿、闪锌矿充填。内管管内被炭泥质及针镍矿充填。
     藻包粒结构:外形一般呈椭园或扁豆状,直径 2~10 毫米。藻粒外边缘有数圈由
微晶及莓球状针镍矿、黄铁矿包裹,圈带宽窄不等,甚至断续环绕。
     显微莓球结构:呈一种带空腔的园形颗粒,成群出现。这种莓粒可能是显微菌藻
类的细胞结构。细胞壁为较纯的炭质,细胞空腔为炭泥质或粘土矿物充填,大部份已
被黄铁矿、针镍矿、胶硫钼矿置换,形成空腔或实心的显微莓球。
     迭层构造:是该类型矿石的主要构造。由炭泥质及粉砂质组成暗带和以炭泥质为
基质的泥晶针镍矿,黄铁矿显微莓球组成的亮带,两者相间构成迭层构造。单层厚 0.1~
0.5 毫米,一般呈水平微波状纹层产出,藻头突起成波状,藻头间下凹部份被胶硫钼矿
及晶粒状黄铁矿充填。
     滑动角砾构造:沿水平方向分布的层纹石,受沉积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重力作用产
生张性裂隙并滑动后形成滑动构造。经滑动形成滑动角砾,部份角砾内具迭层构造。
     生物搅动构造:在沉积过程中,由生物爬行搅动的遗迹,被黄铁矿充填而呈现不
规则的网状脉分布,再经水流击碎形成砾屑。
     矿区矿层呈隐伏产出,未受到氧化,为原生硫化矿石。矿区北部西侧约 400 米黄
铁矿型镍、钼矿层,其地表露头,因长期受到风化,矿石特征发生变化,矿层中的炭
质因氧化逐渐消失,颜色由黑变为灰、浅灰色、浅黄色。黄铁矿氧化形成褐铁矿。针
镍矿、胶硫钼矿受改造大部份流失,镍、钼品位大幅度下降。对氧化带和半氧化带中
采样分析镍、钼,其结果全氧化矿石镍品位 0.055%~0.72%,钼品位 0.079%~0.69%。
半氧化矿石,镍品位 0.059% ~4.53%,钼品位 0.37% ~4.71%。矿层氧化深度(沿矿
层)一般 10~20 米。
     8.4.4 黄铁矿型镍钼矿矿石化学组分及变化
     矿区原生黄铁矿型镍钼矿化学组分,经化学分析:Ni:1.95%~4.81%,平均 3.26%;
Mo:3.97%~8.28%,平均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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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铁矿型镍钼金属矿层中含 V2O5:0.05%~0.46%,平均小于 0.3%;含 S:11.62%~
24.25%,一般 14%~18%。
     8.4.5 泥岩型镍钼矿矿石类型化学组分及变化
     泥岩型镍钼与围岩的结构、构造完全一样,无明显矿石特征,肉眼难辨,钼、钒
赋存状态不明,矿石类型具岩石特征可分为含炭质板状泥岩型和含高炭质鳞片状泥岩
两种类型。
     黄铁矿型镍钼矿层顶板泥岩型镍钼矿层:Ni:0.01%~0.22%,一般 0.02%~0.10%;
Mo:0.00%~0.32%,一般 0.001%~0.09%,V2O5:0.01%~0.46%,一般 0.2%~0.3%;
     黄铁矿型镍钼矿层底板泥岩型镍钼矿层:Ni:0.01%~0.35%,一般 0.02%~0.10%;
Mo:0.00%~0.28%,大多数不含 Mo,V2O5:0.05%~0.78%,一般 0.1%~0.3%。
     8.4.6 矿床共(伴)生矿产综合评价
     在黄铁矿型镍、钼金属矿层中,钼为主要组分,镍含量 1.95%~4.81%,含量较镍矿
地质规范要求的最低工业品位(0.5%)富集 5 倍以上,但矿层厚度仅 0.03~0.07 米,镍
只作伴生组份。黄铁矿型镍、钼金属矿层中铜、硫也达到伴生有益综合回收利用下限,
同样由于矿体厚度极薄,达不到综合回收要求。
     泥岩型镍钼矿(体)层在黄铁矿型镍、钼金属矿层顶底板附近产出,其品位、厚
度变化较大。顶板泥岩型镍钼矿(体)层,Ni:0.01%~0.22%,Mo:0.00%~0.32%,
底板泥岩型镍钼矿(体)层 Ni:0.01%~0.35%, Mo:0.00%~0.28%,镍、钼组分变化
大,镍钼含量低。
     硅质磷块岩产于灯影白云岩侵蚀面上,为深灰、黑色,具砾状、多孔状构造,风
化面有白、淡黄色薄膜。主要矿石矿物为磷灰石、次为炭磷灰石,脉石矿物有玉髓、
石英、细晶黄铁矿、方解石、粘土矿物。硅质磷块岩呈不连续透镜体产出,受侵蚀面
控制。硅质磷块岩层含 P2O5 一般 15%~28%,厚 0~0.20 米,厚度变化大且达不到可采
厚度,其经济价值不大。另外,矿区镍钼金属层及其含矿系中,除个别板状炭质泥岩
中含量达 0.5%以上,多数含量小于 0.4%。
     8.5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黑色页岩系钼镍矿是我国特有的矿产资源,矿石加工采用加压氧化浸出~萃取工
艺,具体工艺流程为“钼镍矿破碎球磨~加压氧化浸出~碱浸~浸出液萃取分离~酸
沉~煅烧”工艺生产氧化钼产品,萃取后的萃余液采用碳酸钠沉淀生产碱式碳酸镍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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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工艺流程图
                            钼镍矿
                       水

                             球 磨


                            加压酸浸


                             过 滤    滤液



                        常压碱浸                    负载有机相   BK235 萃钼

                  渣        过 滤               反 萃             中 和
                                                    反萃液

        洗 涤           除磷砷                  除磷砷            过 滤   滤液



滤液   过 滤                酸 沉     滤液      酸 沉              堆存   沉碳酸镍


       浸出渣           过 滤                  过 滤                       过 滤


                   送废水处理        煅 烧    送废水处理                  碳酸镍     送废水处理



                                     MoO3


       钼镍矿经过球磨至 80%~0.074 毫米,加水控制一定的液固比,泵入加压釜中,通
入氧气(氧分压 0.2MPa),控制氧化浸出反应温度 150±5℃,停留时间为 3 小时,在
加压浸出过程中除氧气外,不添加其它添加剂和催化剂,加压浸出工艺经济、清洁环
保。加压氧化浸出过程中有 98%的镍和 60%的钼进入浸出液,其余钼以氧化钼的形式进
入浸出渣。浸出渣中的钼经常压碱浸加以回收。
       加压氧化浸出液中的钼用 BK835 萃取,用 10%氨水溶液反萃,反萃液经过镁盐除磷
砷后,再加硫酸进行酸沉得钼酸铵结晶,经过滤得钼酸铵结晶和酸沉后液,酸沉后液
还含有 1.62g/l 钼,用 BK835 萃取回收其中的钼,萃余液送废水处理。钼酸铵结晶经
洗涤、烘干、焙烧成三氧化钼产品。
       镍留在萃钼后的萃余液中,萃余液可返回加压浸出工段作浸出用水,循环使用,
以便提高萃余液中镍的浓度,当萃余液镍的浓度积累到 15g/l 以上时,萃余液则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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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回收其中的镍,用轻钙粉中和萃余液至 pH4.5 以上,过滤除去钙渣,滤液加碳酸钠使
其中的镍以碱式碳酸镍的形式沉淀,过滤回收碳酸镍,滤液送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排放。
     加压浸出渣中的钼采用常压碱浸加以回收。常压碱浸液循环使用,直到碱浸液中
钼含量达到 30g/l 以上开路,进行酸沉,过滤出钼酸铵结晶,经洗涤、烘干、焙烧成
三氧化钼产品。
     8.6 开采技术条件
     矿区开采技术条件类型确定为Ⅱ~4 类型。
     8.6.1 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镍钼矿层露头线出露最低标高 1025 米。浸蚀基准面标高 975 米,位于矿区东
部距矿区约 350 米。在矿区内具备矿山建设工业场地、排渣、排水的地形条件处于矿
区露头线附近,最低标高 1025 米,采矿时可采用平巷自然排水。
     矿区内主要出露了寒武系下统,震旦系地层埋藏于海拔标高 1150~850 米以下,
其次为第四系,给首期矿井选址进行平巷开拓形成了自然条件。根据各岩组岩性组合
及含水介质特征,地下水类型可以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及岩溶水。
     矿区内地表水体主要为一些季节性冲沟,方向大致与构造线方向垂直。这些冲沟
水主要来自于上部泉水流量补给,流量均小于 3.5L/s,动态变化相较稳定。这些冲沟
部分切割含矿系。
     大气降水是矿区内各岩组地下水的主要来源。矿床间接、直接充水含水层接受补
给后,可通过采空塌陷带、导水裂隙带及突水带进入矿坑,对矿床进行充水。
     根据矿区内矿层赋存、地层产状、顶板管理等情况,由于其顶板以上至最近一层
镍、钼矿层距离较近,在高水头压力作用下,必将被破坏,故未来采矿低于该层地下
水位以下时,其内地下水将可能成为矿床充水水源。
     地表水体主要为一些季节性溪沟,泉源性补给,流量较小。尚未切割矿区内含矿
系,虽然该段为相对隔水层,因此,在冲沟穿越露头线区域,将是矿床充水的主要充
水水源。
     矿区Ⅲ、Ⅳ采区供水较困难,没有稳定的供水水源,Ⅰ、Ⅱ采区,其附近的 1、2
号泉点动态变化相较稳定,常年有水,且附近无污染源,水质良好,且有一引水坑道,
可以作为今后矿山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矿区部分矿床(950 米标高以上)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矿区内矿床的主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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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含水层为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明心寺组、金顶山组裂隙含水层和震旦系灯影组,
前者富水性中等,后者富水性中等至强。季节性冲沟对矿床充水影响小。矿床水文地
质类型确定为裂隙充水为主的矿床类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即为第二类第
一亚类第一型。
     8.6.2 工程地质条件
     依据矿区内各岩组岩性及其组合、物理力学性质等,可将工程地质岩组划分为三
类,即坚硬岩类、半坚硬岩~松散岩类及松散岩类。
     坚硬岩类:露头分布于矿区中部,岩性主要为浅灰色厚层状白云岩。矿区内施工
钻孔中均有揭露,岩芯总体上较完整。该类岩组新鲜岩石坚硬,性脆,暴露于空气中
抗风化能力较强,抗压强度高,多大于 60MPa。岩体完整性属中等完整~较完整。岩石
质量等级为Ⅱ~Ⅲ级。
     半坚硬岩~松散岩类:矿区内大面积分布。以碎屑岩类为主,局部夹碳酸盐岩类。
主要为青灰、灰绿色、深灰色泥页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局部夹灰岩及矿层。该
类岩组中新鲜岩石,其力学强度低,暴露于空气中易风化,抗压强度大多小于 30MPa。
岩体完整性属中等完整~较完整。岩石质量等级为Ⅱ~Ⅲ级。
     松散岩类:第四系,岩性为黄色、褐黄色粘土及亚粘土,局部夹块石或为碎石土。
分布于矿区的季节性冲沟、山间洼地及各个斜坡地段。结构松散,抗剪强度低,浅表
部分浸水后一般呈可塑状态,具有高压缩性和弱透水性。
     根据矿区顶底板的工程地质特征,矿区工程地质类型确定为层状岩类工程地质特
征,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为中等。
     8.6.3 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所属区域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据调查,区内无新构造活动,矿区属较稳
定区域。
     矿区内主要地形为斜坡,靠近山顶的区域常为陡坡或陡崖。岩性主要为碎屑岩,
强度较低,出露于地表部分易风化。虽然区内多为反向坡,但浅表风化后在重力的作
用下发生土体滑坡的可能性仍较大;陡坡或陡崖区,由于具有陡直的临空面,在应力
集中区,岩体在重力作用下有向下崩落、倾倒的可能,即这一区域易形成崩塌。区内
未见较大规模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未来矿山建设过程中,在采空塌陷的影响
作用下,将可能诱发地面和井下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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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矿权设置情况、以往矿业权评估史及矿山开发建设现状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
矿权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金立);开采矿种:钼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
产规模:1.00 万吨/年;矿区面积:4.7054 平方千米;有效期限:陆年零壹个月 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矿区范围由以下 4 个拐点坐标圈定。
     根据评估人员调查了解,该矿以为未进行过矿业权评估,无矿业权评估史。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为拟建矿山,现矿山筹建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
开展进行中,根据评估人员现场调查了解,矿山的基础建设工作还未全面展开。
     10、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
人员,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0.1 接受委托阶段:2011 年 3 月 31 日,接受委托方委托,准备前期工作;明确
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拟定评估计划。
     10.2 现场勘察阶段:2011 年 4 月 1 日,评估人员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
属矿进行了实地勘察。
     10.3 评定估算阶段:2011 年 4 月 2 日~4 月 8 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及确定的评
估方法的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然后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
评估的采矿权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书初稿,经过公司内部审核,修改完善后
最终提交正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1、现场核实考察和市场调查情况
     2011 年 4 月 1 日, 本公司评估人员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进行了现
场勘察,向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调查了解了该矿矿权申请设置及相关
证照办理情况。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引领评估人员在矿区范围内进行了实
地勘察,并向评估人员介绍了该地区钼镍矿生产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
     12、评估方法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已在本次评估的矿区范围内开展工作,编写了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并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备案。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中
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鉴于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为拟建矿山,具有一定储
量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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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
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n

                               ∑ (CI              )t       1
                      P =                     CO
                                t =1                     (1 + i )t
                  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3,…,n);
                          n-评估计算年限。
     13、评估参数的确定依据
     本项目评估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是以“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
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
[2011]59 号)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为基础。
     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选取参考《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
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
及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由于《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缺少矿山开发
建设经济指标,无法满足本次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的技术
要求。鉴于此,评估人员在参考《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
用方案》的基础上模拟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14、资源储量评价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已在本次评估的矿区范围内开展工作,编写了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
     该次地质工作是在以往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共利用工作量有 1:1 万地质测量 5 平
方千米、水文地填图 7 平方千米、新施工钻探 2438.37 米/7 孔,同时利用普查时 143.2
米/3 孔资料、新编录开采坑道 5987 米、采集各类测试、鉴定样品、选冶试验样。
     通过地质工作,基本查明矿区地层、岩性、构造和钼镍矿层的赋存层位;基本查
明矿体形态、规模、矿石矿物组分、矿石结构构造、有益组分的含量、论述了矿床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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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类型;用钼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厚度采用米百分值)、第Ⅰ勘查类型的基本工程间
距、水平投影地质块段法划分块段和估算钼、镍矿的矿石量、金属量;通过采样试验
评价了矿石的选冶加工技术性能;基本查明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开
采技术条件;报告文字内容齐全、章节划分合理。附图、齐全。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符合相关
要求、矿权区内的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达《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中勘探阶段的要求。
     《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已经过专
家评审,并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因此,本次评估认为《贵
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所提交的资源储量
可作为本次评估的基础依据。
     15、模拟开发利用方案内容简介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评估人员采用
收益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时,需将设定的市场条件固定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即矿业
权评估时的市场环境、价格水平、矿山勘查和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等以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水平和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为基点。在合理确定假设条件下,采用设定的生产力水平
和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最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和最佳用途开发为原则,确定或模拟建
立最佳矿产资源开发方案,确定有关经济、技术、管理参数。本项目评估人员在参考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对
象实际情况按照当前的市场经济技术条件拟定矿山开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模拟开
发利用方案”)。本方案是用于本项目特定评估目的的一种假设条件,不受矿业权交易
当事人的影响。本方案是基于评估基准日当前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编制的,且仅适用本
次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的评估。
     15.1 编制依据
     15.1.1 国土资发[1999]98 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
     15.1.2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15.1.3     “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
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
2011 年 3 月 28 日);
     15.1.4《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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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2011 年 2 月);
     15.1.5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贵州建新
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3 月);
     15.1.6 国家其它有关工业建设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
     15.1.7 其他。
     15.2 开发方案编制假设条件
     15.2.1 本方案拟定的未来矿山生产方式、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保持不变,且持续
经营;
     15.2.2 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
     15.2.3 以现阶段采矿技术水平、生产力水平为基准;
     15.2.4 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5.3 资源储量
     根据 “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
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截止 2011 年 3 月 1 日,遵义县毛石
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矿区范围内保有钼镍矿资源储量矿石量 32.0808 万吨,钼平均
品位 6.3870%,镍平均品位 3.3144%,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5.8214 万吨;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1.2113 万吨;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5.0481
万吨。
     15.4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经济基础储量,
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可参考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取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未予以设计利用的,可信度系数在
0.5~0.8 范围中取值。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该矿推断的内
蕴经济资源储量(333)以可信度系数 0.8 调整。本次设计据此设计该矿评估利用的资
源储量为 29.0712 万吨(5.8214+11.2113+15.0481×0.8),钼平均品位 6.3935%,镍
平均品位 3.3070%。
     15.5 采、选矿方法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该矿为地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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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山,采矿方法为壁式崩落采矿。开采的钼镍矿原矿破碎球磨→加压氧化浸出→碱
浸→浸出液萃取分离→酸沉→煅烧工艺,最终获得氧化钼和碳酸镍。
     本次设计根据《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该矿为地下开采矿山,采矿方法为壁式崩落采矿。开采的钼镍矿原矿破碎球磨→加压
氧化浸出→碱浸→浸出液萃取分离→酸沉→煅烧工艺,最终获得氧化钼和碳酸镍。
     15.6 产品方案
     根据《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确定该矿
产品方案为氧化钼(45%)和碳酸镍(35%)。
     15.7 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该矿采矿回采
率为 85%,矿石贫化率为 10%;选矿总回收率钼金属为 86%,镍多金属为 86%。
     根据《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结合该矿矿石
赋存条件,本次设计确定采矿回采率为 85%,矿石贫化率为 10%,钼选矿回收率 86%,
镍选矿回收率 86%。
     15.8 设计损失量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该矿资源损失
量为 2.9071 万吨。
     根据《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设计遵义
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设计损失量为 2.9071 万吨。
     15.9 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本次设计确定该矿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29.0712 万吨,设计损失量为 2.9071 万
吨,采矿回采率为 85%。
     矿石可采储量为:(29.0712-2.9071)×85%=22.2395(万吨)≈22.24(万吨)。
     因此,本次设计该矿可采储量为 22.24 万吨,钼平均品位 6.3935%,镍平均品位
3.3070%。
     15.10 生产能力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载明的生
产规模为 1.00 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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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该矿生产规模
为 3 万吨/年。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以及矿产储量规模、矿山生产规模与矿山
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本次设计依据《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
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该矿生产规模为 3 万吨/年。
     15.11 基建工期
     根据该矿储量及生产规模,本次设计该矿基建期为 9 个月。
     15.12 矿山服务年限
     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Q
     T =
               A  (1  ρ )
             式中:T—矿山合理服务年限
                     A—矿山生产规模
                     Q—矿山可采储量
                     ρ—矿石贫化率
     矿山生产规模 3 万吨/年,可采储量为 22.24 万吨,矿石贫化率 10%。根据上式计
算得出,矿山合理服务年限为:

                  22.24
     T =                    = 8 .24(年),约 8 年 3 个月。
             3 × (1  10 %)
     本项目设计确定该矿基建期为 9 个月,生产服务年限为 8.24 年,则评估计算期由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至 2020 年 3 月,其中本项目评估基准日至 2011 年 12 月底为基建期,
2012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为生产期。
     15.13 产品销售价格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矿业权评估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相关规定,矿业权评估中,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资源禀
赋条件综合确定,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的 3~5 个年度
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
     2006 年~2007 年,国内的钼产品价格 45%钼精矿的含税价格保持在 2000 元/吨度
左右。进入 2008 年之后,大雪冰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了湖南,贵州和四川等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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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致使其市场供应量减少,45%钼精矿的含税价格保持在 2500 元/吨度左右。
2008 年下半年,受全球经济影响,国内的钼精矿价格曾狂跌至 1000 元/吨度。2009 年
一整年,钼精矿全年平均价格在 1390 元/吨度。2010 年国内钼价仍处于低谷,走势趋
于平缓。镍盐价格幅度相对较平稳,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在 2005 年~2010 年氧
化钼含税平均价格为 1270 元/吨度,不含税为 1085.47 元/吨度;碳酸镍的含税销售价
格为 37000 元/吨。考虑未来钼矿产品和镍矿产品销售价格趋势,本着谨慎的评估原则,
本次设计采用 2006 年~2010 年氧化钼、碳酸镍的不含税平均价格,即氧化钼不含税
48846.15 元/吨(1085.47×45);碳酸镍不含税 31623.93 元/吨估算销售收入。
     15.14 销售收入
     氧化钼年销售收入
     =3×6.39%×(1-10%)×86%÷45%×48846.15=16105.75(万元)
     碳酸镍年销售收入
     =3×3.31%×(1-10%)×86%÷35%×31623.93=6944.45(万元)
     年销售收入合计 23050.20 万元。
     15.15 项目基准收益率
     参照本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并考虑本项目风险因素,项目基准收益率(Ic)取 13%。
     15.16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本开采方案设计概算是以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3 万吨/年采矿能力
进行编制的。
     根据评估人员调查了解,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已形成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2000 万元,本次设计在参照《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变更)开
发利用方案》的基础上,比照同类型矿山实际开采情况和开采设计及原材料上涨情况,
评估人员分析研究,确定该矿山在已形成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追加资产,总投资为
9153.30 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1 号《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
值税税率的通知》(2008 年 12 月 19 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
准则》,设备投资估算按含增值税价估算,因此,本次设计确定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
镍多金属矿总投资为 9153.30 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 1801.95 万元,机器设备类
含税值 6024.15 万元,开拓工程类 1327.20 万元。
     15.17 无形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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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无形资产投资为土地使用权。
     参考同行业本地区开采条件相似、生产规模相近的矿山,本次设计矿山建设用地
费用为 2250 万元,在评估设定的基建期内投入,在生产年限内平均摊销。
     15.18 流动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山企业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15~20%估算,设计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的 15%进行估算。
     流动资金=9153.30 万元×15%=1373 万元。
     15.19 税费
     产品增值税率为 17%,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 5%计取,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
3.0%计取,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的 2.0%计取,企业所得税率为 25%,资源税按每吨
矿石 12 元计取。
     15.20 成本费用估算
     按照“制造成本法”分类,依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原则、有关部门公布的价格或
定额标准信息和经济技术水平,设计生产成本。
     本方案设计成本在参考同行业本地区开采条件相似、生产规模相近的生产成本的
基础上,按上述设计取费原则、依据,对部分成本费用作调整后确定。
     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设计成本考虑生产规模和开采条件相近矿山实际成本情
况,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按不含税 1831.99 元/吨取值。
     外购燃料及动力:设计成本考虑生产规模和开采条件相近矿山实际成本情况,外
购燃料及动力费按不含税 870.04 元/吨取值。
     职工薪酬:设计成本考虑生产规模和开采条件相近矿山实际成本情况,职工薪酬
按 844.79 元/吨取值。
     折旧费:本项目根据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确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房屋构筑物、机
器设备分别依 30 年、12 年进行折旧。残值率为 5%。经模拟计算,单位折旧费用为 154.89
元/吨。
     维简费: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金属矿山以财政部门规定标准计提
的维简费扣除开拓工程单位矿石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后全部余额列入经营成本。根据财
政部财企[2004]324 号《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金属矿
山企业维简费提取标准为 15~18 元/吨原矿。本次据此设计确定维简费为 15 元/吨,
全部为折旧性质的维简费(1327.20 万元÷24.71 万吨=53.71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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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06]478 号“关于
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属矿山安全费用提
取标准为地下开采 8 元/吨。本项目设计取 8.00 元/吨。
     修理费:设计成本考虑生产规模和开采条件相近矿山实际成本情况,修理费按
487.33 元/吨取值。
     其他制造费用:设计成本考虑生产规模和开采条件相近矿山实际成本情况,其他
制造费用按 524.69 元/吨取值。
     管理费用:为管理人员工资及劳保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办公费、咨
询及审计费、取暖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摊销费等应计入成本的各种税金等。按 1304.49
元/吨取值,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按销售收入的 2%估算为 153.67 元/吨(23050.20×2%
×1÷3);无形资产投资为 2250 万元,在评估生产年限 8.24 年内平均摊销,单位摊销
费用=2250÷8.24÷3=91.02 元/吨。
     销售费用:设计成本考虑生产规模和开采条件相近矿山实际成本情况,销售费用
按 10 元/吨取值。
     财务费用:本项目单位财务费用取值为 19.41 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的平均总成本费用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计值

   1       生产成本                                                          4736.73
  1.1      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1831.99
  1.2      外购燃料及动力                                                     870.04
  1.3      职工薪酬                                                           844.79
  1.4      折旧费                                                             154.89
  1.5      维简费                                                              15.00
 1.5.1     其中:折旧性质的维简费                                              15.00
 1.5.2           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0.00
  1.6      安全生产费用                                                         8.00
  1.7      修理费                                                             487.33
  1.8      其他制造费用                                                       524.69
   2       管理费用                                                          1304.49
  2.1      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                                               153.67
  2.2             无形资产摊销费                                               91.02
   3       销售费用                                                            10.00
   4       财务费用                                                            19.41
   5       总成本费用                                                        6070.63
   6       经营成本(5-1.4-1.5.1-2.2-4)                                     57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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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本项目单位总成本费用为 6070.63 元/吨,经营成本 5790.31 元/吨。
     15.21 税金
     企业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127.02 万元,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127.02
万元,上缴资源税 36 万元。
     15.22 利润总额
     年利润总额为 4548.25 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 25%,年上缴所得税为 1137.06 万元,
税后利润 3411.19 万元。
     15.23 财务分析
     通过分析,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13%),表明项目的盈利能
力除能满足行业的最低要求外,还有超额盈余。项目投资能在较短时间内回收。投资
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指标均较理想,投资效果明显,从财务角度讲是完全可行的。
     因此评估利用的主要参数以模拟的开发利用方案为基础。
     16、主要技术经济参数
     16.1 主要技术参数
     16.1.1 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 “关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
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截止 2011 年 3 月 1 日,遵义县毛石
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矿区范围内保有钼镍矿资源储量矿石量 32.0808 万吨,钼平均
品位 6.3870%,镍平均品位 3.3144%,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5.8214 万吨;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1.2113 万吨;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5.0481
万吨。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属拟建矿山,企业未对资源储量进行开采动用,
因此,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该矿保有钼镍矿资源储量矿石量 32.0808 万吨,钼平均
品位 6.3870%,镍平均品位 3.3144%,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5.8214 万吨;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1.2113 万吨;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5.0481
万吨。
     16.1.2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经济基础储量,
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可参考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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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取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未予以设计利用的,可信度系数在
0.5~0.8 范围中取值。
     本次评估依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以可
信度系数 0.8 调整,则该矿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29.0712 万吨(5.8214+11.2113+
15.0481×0.8),钼平均品位 6.3935%,镍平均品位 3.3070%。
     16.1.3 采、选矿方法
     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该矿为地下开采矿山,采矿方法为壁式
崩落采矿。开采的钼镍矿原矿破碎球磨→加压氧化浸出→碱浸→浸出液萃取分离→酸
沉→煅烧工艺,最终获得氧化钼和碳酸镍。
     16.1.4 产品方案
     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该矿产品方案为氧化钼(45%)和碳酸
镍(35%)。
     16.1.5 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采矿回采率为 85%,矿石贫化率为 10%,
钼选矿回收率 86%,镍选矿回收率 86%。
     16.1.6 设计损失量
     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该矿设计损失量为 2.9071 万吨。
     16.1.7 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该矿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29.0712 万吨,设计损失量为 2.9071 万吨,采矿回采
率为 85%。
     矿石可采储量为:(29.0712-2.9071)×85%=22.2395(万吨)≈22.24(万吨)。
     因此,本次评估确定该矿可采储量为 22.24 万吨,钼平均品位 6.3935%,镍平均品
位 3.3070%。
     16.1.8 生产规模
     本次评估依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确定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生产
规模为 3 万吨/年。
     16.1.9 基建工期
     本次评估依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该矿基建期为 9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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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10 矿山服务年限
       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Q
       T =
               A  (1  ρ )
             式中:T—矿山合理服务年限
                     A—矿山生产规模
                     Q—矿山可采储量
                     ρ—矿石贫化率
       矿山生产规模 3 万吨/年,可采储量为 22.24 万吨,矿石贫化率 10%。根据上式计
算得出,矿山合理服务年限为:

                  22.24
       T =                  = 8 .24(年),约 8 年 3 个月。
             3 × (1  10 %)
       本次评估确定该矿基建期为 9 个月,生产服务年限为 8.24 年,则评估计算期由本
项目评估基准日至 2020 年 3 月,其中本项目评估基准日至 2011 年 12 月底为基建期,
2012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为生产期。
       16.2 主要经济参数
       16.2.1 后续地质勘查投资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地质勘查程度已满足矿山开发建设需要,不需
要进一步投入后续地质勘查工作。则本次评估采用的后续地质勘查投资为 0。
       16.2.2 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固定
资产总投资 9153.30 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 1801.95 万元,机器设备类含税值
6024.15 万元,开拓工程类 1327.20 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评估利用    评估计算折旧用
                                 设计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金 额           金 额
  1       房屋及构筑物             1801.95   房屋及构筑物          1801.95         1801.95
  2     机器设备及安装             6024.15   机器设备及安装        6024.15         5148.85
  3         开拓工程               1327.20     开拓工程            1327.20         1327.20
              合 计                9153.30                         9153.30         82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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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3 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矿山建设用地费用为 2250 万元,在评
估设定的基建期内投入,在生产年限内平均摊销。
     16.2.4 流动资金
     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的 15%进行估算。
     流动资金=9153.30 万元×15%=1373 万元。
     16.2.5 更新改造资金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建筑物和
机器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提完
折旧后的下一时点投入等额初始投资作为更新改造资金。
     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及构筑物折旧年限 30 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 12 年,均大于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无需更新改造投资。
     16.2.6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分别依 30 年、12 年折旧期计算折旧,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
的 5%计算。
     房屋构筑物在 2020 年生产期末回收余值 1331.19 万元;机器设备在 2020 年生产
期末回收余值 1786.01 万元。
     本项目评估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合计 3117.20 万元。
     16.2.7 产量、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安排
     产量:生产规模为 3 万吨/年。
     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在基建期内平均投入。
     流动资金:在 2012 年 1 月进入生产期后一次性投入。
     16.2.8 销售收入
     计算公式:
     氧化钼(碳酸镍)年销售收入=原矿产量×平均地质品位×(1-矿石贫化率)×
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精矿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
     本次评估依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以氧化钼不含税 48846.15 元/吨、碳酸镍不
含税 31623.93 元/吨估算该矿销售收入。
     氧化钼年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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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39%×(1-10%)×86%÷45%×48846.15=16105.75(万元)
       碳酸镍年销售收入
       =3×3.31%×(1-10%)×86%÷35%×31623.93=6944.45(万元)
       年销售收入合计 23050.20 万元。
       16.2.9 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本项目评估成本费用根据“模拟开发利用方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规定以及产品成本与产品方案相匹配原则进行估算,详见下表:
                                                                        单位:元/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计值             评估取值

  1      生产成本                                         4736.73              4736.73
 1.1     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1831.99              1831.99
 1.2     外购燃料及动力                                    870.04              870.04
 1.3     职工薪酬                                          844.79              844.79
 1.4     折旧费                                            154.89              154.89
 1.5     维简费                                             15.00                15.00
1.5.1    其中:折旧性质的维简费                             15.00                15.00
1.5.2          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0.00                 0.00
 1.6     安全生产费用                                        8.00                 8.00
 1.7     修理费                                            487.33              487.33
 1.8     其他制造费用                                      524.69              524.69
  2      管理费用                                         1304.49              1304.49
 2.1     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                              153.67              153.67
 2.2           无形资产摊销费                               91.02                91.02
  3      销售费用                                           10.00                10.00
  4      财务费用                                           19.41                19.41
  5      总成本费用                                       6070.63              6070.63
  6      经营成本(5-1.4-1.5.1-2.2-4)                    5790.31              5790.31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维简费-无形资产摊销-财务费用
       16.2.9.1 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为外购木材、金属支架、锚杆等支护用品;
火工产品;钢轨、电缆、配件、专用工具、辅助材料等。“模拟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外
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 1831.99 元/吨(不含税),本项目评估取值采用设计值,即外
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 1831.99 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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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2.9.2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包括水、电、气的消耗。“模拟开发利用方案”设
计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870.04 元/吨取值(不含税),本项目评估取值采用设计值,即外
购燃料及动力费 870.04 元/吨取值(不含税)。
     16.2.9.3 职工薪酬:“模拟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职工薪酬 844.79 元/吨,本项目
评估取值采用设计值,即工资及福利费 844.79 元/吨。
     16.2.9.4 折旧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本项目评估按评估确定的固定
资产投资额及服务年限计算折旧。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分别依 30 年、12 年进行折旧。
残值率为 5%。开拓工程按按矿石产量和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提取维简费、不再计提折
旧。
     年折旧费用为 464.68 万元;
     单位折旧费用为:464.68÷3=154.89(元/吨)。
     16.2.9.5 维简费: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金属矿山以财政部门规定
标准计提的维简费扣除开拓工程单位矿石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后全部余额列入经营成
本。根据财政部财企[2004]324 号《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
知》,金属矿山企业维简费提取标准为 15~18 元/吨原矿。本次确定维简费为 15 元/吨,
全部为折旧性质的维简费(1327.20 万元÷24.71 万吨=53.71 元/吨)。
       16.2.9.6 安全生产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06]478
号“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属矿山安
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地下开采 8 元/吨。本次确定安全生产费用为 8.00 元/吨。
     16.2.9.7 修理费:“模拟开发利用方案”设计修理费 597.33 元/吨,本项目评估
取值采用设计值,即修理费 487.33 元/吨。
       16.2.9.8 其他制造费用:“模拟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其他制造费用 524.69 元/吨,
本项目评估取值采用设计值,即其他制造费用 524.69 元/吨。
     16.2.9.9 管理费用:为管理人员工资及劳保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办
公费、咨询及审计费、取暖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摊销费等应计入成本的各种税金等。
按 1304.49 元/吨取值,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按销售收入的 2%估算为 153.67 元/吨
(23050.20×2%×1÷3);无形资产投资为 2250 万元,在评估生产年限 8.24 年内平均
摊销,单位摊销费用=2250÷8.24÷3=91.02 元/吨。
       16.2.9.10 销售费用:为销售矿产品所产生的费用。“模拟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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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费用为 10 元/吨。本项目评估取值采用设计值,即销售费用 10 元/吨。
     16.2.9.11 财务费用:本项目评估按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自 2011 年 2 月 9 日起短期(六个月至一年(含))银行贷款利率为 6.06%,
流动资金 70%由银行贷款,30%企业自筹重新估算财务费用。年需财务费用为 1373×70%
×6.06%=58.24(万元),单位产量所需财务费用为 58.24÷3=19.41(元)。
     16.2.10 销售税金及附加
     16.2.10.1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财税
[2008]171 号《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 13%恢复到 17%;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的机器设备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项目评估中,机器设备(含安装工程,下同)按 17%增值税税率估算进项增值税;
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
备进项增值税;当期未抵扣完的设备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并将生产期各期抵
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计入对应的抵扣期间的现金流入中。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销项税率=23050.20×17%=3918.53(万元)
     年进项税额(不含机器设备)=(年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
费)×进项税率
                  =(5495.97 万元+2610.12 万元)×17%=1378.04 万元
     年缴纳增值税(不含机器设备)=3918.53 万元-1378.04 万元=2540.49 万元
     本项目评估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2012 年 1 月开始进入生产期,因此,
2012 年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 2540.49 万元抵扣设
备进项增值税 875.30 万元(5148.85×17%),2012 年应缴增值税为 1665.19 万元
(2540.49-875.30)。其余正常生产年份应缴增值税为 2540.49 万元。
     16.2.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
镍多金属矿住所遵义县毛石镇,适用税率为 5%。即按应纳增值税额的 5%计税。则正常
生产年份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127.02 万元(254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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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10.3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销售税金及附加,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财政、税务主管部分发布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根据国务院 国发[1986]50 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88 号),规定费率 3%,按应缴纳
增值税额的 3%计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按应纳增值税额的 2%征收地
方教育附加。
     则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 5%计税。
     正常生产年份应缴教育费附加为 127.02 万元(2540.49×5%)。
     16.2.10.4 资源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5 年 12 月 12 日财税[2005]168 号《关于调整钼矿石
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钼矿石一等税额为每吨 8 元、二等镍矿石资源税为 12 元/
吨。本次评估按每吨 12 元估算资源税税额。
     正常生产年份应缴资源税 36 万元(3×12)。
     因此,正常生产年份企业应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 290.04 万元。
     16.2.11 企业所得税
     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税率
     16.2.12 折现率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次评估
目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本项目取折现率为 13%。
     17、评估假设
     17.1 采矿权评估以采矿权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划定的遵义县毛石镇
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矿区范围内《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镍钼多金属矿资源储量
核实及勘探报告》提交的并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
     17.2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可
顺利变更生产规模且顺利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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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 矿产品价格及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17.3 矿山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采选技术以设定的为基准;
     17.4 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8、评估结论
     本评估公司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
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9439.62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玖仟肆佰叁拾玖万陆仟贰佰元
整。
     19、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9.1 评估结果有效期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自 2011 年 3 月 31 日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超
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有效期,
本评估公司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在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明显变化,由于
矿山扩大生产规模而追加投资随之造成采矿权价值发生明显变化,委托人可委托本公
司按原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项目评估所采用的资产价格标准
或税费标准发生不可抗逆的变化,并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可及时委托
本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价值。
       19.2 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评估结果是以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
经济资料,并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确定的采矿权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将采矿权用于
其他目的可能对采矿权价值所带来的影响,也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
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19.3 其他责任划分
       我们只对本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否合乎执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
决策负责,本项目评估结果是根据本次特定的评估目的而得出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19.4 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范围
       本次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用于本次
评估特定的评估目的和送交管理部门审查。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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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20、评估报告日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21、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22、评估工作人员
     刘忠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   岩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秀芝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武   彪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董世坤    (研究实习员)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附表一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基建期                                   生               产                 期
       项 目 名 称      合 计
号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一 现金流入
1 销售收入            189856.82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5455.21
    回收固定资产残
2                       3117.2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117.20
    (余)值
3 回收流动资金          1373.00                                                                                                         1373.00
    回收抵扣的设备进
4                         875.30                875.3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项增值税
    小       计       195222.31        0.00   23925.5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9945.41
二 现金流出
1 后续地质勘查投资          0.00
2 固定资产投资          9153.30    9153.30
3 更新改造资金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 无形资产投资          2250.00    2250.00
5 流动资金              1373.00                1373.00
6 经营成本            143071.40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4104.01
7 销售税金及附加        2301.47                 202.52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68.64
8 企业所得税            9387.30                1158.94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268.91
    小       计       167536.46   11403.30    20105.38   18798.03   18798.03   18798.03   18798.03   18798.03   18798.03     18798.03   4441.56
三 净现金流量          27685.85 -11403.30      3820.12    4252.17    4252.17    4252.17    4252.17    4252.17    4252.17      4252.17   5503.84
四 折现系数(i=13%)                   0.9032     0.7993     0.7073     0.6259     0.5539     0.4902     0.4338     0.3839       0.3397    0.3007
五 净现金流量现值       9439.62 -10299.08      3053.28    3007.61    2661.60    2355.40    2084.43    1844.62    1632.41      1444.61   1654.73
六 采矿权评估价值                                                             9439.62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制表人:董世坤



                                                                      36
附表二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企业所得税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生                 产                      期
               项   目       合    计
 号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矿石产量(万吨)              24.71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0.71
 1    销售收入             189856.82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23050.20   5455.21
 2    总成本费用           150006.15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4310.93
 3    增值税
3.1 销项税额                32275.66       3918.53    3918.53    3918.53    3918.53    3918.53    3918.53    3918.53    3918.53    927.39
    原材料及燃料动力等进
3.2                         11350.42       1378.04    1378.04    1378.04    1378.04    1378.04    1378.04    1378.04    1378.04    326.14
    项税
    (抵扣余额小计)        20925.20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601.25
3.3 机器设备进项税额          875.30        875.30
3.4 机器设备进项税抵扣额      875.30        875.30
3.5 应缴增值税              20049.90       1665.1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2540.49    601.25
 4    销售税金及附加         2301.47        202.52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290.04     68.64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2.49         83.26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30.06
4.2 教育费附加               1002.49         83.26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127.02     30.06
4.3 资源税                    296.52         36.00      36.00      36.00      36.00      36.00      36.00      36.00      36.00      8.52
 5    利润总额              37549.20       4635.78    4548.25    4548.25    4548.25    4548.25    4548.25    4548.25    4548.25   1075.65
  6 所得税                    9387.30   1158.94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1137.06     268.91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制表人:董世坤

                                                                     37
附表三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成本费用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生                 产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矿石产量(万吨)                24.71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0.71
  1 生产成本                    117044.60 14210.19 14210.19 14210.19 14210.19 14210.19 14210.19 14210.19 14210.19 3363.08
 1.1 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45268.47 5495.97 5495.97 5495.97 5495.97 5495.97 5495.97 5495.97 5495.97 1300.71
 1.2 外购燃料及动力              21498.69 2610.12 2610.12 2610.12 2610.12 2610.12 2610.12 2610.12 2610.12           617.73
 1.3 职工薪酬                    20874.76 2534.37 2534.37 2534.37 2534.37 2534.37 2534.37 2534.37 2534.37           599.80
 1.4 折旧费                       3833.60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116.17
 1.5 维简费                        370.65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10.65
1.5.1 其中:折旧性质的维简费       370.65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10.65
1.5.2       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 安全生产费用                  197.68    24.00    24.00     24.00    24.00   24.00    24.00    24.00    24.00      5.68
 1.7 修理费                      12041.92 1461.99 1461.99 1461.99 1461.99 1461.99 1461.99 1461.99 1461.99           346.00
 1.8 其他制造费用                12965.09 1574.07 1574.07 1574.07 1574.07 1574.07 1574.07 1574.07 1574.07           372.53
  2 管理费用                     32233.95 3913.47 3913.47 3913.47 3913.47 3913.47 3913.47 3913.47 3913.47           926.19
 2.1 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         3797.14   461.00   461.00   461.00    461.00  461.00   461.00   461.00   461.00   109.10
 2.2        无形资产摊销费        2250.00   273.06   273.06   273.06    273.06  273.06   273.06   273.06   273.06     65.53
  3 销售费用                       247.1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7.10
  4 财务费用                       480.50    58.24    58.24     58.24    58.24   58.24    58.24    58.24    58.24     14.56
  5 总成本费用                  150006.15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18211.90 4310.93
  6 经营成本                    143071.40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17370.92 4104.01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制表人:董世坤


                                                            38
附表四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计值                         评估取值             备      注

  1     生产成本                                      4736.73                         4736.73
 1.1    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1831.99                         1831.99
 1.2    外购燃料及动力                                 870.04                          870.04
 1.3    职工薪酬                                       844.79                          844.79
 1.4    折旧费                                         154.89                          154.89
 1.5    维简费                                          15.00                           15.00
1.5.1 其中:折旧性质的维简费                            15.00                           15.00
1.5.2         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0.00                            0.00
 1.6    安全生产费用                                     8.00                            8.00
 1.7    修理费                                         487.33                          487.33
 1.8    其他制造费用                                   524.69                          524.69
  2     管理费用                                      1304.49                         1304.49
 2.1    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                           153.67                          153.67
 2.2          无形资产摊销费                            91.02                           91.02
  3     销售费用                                        10.00                           10.00
  4     财务费用                                        19.41                           19.41
  5     总成本费用                                    6070.63                         6070.63
  6     经营成本(5-1.4-1.5.1-2.2-4)                  5790.31                        5790.31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制表人:董世坤


                                                        39
附表五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折旧年 残值率                                        生                产                    期
      项     目    固定资产                    合计
号                              限   (%)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1 房屋及构筑物 1801.95 30.00         5.00       0.00
     1.1折旧费                                470.76     57.06     57.06         57.06    57.06       57.06     57.06     57.06     57.06      14.27
     1.2净   值                                         1744.89   1687.83      1630.76   1573.70     1516.64   1459.58   1402.52   1345.46   1331.19
     1.3残(余)值                              1331.19                                                                                        1331.19
2 机器设备         5148.85 12.00     5.00        0.00
     2.1折旧费                                3362.84    407.62    407.62       407.62    407.62      407.62    407.62    407.62    407.62    101.90
     2.2净   值                                         4741.23   4333.61      3926.00   3518.38     3110.76   2703.14   2295.53   1887.91   1786.01
     2.3残(余)值                              1786.01                                                                                        1786.01
3 井巷工程         1327.20                       0.00
4 固定资产         8278.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1折旧费                                3833.60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464.68    116.17
     4.2净   值                                         6486.12   6021.44      5556.76   5092.08     4627.40   4162.72   3698.04   3233.37   3117.20
     4.3残(余)值                              3117.2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117.20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制表人:董世坤
    注:残值按5%计




                                                                          40
附表六

                         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评估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利用固定资产     评估计算折旧用固定资产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设计固定资产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金   额

   1     房屋及构筑物                         1801.95 房屋及构筑物                            1801.95                 1801.95

   2     机器设备及安装                       6024.15 机器设备及安装                          6024.15                 5148.85

   3     开拓工程                             1327.20 开拓工程                                1327.20                 1327.20




                    合   计                  9153.30                                         9153.30                 8278.00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制表人:董世坤




                                                            41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NZ 字第 080353 号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1、报告正文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财务报表附注




                  第 2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正信审(2011)NZ 字第 080353 号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1 年 0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3 月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贵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1 年 0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3 月的经营成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中国        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11 年 4 月 16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7,717.95                 197,507.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票据                                                         0.00                         0.00
  应收账款                                                         0.00                         0.00
  预付款项                                                1,163,628.01               1,389,992.59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471,898.01                 576,013.78
  存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1,793,243.97               2,163,514.3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0.00                894,78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469,279.20                 477,681.39
  在建工程                                               19,305,015.31              18,891,026.90
  工程物资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774,294.51                20,263,488.29
                 资产总计                              21,567,538.48                22,427,002.6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   产   负   债   表 (续)
编制单位: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项        目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应付账款                                                       0.00                     0.00
  预收款项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应交税费                                                       0.00                     0.00
  应付利息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17,567,538.48            18,427,002.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                        0.00                     0.00
                                        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567,538.48            18,427,002.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负债合计                            17,567,538.48            18,427,002.61
                                        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00,000.00             4,000,000.00
  资本公积                                                       0.00                     0.00
  减:库存股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盈余公积                                                       0.00                     0.00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0.00                     0.00
                                           0                      0.00                       0.00
                                           0                      0.00                       0.00
                                           0                      0.00                       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000,000.00               4,000,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21,567,538.48              22,427,002.6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      润       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编制单位: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元

                       项        目                     注释   2011 年 1-3 月             201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0.00                  0.00

        销售费用                                                                0.00                  0.00

        管理费用                                                                0.00                  0.00

        财务费用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投资收益                                                                0.00                  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0.00

                                                    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                                                                    0.00                  0.00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三、利润总额                                                                    0.00                  0.00

    减:所得税费用                                                              0.00                  0.00

四、净利润                                                                      0.00                  0.00

五、每股收益                                                                    0.00                  0.00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                  0.0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                  0.00

六、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0.00                  0.0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贵州
                                                                                       金额单位:人                                                                        金额单位:
博毫矿业有限
                                                                                            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公司
                                                 2011 年 1-3 月                                                                           2010 年度
                                                                               未分 所有者权益                                                           一般
     项    目       实收资本(或 资本公 库存 专项                  一般风险                           实收资本(或 资本                                          未分配 所有者权益(或
                                                        盈余公积               配利 (或股东权                               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股本)        积      股   储备                准备                               股本)       公积                                         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润       益)合计                                                         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
                     4,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000.00 4,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000.00
额
       加:会计政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策变更
           前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差错更正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本年年初余
                     4,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000.00 4,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000.00
额
三、本年增减变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动金额
     (一)净利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润
     (二)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综合收益
       上述(一)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和(二)小计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少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资本
       1、所有者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入资本
       2、股份支
付计入所有者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利润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分配
       1、提取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余公积
       2、提取一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
者(或股东)的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分配
       4、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结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本(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股本)
       2、盈余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积弥补亏损
      4、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六)专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储备
      1、本期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取
      2、本期使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用
四、本期期末余
                  4,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000.00 4,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000.00
额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是由股东金立出资 40 万元人民币、梁庆华出资 10 万元人民币于

2005 年 12 月 01 日发起成立。2007 年 01 月 27 日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原股东金立增资 280

万元,梁庆华增资 7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实际为 400 万元,并办理了增资的所有手续.

       公司于 2007 年 6 月取得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的采矿许可证,同期公司开

始矿山基础设施和矿井建设,目前仍处于基础建设中。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及其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后迁入遵义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主要经营矿产品开发利用、钼矿开采。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执行的会计制度

    执行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与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对会计要素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

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计

量。

    5、现金等价物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6、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

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

所和使用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存货发出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7、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

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估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建筑物及构筑物        30-40 年           5%          3.17-2.38%
           机器设备            10-14 年           5%         9.50-6.790%
           运输设备              8年              5%            11.88%
         电子设备及其他          5年              5%              19%



    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

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资产负

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9、长期待摊费用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

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其它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0、销售商品收入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

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1、所得税
     所得税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五、税项:

     本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本公司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注 1、货币资金:
              ,        序
                                   项 目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号
                  1                现 金              4,894.90                  -315.10
                  2              银行存款            152,823.05               197,823.05
                                   合    计          157,717.95               197,507.92



       注 2、其他应收款: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坏                                         坏
账     龄                                                    账                                         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准                                         准
                                                             备                                         备
1 年以
                       24,000.00                  5.09%               11,869.78             2.06%
  内
1—2 年                      -                    0.00%               564,144.00            97.94%
2—3 年               447,898.01                 94.91%                   -                 0.00%
3—4 年                                                                   -                 0.00%
4—5 年                                                                   -                 0.00%
5 年以
                                                                          -                 0.00%
  上
  合
                      471,898.01                 100.00%              576,013.78           100.00%
  计



            其他应收款中期末欠款额较大的款项有:
            债务人                            发生原因                金额                       备注
                                                                                           工程未结算发票未到
 毛云波                                 工程款
                                                                          85,767.41
                                                                                           工程未结算发票未到
 廖福光                                 零星工程预付款
                                                                          63,160.00



        注3.预付款项:
                   账龄结构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389,992.59
                     3 年以上                       1,163,628.01
                     合 计                          1,163,628.01                        1,389,992.59



      预付款项中期末欠款额较大的款项有:


                  债务人                 发生原因                       金额                  备注
             毛石镇政府              矿石开采统筹金                 500,000.00
             新世纪公司                 电线线路款                  150,000.00
                   曹建军                 资料费                        51,840.00



   注 4.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项目名称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1 年 3 月 31 日
一、固定资产原值合计                 568,106.65                                                      568,106.65
其中:建筑物及构筑物                 339,799.15                                                      339,799.15
      机器设备                       209,007.50                                                      209,007.50
      运输设备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19,300.00                                                       19,300.00
    二、累计折旧                      90,425.26           8,402.19                  -                 98,827.45
其中:建筑物及构筑物                  24,105.00           2,690.10                                    26,795.10
      机器设备                        57,263.41           4,963.95                                    62,227.36
      运输设备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9,056.85              748.14                                    9,804.99
三、固定资产净值合计                 477,681.39          -8,402.19                  -                469,279.20
其中:建筑物及构筑物                 315,694.15          -2,690.10                  -                313,004.05
      机器设备                       151,744.09          -4,963.95                                   146,780.14
      运输设备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243.15              -748.14                                   9,495.01



   注 5、在建工程:
                                   2010 年 12 月 31                                  本期减少        2011 年 3 月 31
      工程项目名称                       日                   本期增加数                 数                日


         掘进工程                     18,891,026.90                413,988.41                          19,305,015.31
           小计

  注 6、其他应付款: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备   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18,915.87      1.25%                10,513,476.28   57.05%
 1—2 年                          9,435,096.28    53.71%                7,913,526.33   42.95%
 2—3 年                          7,913,526.33    45.05%
3-4 年以上
合     计                      17,567,538.48     100.00%               18,427,002.61   100.00%


     其他应付款中期末欠款额较大的款项有:
      债权人              发生原因                 金额                  备注
           金立           个人借款               13,300,463.71
          梁庆华          个人借款                3,081,251.18
            张琨          个人借款                1,000,823.59



 注 7、股本:

                                     股 权 性
     发 起 人 名 称                                         金    额                   比例(%)
                                         质
              金立                    自然人                     3,200,000.00            80%
             梁庆华                   自然人                      800,000.00             20%

      合             计                                          4,000,000.00            100%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 13 日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1]第 195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 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 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评估目的...........................................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1
      五、评估基准日........................................ 11
      六、评估依据.......................................... 11
      七、评估方法..........................................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8
      九、评估假设.......................................... 19
      十、评估结论.......................................... 2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2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4
      十三、评估报告日...................................... 25
备查文件目录 ............................................. 2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
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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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1]第 195 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贵
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金立、梁庆华)的委托,就贵州博毫矿业有
限公司股东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经
济行为,对所涉及的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贵州
博毫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账面记录的、经审计调整后的全部资产
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该公司账
面未记录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贵州博毫矿业有
限公司股东另行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1 年 0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
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应委托方的
要求,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本评估报告结论汇总了上述采
矿权的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03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为前提,根据评估目的和项目特点,采用资产
基础法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页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


序,并汇总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
多金属矿采矿权的评估结果,合计得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3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汇总如下: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3 月 31 日的净资产
账面值为 400.00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
为 9,858.76 万元,评估增值 9,458.76 万元,增值率 2,364.69%,增值主
要由汇总采矿权评估结果产生,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对遵
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的评估结果为 9,439.62 万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
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11 年 03 月 31 日至 2012
年 03 月 30 日使用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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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1]第 195 号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金立、梁庆华):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国家资产评估有关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州
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金立、梁庆华)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贵州
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博毫矿
业有限公司股东(金立、梁庆华),被评估单位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
司。
       (一)委托方概况
       一)委托方-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 100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勇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肆佰叁拾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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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收资本:肆亿贰仟肆佰叁拾叁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配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
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
模具、机械加工。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子公
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7-11-13
      营业期限:1997-11-13 至长期
      2.企业历史沿革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94 号文和证监发字
(1997)495 号文批准,于 1997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
并于同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简称"长征
电器",股票代码"600112"。2002 年,根据《财政部关于贵州长征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8460.296 万股,占总股本的 49.19%,成为本公司第
一大股东。2004 年 5 月 24 日,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4644 万股及北海
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 3816.296 万股,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及北海
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经过历年派送
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以及 2010 年公司实施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和
非公开发行股票 3689 万股,致使公司总股本由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
322,872,810 股增加到 424,337,372 股,2010 年 7 月 8 日,公司变更营
业执照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42,433 万元。
      3.企业简介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 500kV 及以下高、中压电器
元件、风力发电设备等产品的国家大型一档企业,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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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电器生产基地之一。
      公司下设高、低压电器事业部,成套设备事业部及一个省级技术中
心,拥有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贵州长征中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银河长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四个全
资子公司,并控股广西银河艾万迪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要生产 VM、
MD、MB、M、V 精品有载分接开关等系列高压有载分接开关,固封式真空
断路器、GLX24 系列 SF6 气体绝缘环网柜以及 2.5 兆瓦及以上直驱永磁
风力发电机。具有年产变压器分接开关 5000 台、中压元件设备 4 万/套
的生产能力。2.5 兆瓦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已于 2009 年 2 月份下线。该
项目的设计理念和产品性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不仅能够弥补国内
大功率机组的市场空白,同时可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科技开发力度,
使我国新能源产业在开发能力,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国产化等方面取
得大的突破。
      公司被评为全国 CAD 应用工程示范企业、国家 863 计划 CIMS 应用
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多项产品荣
获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新产品奖、国和省名牌产品称号,产
品广泛用于电力、石化、整流、冶金、铁路、轻工及房地产等行业,并
出口到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澳大利亚、越南、新加坡、
土耳其、俄罗斯、尼日利亚等国家,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享
誉国内外市场。
      二)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金立、梁庆华)
      金立,身份证号码:52223019701012001X
      住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 63 号 27 号楼附 5 号
      梁庆华,身份证号码:520111197110050016
      住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桂月巷贵阳烟厂(16 号)
      金立、梁庆华分别持有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80%和 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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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遵义县毛石镇人民政府 2 号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金立
      注册资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经营范围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开发利用(不含开采,法
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钼矿
开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和许可范围从事经营)
      3、历史沿革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由金立、梁庆华共同
投资组建,投资比例分别为 80%、20%,注册资本 50 万元,200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股东大会,把注册资本修改为人民币 400 万元,股东变更
为金立、梁庆华、贵州华宇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和章忠萍,持股比例分别
为 48%、12%、30%、10%。2007 年 1 月 20 日,贵州华宇房屋开发有限公
司将持有的股份 30%全部转让给金立,章忠萍将所持有的 2%转让给金立,
8%转让给梁庆华,股东变更为金立和梁庆华,持股比例为 80%和 20%。
截至评估基准日实收资本 4,000,000.00 元。
      4、经营状况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2008 年以来主要进行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
钼镍多金属矿的建设,但是由于拟进行股权转让,矿山建设已经停止。
公司目前没有经营活动。
      5、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
      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156.75 万元,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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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 400.00 万元,截止到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该公司 2011 年处于基建期,没有经营活动。2011
年 3 月 31 日会计报表经过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金立、梁庆华)是被评估单
位股东,两人共持有 100%股权。委托方-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
本次经济行为的股权受让方。
      (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金立、梁庆华)将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贵州长征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贵州
博毫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账面记录的、经审计调整后的全部资产
及负债,资产总额为 2,156.75 万元、负债为 1,756.75 万元、净资产 400.00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179.32 万元;非流动资产 1,977.43 万元;流动
负债 1,756.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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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
分公司审计的 2011 年 3 月 31 日企业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
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该公司账面未记录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委
托方另行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
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应委托方的要求,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本评估报告结论汇总了上述采矿权
的评估结果。采矿权信息摘录如下:
      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246
      采矿权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金立)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
      矿山名称: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钼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1.00 万吨/年
      矿区面积:4.7054 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陆年零壹个月自 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
      开采深度:由 1450 米至 800 米标高,共有 4 个拐点圈定。
      发证日期:2007 年 6 月 20 日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 1,977.43 万元,占评估范围内总
资产的 91.69%。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在建工程
等。这些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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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中坝村。
      ②房屋建筑物为矿区工棚、办公楼、炸药库,面积合计为 380 平方
米,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构筑物 1 项为拦渣坝。
      ③机器设备 16 项为风机、空压机、柴油机等;电子设备 2 项为电
脑。
      ④在建工程是企业尚未完工的井巷工程,2007 年 11 月开工建设,
主要包括运输平巷、切割巷、通风巷、联络巷等建筑,巷道规格主要为
2.2M×2M,巷道采用坑木支护,井口砌碹。主要由张财富、贵州省建
工第十五经营部施工。截止 2008 年 10 月停工时,已完成巷道约 5700
米(约占全部井巷工程 8600 米的 66%)。矿山建设期间,由于受金融
危机影响,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2008 年底公司决定工程停工。
      矿山建设期间(2007 年开始),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产品市场价
格大幅下降,公司决定停止建设。目前,矿山建设仍然停止,井巷工程
也停止继续建设。
       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归属于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该公司账面未记录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委
托方另行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
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应委托方的要求,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本评估报告结论汇总了上述采矿权
的评估结果。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博毫矿业未申报表外资产,评估未发现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
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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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天健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审计结果;由于企业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采矿权进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报告中汇总了该采矿
权的评估值。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 2011 年 03 月 31 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方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
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
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
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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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9.《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0.《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1.《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1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四) 资产权属依据
      1.《采矿权许可证》;
      2.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 号);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
      3.《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计办
价格[2002]11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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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 ]670
号);
      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6.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
号);
      7.《2010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8.《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2011 年 02 月 09 日起执行;
      9.《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及取费标准;
      10.《遵义市工程造价信息》(2011 年 3 月);
      1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
      12.其他参考资料。
      (六)其它参考资料
      1.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审计报告;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
社);
      3.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资料;
      4.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
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
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
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
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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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
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
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单位从 2007 年开始进行矿山建设,其间由于受金融危机影
响,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该公司 2008 年决定停止建设。至评估基
准日,企业仍然未完成基建,也没有经营活动。此次股东拟将全部股权
转让,企业对于未来的投资、未来年度收益与风险都没有预期,因此本
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
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
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
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清查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其他应收款
      对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
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
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其他应
收款采用个别认定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由于其他应收款是为在建矿
山而发生的各种事项,因此以清查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3)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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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
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
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以清查后账面值
作为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按照房屋建筑物不同用途、结构特点和使用性质主要采用
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法
      主要建筑物的评估,是根据建筑工程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以当地
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
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
出建筑物评估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
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值。
      A、重置全价
      重值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a、建安造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的总价,建安
工程造价采用预(决)算调整法进行计算,评估人员套用《贵州建筑工程
计价定额》(2004),并依据《遵义市工程造价信息》(2011 年 3 月),调
整人工、材料价差。
      b. 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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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安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
      c. 资金成本的确定
      此次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结构简单,建筑面积小,工期短,占用
资金少,因此不计算资金成本。
      B、 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建筑物的设计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建
筑物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设备类资产
      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根据本次评估目
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
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
和资金成本等部分组成。评估范围内的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
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占用资金少,因此重置价值中
不考虑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该公司是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因此在重置价值中不扣除进项税额。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能够查询到基准日市场
价格的设备,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
      不能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2010年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等
资料及网上询价来确定其购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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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成新率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
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和电子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型号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则参照近
期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估值。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企业尚未完工的井巷工程,2007 年 11 月开工建设,主
要包括运输平巷、切割巷、通风巷、联络巷等建筑,巷道规格主要为 2.2M
×2M,巷道采用坑木支护,井口砌碹。主要由张财富、贵州省建工第
十五经营部施工。截止 2008 年 10 月停工时,已完成巷道约 5700 米(约
占全部井巷工程 8600 米的 66%)。矿山建设期间,由于受金融危机影
响,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决定工程停工。
      矿山建设期间(2007 年开始),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产品市场价
格大幅下降,2008 年底公司决定停止建设。目前,矿山建设仍然停止,
井巷工程也停止继续建设。
      评估人员对在建工程查阅了工程合同、财务资料,对在建工程的会
计核算进行核实。由于工程已经停工,施工方未能与业主单位进行工程
决算,同时由于工程停工时间较长,实际完成的井巷工程详细参数统计
不完整,因此以清查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3、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
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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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2011年04月13日,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
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评估机构制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
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2011
年4月13日至4月14日,评估项目组人员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
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时间为2011年04月14日至2011年04月16日。
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
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
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
实,对流动资产中的存货类实物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主要设备,查阅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
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对房屋
建筑物,了解管理制度和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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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
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2011年04月16日至04月17日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步结
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
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
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11年04月17日至04月18日。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
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
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
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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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
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
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
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
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
式;
      4、评估只基于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
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也不考虑后续可
能会发生的生产经营变化;
       5、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
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6、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7、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
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8、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
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3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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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账面价值 2,156.75 万元,评估值 11,615.51 万元,评估增值
9,458.76 万元,增值率 438.57%。
      负债账面价值 1,756.75 万元,评估值 1,756.75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 400.00 万元,评估值 9,858.76 万元,评估增值
9,458.76 万元,增值率 2,364.69%。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贵州博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79.32           179.32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1,977.43         11,436.19           9,458.76           478.3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6.93            66.07               19.14              40.78

      在建工程               1,930.50         1,930.50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9,439.62            9,439.62

         其中:采矿权        0.00             9,439.62            9,439.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2,156.75         11,615.51           9,458.76           438.57

流动负债                     1,756.75         1,756.75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756.75         1,756.75            0.00               0.00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400.00           9,858.76            9,458.76           2,364.69



      注:以上资产和净资产评估值根据委托方要求汇总了采矿权评估值
9,439.62 万元,该评估值来源于“经纬评报字(2011)第 074 号”《遵义

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2、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净资产账面价值400.00万元,评估值9,858.76万元,评估增值9,4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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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增值率2,364.69%。增值主要由汇总采矿权评估结果产生,北京
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对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
矿权的评估结果为9,439.62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企业于2007年06月20日取得“证
号:5200000711246”采矿权证书,但企业账面上无任何关于采矿权价
款支出的相关记录,在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表附注中也未
列示该项资产,受职业能力与专业水平的限制,评估师无法判断该项采
矿权是否属于企业资产。在本次评估中,委托方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
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074 号),我们
仅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将采矿权评估结果进行了汇总,但并不代表评估机
构对该项“资产”的确认,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本报告评估结论应委托方的要求汇总了由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074 号)的评估结果。委托方与相关当事
方参考本评估报告实施交易行为,并报批相关文件可能涉及对评估报告
的理解、评估报告信息采用等事项,应当依据相应的评估报告。也应当
将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
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074 号)一并使用。
      (二)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关注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
纬评报字(2011)第074 号)中披露的特殊事项。本报告仅对资产评估
过程中发现的特殊事项予以披露:
      1、汇总采矿权评估结果时,我们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采矿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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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事项,但未见有可能存在的采矿权价款缴纳信息。提请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注意,本评估报告汇总结论未考虑可能存在的采矿权价款缴纳
事项。
      2、企业申报评估的3项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为380M2,企
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
与评估机构无关。对于该部分资产,其面积是企业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
行申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
积进行评估,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
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
      3、2011年04月0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新的贷款利率,其中6个
月~1年(含)贷款利率为6.31%。新贷款利率较评估基准日执行的贷款
利率提高了0.25%,由于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投资少,占用资金时间短,
未计算资金成本,因此贷款利率的调整对本次评估影响不大,未考虑此
事项的影响。
      4、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
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
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
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
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
法为前提。
      5、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观察所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外貌,在尽可
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未进行任何结构和
材质测试。对设备主要采取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
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6、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
资料,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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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
提供,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8、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
水钼镍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074 号)
的有效、合法等,是本评估报告的使用前提。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
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
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
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
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
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
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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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
向他人公开。
      (四)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本评估报告的全部
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
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
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03月31日起计算,至
2012年03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也注意到,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
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1)第074 号)披露的评估
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03月31日起计算,至
2012年03月30日止。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〇 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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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沈         琦




                           注册资产评估师:孙朝晖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生龙




                                            二〇 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6 页
                                     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3、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5、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6、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8、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10、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7 页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EXCEEDON &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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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


                                   法律意见书

                                                             百君意字(2011)第 0025 号


致: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本所指派熊杰律师、甘婕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贵公
司受让自然人金立和梁庆华持有的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毫公司”)
100%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交易”)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交易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对某事项的认定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为
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部门给与的批准和确认。

   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的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
赖有权部门、审计等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说明或其他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权交易涉及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
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本所律师在发表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任何数据或
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
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权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1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书面材料。对相关材料
为复印件和副本的,贵公司应当保证该等材料与原件或者正本一致,本所律师对其真
实性和一致性未作进一步的审查,仅依赖于上述材料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权交易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并报
送有关部门,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我国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资料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权交易事宜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权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转让方——自然人金立和梁庆华的主体资格

    根据自然人金立现时有效的身份证【身份证号:52223019701012001X】,金立出
生于 1970 年 10 月 12 日,汉族,住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 63 号 27 楼附 5
号,身份证签发机关: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有效期限:2006.12.25-2026.12.25。

    根据自然人梁庆华现时有效的身份证【身份证号:520111197110050016】,梁庆华
出生于 1971 年 10 月 5 日,汉族,住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桂月巷贵阳烟厂(16 号),
身份证签发机关: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有效期限:2007.04.03-2027.04.03。

    经审查,自然人金立和梁庆华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自然人金立和梁庆华具有本次股权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受让方——贵公司的主体资格

    1、贵公司是依法设立、股票经核准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原名“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1997)
146 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中国证监
会证监发字[1997]494 号文《关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和证监发字[1997]495 号文《关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筹)A 股发行
方案的批复》批准,由贵州长征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
发行股票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于 1997 年 11 月 13 日在贵州省工商行政

                                        2
管理局注册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贵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1997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长征电器”,证券代码:“600112”。因此,贵公司是
依法设立、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贵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根据贵公司现时持有的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7 月 8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5200000000374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贵公司住所地为遵义市上海路 100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勇,注册资金为 42,433 万元,实收资本 42,433 万元,企业类型为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
备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
机械加工。

    经核查,贵公司历年均依法通过了工商年检,不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一条之规定需要解散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是依法设立、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具有本次股权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标的企业和标的股权

    (一)标的企业

    1、博毫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核发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博毫公司现时持有遵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8 年 6 月 16 颁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 5203212200681。该公司住所遵义县毛石镇人民政府 2 号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金立,注册资本 400 万元整,实收资本 4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
开发利用(不含开采,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
营)、钼矿开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和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

    经核查,博毫公司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至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已通过历年工
商年检,不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需要解散的情形。

    2、博毫公司现时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 2007 年 6 月 20 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副本)》(证号 5200000711246)。根据该许可证的记载,博毫公司拥有的采矿权
如下:采矿权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金立);矿山名称: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
钼镍多金属矿;开采矿种:钼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 万吨/年;矿区
面积:4.7054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6 年 01 个月,自 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

                                       3
    3、博毫公司现时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贵州
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
案证明》(证号:黔国土资储备字【2011】59 号)。根据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
明,贵州省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资源储量如下:资源量基准日:2011 年
3 月 1 日止;评审备案的钼镍(开采深度+1450m-800m)资源量(标高 111b+122b+333):
矿石量 32.0808 万吨,其中,(111b)5.8214 万吨,(122b)11.2113 万吨,(333)
15.0481 万吨;钼金属量 2.0490 万吨,其中,(111b)0.3583 万吨、(122b)0.7390
万吨,(333)0.9517 万吨;镍金属量 1.0633 万吨,其中,(111b)0.1924 万吨,(122b)
0.3613 万吨,(333)0.5096 万吨。

    3、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NZ
字 080353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博毫公司资产总额 21,567,538.48
元,负债总额 17,567,538.48 元,所有者权益 4,000,000.00 元。

    4、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 195 号《资产评
估报告》,截止 2010 年 3 月 31 日,博毫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9,858.76 万元。

    (二)标的股权

    1、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金立和梁庆华共计持有的博毫公司 100%的
股权。

    2、金立现时持有的博毫公司 80%的股权;梁庆华现时持有的博毫公司 20%的股
权。

    3、经本所律师审查并根据转让方做出的承诺,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转
让方对其所有的上述标的股权除向贵公司设立股权质押登记外,对上述股权没有设置
其他任何抵押或质押。转让方对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不涉及任何争议、仲裁及诉讼,
不存在因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股权转让情况。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认为,转让方金立和梁庆华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其转让标的股
权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本次股权交易的授权与批准

    根据贵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次股权交易尚须取得贵公司董事会批
准。



                                        4
    四、本次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转让方与受让方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6,3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分四次支付给转让方,
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 1,890 万元(含
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根据《股权转让意向书》向转让方支付的定金 500 万元,该定
金在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在标的股权包含的采矿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指
定法定代表人名下(以矿权在省国土资源厅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
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即 1,260 万元,完成矿权变更登记且标的股权变
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
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即 1,260 万元,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后 180 个工
作日内,且转让方缴纳本次股权交易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余下的
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 1,890 万元。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相互配合,于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报交采
矿权转让申请书,及时完善矿权变更申请相关资料,办理矿权变更手续;转让方和受
让方应相互配合,于矿权变更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全部工商变
更资料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机关的受理单。

    此外,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转让方与受让方还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协议生
效条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权交易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股权交易的信息披露

    1、2011 年 4 月 13 日,贵公司与转让方等就贵公司受让博毫公司股权事宜签订了
《股权转让意向书》,贵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报纸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网站进行了公告,已依法阶段性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贵公司系上市公司,尚须继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股
权交易的标的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转让方转让的标的股权合法有效,其转让标
的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股权交易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贵公司已经合法履行阶
段性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交易在获得贵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后,其实施不存在法

                                       5
律障碍。




           6
(此页无正文)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熊     杰      甘 婕 伽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7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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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百君意字(2011)第 0025-1 号


致: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本所指派熊杰律师、甘婕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贵公
司受让自然人金立和梁庆华持有的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毫公司”)
100%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交易”)于 2011 年 6 月 9 日出具了《关于贵州长
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
意见书》)。现根据贵公司委托和要求,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交易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对某事项的认定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为
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部门给与的批准和确认。

   对于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的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
师依赖有权部门、审计等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说明或其他文件。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权交易涉及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本所律师在发表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任何数据或
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
示的保证。

                                         1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权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应当与《法律意见书》一同使用。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书面材料。对相关
材料为复印件和副本的,贵公司应当保证该等材料与原件或者正本一致,本所律师对
其真实性和一致性未作进一步的审查,仅依赖于上述材料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权交易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一
并报送有关部门,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我国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资料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权交易涉及的博毫公司采矿权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1、经本所律师核查,博毫公司现时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 2007 年 6 月 20 日颁
发的《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 5200000711246)。根据该许可证的记载,博毫
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如下:采矿权人: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金立);矿山名称:遵
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多金属矿;开采矿种:钼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
1 万吨/年;矿区面积:4.7054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6 年 1 个月,自 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

    2、经本所律师前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核查,博毫公司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副本)》
(证号 5200000711246)真实有效,博毫公司合法享有《采矿许可证(副本)》(证
号 5200000711246)项下采矿权。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企业博毫公司持有的采矿许可证真实
有效,博毫公司合法享有采矿许可证项下的采矿权。




                                      2
(此页无正文)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熊     杰      甘 婕 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