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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征电气:关于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2011-10-10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1-053号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收购遵义
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与王新竺先
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王新竺先生持有的遵
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工贸”)100%的股权。
●天一工贸财务账面显示目前没有缴纳探矿权价款及相关费用,由于贵州省国土
资源厅对矿业权在勘察阶段不收取矿业权价款,而且该矿业权与国家出资探明的
矿产地没有重叠,所以在该矿业权转为采矿权时也不用缴纳采矿权价款。
探矿权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缴纳对本次探矿权的转让不构成障碍。公司在依法获得
探矿权之后,也不需要补交相关的价款和费用。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
    钼镍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虽然我国对钼镍金属需求较大,未来国际、国
内钼镍金属价格可能走高,但最终价格受宏观经济和市场影响较大;
    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如国家政策调整,如矿产资源税的调整、资源补
偿费的变化等,将对天一工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天一工贸目前仅仅拥有前述探矿权,没有采矿权。故尚未到办理环保审批和
安全生产许可阶段。
    一、交易概述
    1、2011年6月9日,公司与王新竺先生就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2、2011年6月9日,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
                                   1
司经理层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2011年10月10日,公司与王新竺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3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王新竺先生持有的天一工贸100%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王新竺,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住所:贵州
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居民新冒居民组,中国国籍。目前任天一工贸法定代
表人。
    2、王新竺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天一工贸100%的股权。
    公司注册地址:遵义县毛石镇政府内;
    法定代表人:王新竺;
    经营范围:成套电器的销售安装。销售:电子元器件、汽车灯、化工材料(不
含危险品)、钢材、铸造件、复合材料产品。天一工贸目前无生产经营业务;
    设立时间:2004年12月20日;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520321000143432(1-1);
    注册资本:50万元;
    王新竺先生持有天一工贸100%股权。
    2、资源情况。根据天一工贸提供的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446号--关于《贵
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资源量基准日:2007年10月30日
    评审备案的资源量(333+334?):
    钼、镍矿石量 131.19 万吨。其中,(333)33.95 万吨、(334?)97.24 万
吨。钼金属量41245 吨。其中,(333)11703 吨、(334?)29542 吨。镍金属
量32059 吨。其中,(333)8803 吨、(334?)23256 吨。
    3、主要资产情况。
    天一工贸已办理拥有了权证号为T52120080702011125 的探矿权,有效期自
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勘察项目名称为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


                                     2
    4、天一工贸目前仅仅拥有前述探矿权,没有采矿权。故尚未到办理环保审
批和安全生产许可阶段。
    5、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6、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
(2011)审字第080473号《审计报告》,截止2011年6月30日,天一工贸资产总
额50万元,负债总额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0万元。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和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股权的定价根据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受我公司和王新竺先生共同委托出具中天华资评报字(2011)第1222
号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2011年6月30日,天一工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1788.01万元,增值额为1,738.01万元,增值率为3,476.02%,主
要为公司持有的探矿权增值,由于在该探矿权普查过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未计
入到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账上,矿业权账面反映的账面值为零,
但是依据公司持有的探矿权原件情况,以及相关费用处理情况,评估机构针对探
矿权这一无形资产作出的评估增值。
    对于天一工贸的探矿权情况,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报告
中作出了特别事项说明:“根据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为
通过行政划拨取得,未进行过探矿权价款处置,在该探矿权普查过程中,支付的
相关费用未计入到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账上,矿业权账面反映的
账面值为零。上述情况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熊杰律师和甘婕伽律师针对探矿权问题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经本所律师核查,天一公司合法取得探矿权,其现时持有的探矿许可
证(证号T52120080702011125)合法有效。”
    同时,在公司与王新竺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针对其做了进一步
的约定,“评估报告中提及的探矿权属及探矿权缴纳费用问题,甲方(王新竺)
声明目标公司(天一工贸)完整拥有证号:T52120080702011125的探矿权证,如
因目标公司(天一工贸)在证号:T52120080702011125的探矿权证权属存在瑕疵


                                   3
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甲方(王新竺)承担;对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前的可能
存在的探矿权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甲方(王新竺)承担。”
    综上,公司和王新竺先生双方谈判议定天一工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3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目的
    协议目的为收购王新竺持有的天一工贸100%股权,开拓矿产业务。
    2、股权收购
    协议规定:(1)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向王新竺支付股权转
让价款的30%即390万元(含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公司根据《股权转让意向书》的
约定向王新竺支付的定金150万元,该定金在本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股权转让
款);
    (2)在天一工贸享有的探矿权(证号:T52120080702011125)变更登记到
公司指定代表人名下(以矿权在省国土资源厅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15个工作日
内,公司向王新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40%即520万元;
    (3)在王新竺履行完协助天一工贸完成探矿权详查勘查工作及完善所有探
矿权转为采矿权的相关工作、备齐全部材料并在2012年7月30日前报交省国土厅
受理并取得受理通知书后120个工作日内且王新竺缴纳本次股权交易的全部个人
所得税后,公司向其支付余下的30%股权转让款即390万元。
    3、协议生效前的债务承担
    (1)在本协议生效日前,天一工贸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
由王新竺在本协议生效后第5个工作日前负责予以解除并承担由此导致或可能导
致的违约、赔偿等责任;
    (2)天一工贸在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或者成立的负债或者或有负债,
由王新竺承担并以天一工贸名义偿还。王新竺承诺在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
款前负责清偿该等债务,否则,公司有权从应付王新竺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出与
该等债务等额的款项。
    4、违约责任


                                  4
    1)王新竺逾期办理股权转让或者矿权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本公
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本公司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王新竺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任何一方擅
自终止本协议的,须向对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4)任何一
方违反陈述与保证,给天一工贸或者对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5、其它
    协议双方就各自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保证,王新竺还就其持有
的天一工贸股权的无瑕疵性、相关权证的合法有效性等内容做出保证;对协议的
变更与解除、保密、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和未尽事宜进行规定和安排。
    王新竺有义务协助公司完成探矿权详查勘查工作及完善所有探矿权转为采
矿权的相关工作、备齐全部材料并在2012年7月20日前提交省国土厅受理并取得
受理通知书。
    王新竺和公司同意,相互配合,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相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
内向省国土资源厅报交探矿权申请书,及时完善矿权变更申请的相关材料,办理
矿权变更手续。在矿权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不存在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发展和投资方向,经多方考察分析、筛选
论证,认为天一工贸钼镍矿项目开采条件好,交通便利,同时和前期公司已经签
订正式协议的矿山地理位置较为接近,能够有效的进行规模化的开采,经济效益
可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股权收购可增强公司的未来发展潜力,促进公
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收购股权完成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若天一工贸生产经营
达到预测效果,将使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下降,营业收入增加,利润上升。
    七、法律意见书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熊杰律师和甘婕伽律师对公司收购天一工贸100%股
权发表如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5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标的企业现时持有的探矿许可证
(证号T52120080702011125)合法有效,其合法享有该许可证项下探矿权;转让
方转让的标的股权合法有效,其向贵公司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股
权交易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贵公司已经合法履行阶段性的信息披露义务。贵公
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内部批准手续。本次股权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
障碍。”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
    2、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
字(2011)第122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全文将在www.sse.com.cn上
披露)
    3、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
审字第080473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将在www.sse.com.cn上披露)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将在www.sse.com.cn上
披露)
    5、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镍钼矿资源普查地质报告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证明;
    6、T521200800702011125的探矿权复印件;
    7、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从业许可证复印件,北京中天
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期货业务、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复印件、资产
评估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6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天华矿评报[2011] 77 号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
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对象: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股东王新竺持有的该公司 100%股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经济行为
涉及的“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
为评估委托人提供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评估日期:2011 年 7 月 5 日至 2011 年 8 月 8 日
    评估方法:地质要素评序法
    主要评估参数:勘查区面积 9.48km2。评估实物工作量为 1:5000 地质填图
      2
9.48km ;1:5000 剖面测量 20.314km/8 条;1:10000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
境地质调查 9.48km2;槽探 400m3;坑探 540.60m/5 个;钻探 3587.60m/9 个孔。
重置成本 286.80 万元,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为 1.10,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
量系数为 1.82,效用系数为 2.00,调整系数为 3.03。

    评估结论:本公司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对该探矿权
的价值进行了评定和估算。评估人员对该探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与核实,并作
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在履行了公认的必要评估程序后,得出如下评估结
论:“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价值为人民币 1738.01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捌万零壹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从评估报告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1
    2.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人.........................................1
    3.评估目的.....................................................2
    4.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及评估史...................................2
    5.评估基准日...................................................3
    6.评估依据.....................................................3
    7.评估原则......................................................5
    8.探矿权概况...................................................5
    9.评估实施过程................................................11
    10.勘查区现状.................................................11
    11.评估方法...................................................11
    12.评估有关参数的确定及计算...................................12
    13. 假设条件...................................................21
    14.评估结论...................................................21
    15.特别事项说明...............................................22
    16.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3
    17.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3
    18.评估责任人.................................................24
    19.评估人员...................................................24


第二部分:报告附表
    附表一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表二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地质填图、水文地质调
查等直接重置成本估算表
    附表三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槽探工程直接重置成本
估算表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附表四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坑探工程直接重置成本
估算表
    附表五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钻探工程直接重置成本
估算表
    附表六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重置成本现值计算表
    附表七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效用系数评判表
    附表八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价值指数评判及调整系
数计算表
    附表九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专家简表


第三部分:报告附件目录(见报告附表后)


第四部分:报告附图
     附图一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地形地质及工程施工平面图(1:5000)
     附图二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底板等高线及资源量估算图(1:5000)
     附图三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 2—2′地质剖面图(1:5000)
     附图四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 6—6′地质剖面图(1:5000)
     附图五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钻孔柱状图(1:200、1:500)
     附图六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坑道素描图(1:100)
     附图七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探槽素描图(1:100)




2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中天华矿评报[2011] 77 号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
王新竺持有的该公司 100%股权。受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遵义县天一工
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共同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
该经济行为涉及的“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进行价值评估。本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探矿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
原则,对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     称: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单元 1303 室
    法定代表人:李晓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000001149027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28 号

    2.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人

    本项目评估委托人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
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探矿权人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 100 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肆佰叁拾叁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制、
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工。矿
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 500kv 及以下高、中压电器元件、风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力发电设备等产品的国家大型一档企业,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工业电器生产基地之
一。主要生产 VM、MD、MB、M、V 精品有载分接开关等系列高压有载分接开关,
固封式真空断路器、GLX24 系列 SF6 气体绝缘环网柜以及 2.5 兆瓦及以上直驱永
磁风力发电机。
    评估委托人:王新竺
    身份证号:520103197007084816
    住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居民新冒居民组
    探矿权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遵义县毛石镇政府内
    法定代表人:王新竺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成套电器的销售安装。销售:电子元器件、汽车灯、化工材料(不
含危险品)、钢材、铸造件、复合材料产品。

    3.评估目的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
王新竺持有的该公司 100%股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贵
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评估委托
人提供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及评估史

    4.1 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

    4.2 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范围为勘查许可证(证号:T52120080702011125)标明的勘查区
                                                         2
范围,发证机关为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勘查区面积 9.48km ,有效期自 2010 年 8
月 2 日至 2012 年 8 月 1 日。勘查区由 4 个拐点圈定,勘查范围拐点坐标如表 1。




2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表1      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号          东经              北纬       点号        东经            北纬
  1      106°41′30″      27°50′30″     3    106°44′00″    27°49′15″
  2      106°44′00″      27°50′30″     4    106°41′30″    27°49′15″



       4.3 探矿权历史沿革及评估史
       贵阳市乌当区智首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20 日首次取得贵州省
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为 5200000510247,勘查项目名
称为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有效期自 2005 年 7 月 20 日至 2008 年 7
月 30 日),上述探矿权人于 2007 年 2 月 13 日变更为贵阳市乌当区天一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变更后勘查许可证证号为 5200000720208,有效期自 2007 年 2 月 13
日至 2008 年 7 月 31 日)。此后,贵阳市乌当区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1 日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该探矿权的第一次延续(延续后勘查许可证
号为 T52120080702011125,有效期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1 日),于
2010 年 8 月 2 日办理了该探矿权的第二次延续并将探矿权人变更为遵义县天一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将勘查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延
续、变更后勘查许可证号为 T52120080702011125,有效期自 2010 年 8 月 2 日至
2012 年 8 月 1 日)。
       该探矿权未进行过探矿权评估,未进行过探矿权价款处置。

       5.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委托书,为便于评估目的所对应经济行为的实现,本项目的评估基
准日确定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
有效标准。

       6.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6.1 行为依据
       6.1.1 评估委托书。

       6.2 法律法规依据
       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6.2.3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 年 2 月 12 日国务院令第 241 号);
    6.2.4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 年 11 月 1 日国土资发
[2000]309 号);
    6.2.5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8〕174);
    6.2.6 《探矿权探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 年 10 月 31 日国土资
发[2000]302 号);
    6.2.7《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2006 年 2 月 26 日国土资源部 23 号令);
    6.2.8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
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1999 年 7 月 15 日实施)。

    6.3 产权依据
    6.3.1 勘查许可证(证号:T52120080702011125)。

    6.4 地质矿产信息依据
    6.4.1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 2007 年 4 月编制的《贵州省遵义
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
    6.4.2《〈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
书》(黔国土规划院储审字[2007]330 号);
    6.4.3《关于〈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
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446 号)。

    6.5 规范标准依据
    6.5.1《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大地出版社,2008 年 8 月);
    6.5.2《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200-2008);
    6.5.3《矿业权评估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6.5.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6.5.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6.5.6《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

    6.6 取价依据
    6.6.1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

4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部分)的通知》(2007 年 3 月 15 日 财建[2007]52 号)及《国土资源调查预算
标准(地质调查部分)》。

    7.评估原则

    7.1 尊重地质矿产勘查规律和现时成本贡献于价值的原则。评估人员以沉积
型钼镍矿的形成赋存规律、勘查活动规律为基础,分析该探矿权已有勘查资料所
获得的地质信息的技术经济内涵,按地质勘查规律分析各实物工作量的合理性、
必要性和使用效果,评判其对现有勘查成果的贡献。
    7.2 遵守地质勘查规范的原则。评估人员根据现行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
范总则》,分析勘查实物工作量的有关和有效性,按现行勘查规范评判各种勘查
实物工作量的使用价值、质量系数及现有勘查成果。按现行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
预算暂行标准估算勘查成本现值。

    8.探矿权概况

    8.1 勘查区位置及交通
    勘查区位于遵义县县城东约 23km,隶属于遵义县毛石镇管辖。地理坐标:
东经:106°41′30″~106°44′00″;北纬:27°49′15″~27°50′30″。
    勘查区距川黔铁路遵义站直距 19.5km,有简易公路直通勘查区,交通较为
方便。

    8.2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勘查区属低中山中切割地貌,区内地势总体为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最高点
位于勘查区中部山脊,海拔标高 1321.5m,最低点为勘查区东部河流的勘查区范
围处,海拔 845m,最大高差为 476.5m,一般 100~300m。
    该区属亚热带温暖湿润气候区,区内无霜期较长,降雨量较充沛,具有雨热
同季,四季不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气候特点。年平均气温 18℃左右,
最高气温 37.3℃,最低气温-6℃;无霜期为 257~285 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
1010mm,5~8 月为雨季,降水量为全年降水量的 50%以上;夏季以东南风为主,
冬季以东风为主,春、秋季以东北风为主,平均风速 1m/s。
    勘查区范围内地形起伏较大,河流、沟谷切割较深,地表水体总体由西向东
排泄,在勘查区东部边界与近南北向的两岔河溪沟汇合,从而向北流动,最终流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入混子河,属赤水河水系。
    勘查区居民主要以汉族为主,区内以农业为主,粮食作物有玉米、水稻;经
济作物有烤烟、油菜。该区劳动力丰富。农网改造完毕,用电方便,对矿山企业
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8.3 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1973~1975 年,贵州省 108 地质大队对该区进行 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
提交《遵义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对勘查区的地层层序、构造特征进行了初步
评价。
    1962 年,贵州省地质局黔西北地质大队在勘查区南作过磷、铀矿普查工作,
但未提交报告。
    2005~2007 年,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对勘查区进行普查工作,
于 2007 年 4 月编制了《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该报告经贵
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评审并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8.4 地质概况
    8.4.1 区域地质
    勘查区位于扬子地台黔北台隆毕节北东向构造变形区,次级构造松林穹隆北
翼,区域出露地层较齐全。
    8.4.1.1 区域地层
    区域内无火成岩分布,出露地层为沉积岩。现从老至新分述如下:
    (1)青白口系上统鹅家坳组(Qb2e)
    为变余砂岩及变余凝灰岩,少量绢云母板岩,厚 18~312m。
    (2)南华系上统南沱组(NH2n)
    紫红色夹灰绿色冰碛砾岩,厚 36~62m。
    (3)震旦系(Z)
    上下统发育齐全,主要为白云岩,上统较厚,下统较薄,总厚 672~764m。
    (4)寒武系(∈)
    分布广泛,上中下统发育齐全,主要为碳酸盐岩、粘土岩及碎屑沉积岩,总
厚 1325~2471m,与下伏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5)奥陶系(O)


6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上中下统发育齐全,下统厚度较大,中上统较薄,为碳酸盐岩及碎屑岩沉积,
总厚 250~345m,与下伏寒武系地层呈整合接触。
    (6)志留系(S)
    仅有下统龙马溪组,为泥灰岩,钙质泥岩和碳质页岩,厚 0~250m,与下伏
奥陶系地层呈整合接触。
    (7)二叠系(P)
    以浅海碳酸盐建造为主,次为海陆交互相的含煤建造,厚 500m,与下伏志
留系地层呈假整合接触。该系为该区重要含矿地层,煤、铁、锰、铝、硫、硅石、
高岭土等矿产均产于此层。
    (8)三叠系(T)
    仅有下统夜郎组砂堡湾段,为泥岩和泥灰岩,厚 19~41m。
    8.4.1.2 区域构造
    区域构造属川黔经向构造带的一部分,南北向构造体系及北东向构造体系构
成区域构造桁架,南北向构造体系由宽缓复背斜和陡窄的复向斜及与之成生相联
系的断裂构成,为典型隔槽式褶皱。北东向构造体系多局限于南北向构造体系中,
它由一系列北东向褶曲及与之相伴生的北东向扭性断裂所组成。二者构成走向上
呈弯曲奇异的 S 型或反 S 型态的褶曲构造,其褶皱有鸭溪向斜、松林~岩孔背斜、
中枢背斜。松林穹窿是区内最大的背斜构造,长 20km,宽 14km,轴向在东段呈
北东向,向西延伸转为北西向。轴部地层为前震旦系及震旦系,两翼依次为寒武
系、奥陶系、二叠系等地层。轴部地层倾角 6~12°,翼部为 7~15°,基本近
于对称,形成一开阔背斜构造。伴随褶皱构造而相应发育同级或次一级断裂构造,
按其方向可分为三组:与背斜轴向一致(北东向)的压扭性断裂带,属区域性构
造,断裂贯穿整个背斜轴。南北向或近南北向的张性断裂在全区普遍发育,特别
是在背斜东部,其规模大小不一,延长数百米~2km。北东向断裂多分布于背斜
北西翼,为压扭性断裂。
    8.4.1.3 区域矿产
    区域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有锰、铁、铝、煤、硫、磷、钼、镍等,除
磷产于震旦系、钼镍矿产于寒武系外,其它矿产均产于二叠系地层中。锰、铁、
煤、硫产于上二叠统龙潭组,铝土矿产于梁山组地层,均为沉积矿产。
    8.4.2 勘查区地质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8.4.2.1 地层
    勘查区出露地层有第四系(Q),寒武系中上统娄山关组(∈2-3ls)、高台组
(∈2g),寒武系下统清虚洞组(∈1q)、金顶山组(∈1j)、明心寺组(∈1m)、牛
蹄塘组(∈1n),震旦系上统灯影组(Z2dn)。钼镍矿赋存在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
下部。现将地层从老至新分述如下:
    (1)震旦系(P)
    仅出露上统灯影组。在勘查区西南部出露,岩性为浅灰、灰色中厚层白云岩,
底部为含磷砾质砂岩。未见底,厚度大于 50m。
    (2)寒武系(∈)
    出露较为齐全,主要为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明心寺组、金顶山组、清虚洞
组;中统高台组及中上统娄山关组。
    牛蹄塘组(∈1n):出露于勘查区南西部地段,呈带状分布,其上部为深灰、
黄灰色含砂质页岩夹少量炭质页岩,下部为炭质页岩夹少量硅质岩,底部假整合
面上见古风化壳,以铁质粘土为主,厚 0~1.5m,其上为灰黑色中厚层状含碳质
磷块岩,在距底部约 8~10m 处为灰黑、黄色含钼镍硫铁矿。厚 125~154m。
    明心寺组(∈1m):在勘查区分布较广,主要出露于勘查区南西部地段,呈
带状分布,其上部为灰绿色粉砂质页岩及细至中粒砂岩,顶为石英砂岩,中部为
灰深灰色厚层灰岩夹黄绿色岩屑砂岩,下部为黄绿、灰绿色页岩及泥质砂岩。厚
178~320m。
    金顶山组(∈1j):主要出露于勘查区南西部地地段,上部为灰绿、黄绿色
粉砂质页岩、云母质粉砂岩夹灰岩,下部为黄绿、灰绿色页岩及薄层云母质砂岩。
厚 115~147m。
    清虚洞组(∈1q):主要出露于勘查区南中部及东部地段,呈带状分布,上
部为灰色中厚层夹薄层泥质、灰质白云岩及白云质灰岩,下部为灰色中厚层至厚
层灰岩及白云质灰岩。厚 103~176m。
    高台组(∈2g):主要出露于勘查区北部及东部地段,上部为灰黄色薄层泥
质粉砂岩夹灰色泥质白云岩,下部以灰色中厚层白云岩为主,偶夹云母质粉砂岩。
厚 67~85m。
    娄山关组(∈2-3ls):主要出露于普查区东部及北部地段,为灰色中厚层白
云岩夹泥质白云岩和角砾状白云岩。厚度>100m。

8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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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四系(Q)
    主要分布于普查区中的低洼地带,岩性为黄色粘土、亚粘土等,厚一般 0~
12m,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
    8.4.2.2 构造
    勘查区位于松林穹隆背斜北部,区内断裂构造较为发育,地层总体为单斜构
造,倾向 285°~50°,倾角 8°~32°。
    F1 断层:位于勘查区西北部,在区内延长约 3.5km,断距约 5m,断层走向
56~236°,倾向 146°,倾角 85°,为逆断层。
    F3 断层:位于勘查区西北部,在区内延长约 1.8km,断距约 25m,断层走向
32~212°,倾向 302°,倾角 65°,为逆断层。
    F4 断层:从南西至北东贯穿整个勘查区,在区内延长约 4.8km,断距约 20m,
断层走向 67~247°,倾向 157°,倾角 78°,为正断层。
    F5 断层:位于勘查区南东部,在区内延长约 1.7km,断距约 50m,断层走向
64~244°,倾向 154°,倾角 60°,为正断层。
    F2 断层:为 F1 和 F3 之间的一条小断层,位于勘查区西部,在区内延长约
1.7km,断距约 10m,断层走向 101~281°,倾向 191°,倾角 68°,为正断层。
    8.4.2.3 矿体地质
    (1)矿体特征
    矿体赋存于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下部,钼镍矿产于含矿岩系之薄层状黄铁矿
型钼、镍多金属层中,与围岩界线明显。由于该区构造较为发育,断裂构造对矿
体有一定影响,矿区内划分为 3 个矿体。
    Ⅰ矿体:属隐伏矿体,位于 F1 断层以北,簸箕园一带,有一个坑道和 3 个
钻孔揭穿该矿体。大致了解了该矿体厚约 0.05~0.10m,呈似层状产出,其产状
与地层产状基本一致,倾角 19°左右。
    Ⅱ矿体:位于 F1 和 F4 断层之间,孙家坡一带,有 7 个探槽、5 个坑道和 4
个钻孔揭穿该矿体,大致了解该矿体厚约 0.05~0.10m,平均厚 0.07m,矿体较
稳定,呈似层状产出,其产状与地层产状基本一致,倾向北西至北东,倾角 7~
13°。
    Ⅲ矿体:属隐伏矿体,位于 F4 断层以南,向家湾至袁塘一带,有 2 个钻孔
揭穿该矿体。大致了解到该矿体厚度约为 0.06~0.09m,呈似层状产出,其产状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与地层产状基本一致,倾角 20~26°。
     该区矿体总体上呈似层状产出,往东总体上变薄。
     (2)矿石质量
     矿石具粉砂泥质结构,微层理及条带状构造。矿石矿物有:胶硫钼矿、红砷
镍矿、针镍矿、紫硫镍铁矿、闪锌矿、黄铁矿等。
     脉石矿物:胶磷矿、石英、重晶石、碳质、硅质等。
     伴生元素:V、Co、Cr、Ag、Zn、Cu、S、P 等,其中 P 在含矿岩系中普遍存
在,一般不具工业意义,仅部分达到工业边界品位。
     矿石工业类型为沉积型钼镍矿床。
     (3)矿体围岩
     “钼镍多金属层”主要产于牛蹄塘组底部,其顶板围岩为碳质泥岩及泥岩,
底板围岩为粉砂质、碳质页岩。
     (4)矿床成因与找矿标志
     下寒武系牛蹄塘组黑色页岩建造发育,为含有机碳较高的硅泥质岩石,岩石
组合中 Mo、Ni、Pt 等元素含量较高,为成矿物质的主要来源。沉积地质环境为
浅海陆棚带还原环境,成矿物质具有多源性,是多种物质来源沉积聚集而成岩成
矿,为同生沉积多金属矿床。
     找矿标志中地层标志为牛蹄塘组底部黑色碳质岩系为含矿层。岩性标志为黄
铁矿型钼镍矿与围岩截然不同,具明显的硫化金属矿特征及微层理构造特征,易
分辨。
     (5)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黄铁矿型钼镍矿与围岩截然不同,具明显的硫化金属矿特征,易分辨。矿石
采用人工手选。以钼镍矿为原料,可采用破碎湿球磨→离子交换→净化→酸沉结
晶的工艺流程生产四钼酸铵。
     8.4.2.4 开采技术条件
     (1)水文地质条件
     勘查区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中处于排泄区位置,地下水靠大气降水和地表水
补给。钼镍矿床充水含水层为碎屑岩,矿体均位于最低侵蚀基准面 885m 以下,
矿坑有利于地表排水。构造破碎带富水性较强,矿区水文地质边界条件较复杂。
参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的相关要求,矿区水文

10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地质勘探类型确定为第二类第二型。
    (2)工程地质条件
    勘查区地层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划分为松散岩工程地质岩组、软弱工程地质
岩组和坚硬工程地质岩组。

    9.评估实施过程

    本项目评估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9.1 评估委托阶段:2011 年 7 月 5 日,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遵义
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共同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进行“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价值评估。
    9.2 资料收集阶段:2011 年 7 月 5~10 日,本公司评估人员戎军在天一公
司相关人员陪同下对勘查区进行了现场勘查,了解待评估探矿权的情况,调查当
地市场,收集评估资料。现场所见:勘查区属低中山中切割地貌,区内地势总体
为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勘查区地形起伏较大,河流、沟谷切割较深,在勘查区
东部边界与近南北向的两岔河溪沟汇合,从而向北流动,最终流入混子河,属赤
水河水系;勘查区当地农网改造完毕,用电方便。勘查区交通较为方便。
    9.3 评定估算阶段:2011 年 7 月 15 日~8 月 5 日,评估人员分析、归纳资
料,确定评估方案,选取评估参数,进行探矿权评估。
    9.4 内部审核及提交报告阶段:2011 年 8 月 6~8 日,评估人员出具评估报
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根据公司内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后于
2011 年 8 月 8 日提交评估报告。

    10.勘查区现状

    2005 年至 2007 年,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受探矿权人委托对该
勘查区进行了普查地质工作,于 2007 年 4 月编制提交了《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
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该报告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评审并经贵州省国
土资源厅备案。评估基准日时点,勘查区内未进行后续勘查工作亦无开采活动。

    11.评估方法

    11.1 评估方法的选取
    据《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勘查区进行了 1:5000 地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质填图及剖面测量,1:1 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调查,槽探、坑探
及钻探等地质工作,按《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4-2002),
勘查区地质工作程度已达普查。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确定本项目评估
采用成本途径评估方法中的地质要素评序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的计算公式为:
                                     n                                m

                                     ∑
                     P = PC × α =  U i × Pi × (1 + ε ) × F ×
                                     i =1                  
                                                                      ∏α
                                                                      j =1
                                                                             j



式中:P——地质要素评序法探矿权评估价值;
       PC ——基础成本(勘查成本效用法探矿权评估价值);
       α j ——第 j 个地质要素的价值指数(j=1,2,…,m);
       α ——调整系数(价值指数的乘积,α=α1×α2×α3×…×αm);
       m ——地质要素的个数。

     12.评估有关参数的确定及计算
     12.1 实物工作量及其现行价格
     12.1.1 实物工作量
     据《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200-2008),实物工作量的选取必须
是有关、有效的勘查工作量,不包含公益性地质工作。有关,是指在评估范围内,
与目标矿种有关。目标矿种,是指批准或许可勘查的矿种。与目标矿种有关,是
指能为目标矿种及其共、伴生组分勘查利用的所有实物工作。有效,是指主要勘
查技术手段符合当时的勘查规范要求。
     12.1.2 本项目评估确定的实物工作量
     根据《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及相关图件,勘查区内完
                                    2
成的工作量为 1:5000 地质填图 9.48km ;1:5000 剖面测量 20314m/8 条;1:
10000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 9.48km2;探槽施工及编录 400m/7 条;坑道施
工及编录 540.60m/5 条、钻探 3587.60m/9 孔;采样分析测试 84 件。经评估人员
核实,与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有关的实物工作量见表 2。




12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表2    评估采用的实物工作量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单位            工作量
     1           1:5000 地质填图                km2                9.48
     2           1:5000 剖面测量                km               20.314
     3           1:10000 水文地质调查           km2                9.48
     4           1:10000 工程地质调查           km2                9.48
     5           1:10000 环境地质调查           km2                9.48
     6           槽探                              m3             400.00
     7           坑探                              m               540.60
     8           钻探                              m              3587.60


    12.1.3 实物工作量的现行价格
    按照《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200-2008)要求,本项目评估确定
实物工作量现行价格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调查
预算标准 (地质调查部分)>的通知》(财建字[2007]52 号)及《国土资源调查
预算标准 (地质调查部分)》。
    依据《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及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
镍矿详查探矿权所处地理位置,地区调整系数为 1.2。

    12.2 间接费用分摊系数
    按照《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200-2008),岩矿测试、其他地质
工作(含综合研究和编写报告)、工地建筑等间接费用的分摊系数取值 30%。

    12.3 重置成本计算
    (1)1:5000 地质填图
    1:5000 地质填图面积为 9.48km2,依该探矿权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分析判
断其地质复杂程度类别为Ⅱ类(中常区)。据《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
部分)》,其预算标准为 6135.00 元/km2。
    1:5000 地质填图直接重置成本=9.48×6135.00×1.2÷10000
                                   =6.98(万元)
    (2)1:5000 剖面测量
    1:5000 剖面测量为 20.314km/8 条,依该探矿权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分析
判断其地质复杂程度类别为Ⅱ类(中常区)。据《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
查部分)》,其预算标准为 1440.00 元/km。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1:5000 剖面测量直接重置成本=20.314×1440×1.2÷10000
                                   =3.51(万元)
     (3)1:10000 水文地质调查
     1:10000 水文地质调查为 9.48km2,依据该探矿权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分析
判断其地质复杂程度类别为Ⅱ类(中常区)。据《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
查部分)》,水文地质测量预算标准为 1157.00 元/km2。本项目评估的实物工作量
1:10000 水文地质调查,评估人员判断应为草测,其预算标准按正测的 65%计算。
     1:10000 水文地质调查直接重置成本=9.48×1157.00×65%×1.2÷10000
                                             =0.86(万元)
     (4)1:10000 工程地质调查
     1:10000 工程地质调查面积为 9.48km2,依该探矿权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分
析判断其地质复杂程度类别为Ⅱ类(中常区)。据《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
调查部分)》,1:10000 工程地质测量预算标准为 1421.00 元/km2。本项目评估的
实物工作量 1:10000 工程地质调查,评估人员判断应为草测,其预算标准按正
测的 65%计算。
     1:10000 工程地质调查直接重置成本=9.48×1421.00×65%×1.2÷10000
                                             =1.05(万元)
     (5)1:10000 环境地质调查
     1:10000 环境地质调查面积为 9.48km2,依该探矿权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分
析判断其地质复杂程度类别为Ⅱ类(中常区)。据《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
                                                              2
调查部分)》,1:10000 环境地质测量预算标准为 1137.00 元/km 。本项目评估的
实物工作量 1:10000 环境地质调查,评估人员判断应为草测,其预算标准按正
测的 65%计算。
     1:10000 环境地质调查直接重置成本=9.48×1137.00×65%×1.2÷10000
                                             =0.84(万元)
     (6)槽探
     槽探工作量为 400m3,深度在 1.5~3.0m 之间,为土石方。据《国土资源调
                                                        3
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槽探预算标准为 61 元/m 。
     槽探直接重置成本=400×61×1.2÷10000
                      =2.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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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坑探
    本项目评估坑探工作量为 540.60m/5 条,岩石级别为Ⅳ级。据《国土资源调
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0~100m 坑探预算标准为 435 元/m,0~200m 坑探
预算标准为 451 元/m。
    坑探工程直接重置成本=(144.70×451+75.40×435+115.60×451+
                                95.90×435+109.00×451)×1.2÷10000
                             =28.94(万元)
    (8)钻探
    本项目评估坑探工作量为 3587.60m/9 孔,岩石级别为Ⅳ级。据《国土资源
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0~200m 钻探预算标准为 354 元/m,0~300m 钻
探预算标准为 358 元/m,0~400m 钻探预算标准为 380 元/m,0~500m 钻探预算
标准为 390 元/m,0~600m 钻探预算标准为 405 元/m,0~800m 钻探预算标准为
483 元/m。
    钻探直接重置成本=(445.5×390+127.79×354+539.11×405+588.03
                          ×405+161.71×354+334.96×380+467.21×390+
                          204.79×358+718.5×483)×1.2÷10000
                        =175.51(万元)

    12.4 重置成本
    核实后的各项实物工作量乘以相应的现行价格,得到各项实物工作量直接重
置成本,将各项直接重置成本之和 220.62(=6.98+3.51+0.86+1.05+0.84
+2.93+28.94+175.51)万元乘以间接费用分摊系数 30%得间接费用为 66.18
万元,二者之和即为探矿权重置成本。
    本项目评估重置成本计算如下:
    重置成本=220.62+66.18=286.80(万元)
    重置成本计算详见附表二、三、四、五、六。

    12.5 效用系数的确定
    依据《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200-2008)的要求,效用系数是为
了反映成本对价值的贡献程度,设定的对重置成本进行溢价或折价的修正系数,
为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和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的乘积。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效用系数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F = f1 × f 2

     式中:
              F —效用系数;
              f1 —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

              f 2 —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是为反映有关、有效勘查工作布置的合理性、必要
性和使用效果而设定的系数。勘查工作布置的合理性、必要性和使用效果,根据
现行勘查规范的要求评判。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取值范围为 0.01~2.00。
     勘查工作质量系数是为反映有关、有效各类勘查工作的质量而设定的系数。
勘查工作的质量根据现行的地质勘查规范要求评判。各勘查工作质量系数取值范
围为 0.01~3.00。各类勘查工作质量系数与各类勘查工作的重置成本的加权平
均值,为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12.5.1 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 f1 )

     评估勘查区的地质工作勘查技术方法对目标矿种必要性强,使用效果较好,
工程布置基本合理,符合有关勘查规范要求。据《矿业权评估评估参数确定指导
意见》(CMVS30800-2008),勘查工作布署合理性系数评判为 2 档,f1 取值 1.10。

     12.5.2 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1)1:5000 地质填图
     1:5000 地质填图工程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地质、矿产信息
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质量系数评判为 2 档,取值 1.30。
     (2)1:5000 剖面测量
     1:5000 剖面测量工程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地质、矿产信息
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质量系数评判为 2 档,取值 1.30。
     (3)1:10000 水文地质调查
     1:10000 水文地质调查工程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地质、矿
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质量系数评判为 2 档,取值 1.20。
     (4)1:10000 工程地质调查
     1:10000 工程地质调查工程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地质、矿


16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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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质量系数评判为 2 档,取值 1.20。
    (5)1:10000 环境地质调查
    1:10000 环境地质调查工程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地质、矿
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质量系数评判为 2 档,取值 1.20。
    (6)槽探
    槽探施工程质量较好,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多,资料数据
可靠,对后续勘查工作的指导意义大。质量系数评判为 1 档,取值 2.10。
    (7)坑探
    坑探工程质量较好,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多,资料数据可
靠,对后续勘查工作的指导意义大。质量系数评判为 1 档,取值 2.10。
    (8)钻探
    钻探工程质量好,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多,资料数据可靠,
对后续勘查工作的指导意义大。质量系数评判为 2 档,取值 2.10。
    (9)间接费用
    普查工作对勘查区进行了采样分析测试,原始资料综合整理、编写地质报告
均按规范进行,达到了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
的指导意义。质量系数评判为 2 档,取值 1.05。
    根据以上各项实物工作量直接重置成本及对应的质量系数,进行加权平均后
得到的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f 2 为 1.82。

    12.5.3 效用系数( F )
    本项目评估采用的效用系数 F = f1 × f 2 =1.10×1.82=2.00。

    12.6 基础成本的计算
    基础成本计算如下:
         基础成本=重置成本×效用系数
                  =286.80×2.00
                  =573.60(万元)

    12.7 价值指数及调整系数的确定
    12.7.1 价值指数的专家评判过程
    (1)专家组成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本公司聘请了 5 名熟知本评估项目勘查地区、勘查矿种成矿规律、勘查技术
规范,且实践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地质技术人员作为地
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的专家。
     5 位专家都具有丰富的野外实际工作经验,熟知成矿规律、勘查技术规范,
了解勘查区的地质矿产情况,均能胜任本探矿权评估项目的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
判工作。在隶属关系上,专家中没有本评估机构和委托单位的人员。专家简历和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已作为本评估报告的附件(见附件 P78~90)。
     (2)专家评分过程
     2011 年 8 月 4 日下午,评估人员向 5 位专家介绍本评估项目勘查区的基本
情况及评估目的等,并向每位专家各提供一份地质要素分类及价值指数表,作为
对照使用。5 位专家认真阅研了相关地质资料及相应图件,评估人员解答了专家
们的部分疑问,并就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讨论。专家们独自按地质要素分类价
值指数表和评判表的要求,公正、客观地评判赋值。评估小组未对专家的评判赋
值做任何暗示和导向性介绍。评估人员当场对专家的评判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因
对评估方法理解有误而出现的不合理的赋值,5 位专家填写的评判均符合评估方
法的要求,确定为有效。
     (3)价值指数专家赋值
     5 位专家对评估对象地质要素价值指数的评判平均值如表 3。
                表3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
                         地质要素价值指数专家评判汇总表
         地质要素                                      价值指数平均值
         Ⅰ、区域成矿地质条件显示                      1.10
         Ⅱ、找矿标志显示                              1.10
         Ⅲ、矿化强度及蕴藏规模显示                    2.32
         Ⅳ、矿石质量及选矿或加工性能显示              1.00
         Ⅴ、开采技术条件显示                          1.00
         Ⅵ、矿产品及矿业权市场条件显示                1.08
         Ⅶ、基础设施条件显示                          1.00


     具体详见专家们的评判表(见附件 P73~77)和附表八。
18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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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2 调整系数(a)的确定
    (1)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 7 个地质要素价值指数的分析和评判及对专家评
判结果的分析
    Ⅰ、区域成矿地质条件显示
    区域成矿条件好,勘查区外围有同类型的钼镍矿床或矿点,且矿床的工业类
型好。因此,该要素价值指数在第 3 级(1.00~1.20)赋值比较合理,评估人员
赋值 1.10。
    五位专家均将其分级定为第 3 级,价值指数赋值算术平均值 1.10。评估人
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比较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5 位专家赋值的
算术平均值(1.10)与评估人员评判值(1.10)一致。评估人员确定该价值指数
取值为 1.10。
    Ⅱ、找矿标志显示
    在评估对象范围内,找矿标志显著,找矿地层标志为牛蹄塘组底部黑色碳质
岩系,岩性标志为黄铁矿型钼镍矿层,与围岩截然不同,具明显的硫化金属矿特
征及微层理构造特征,易分辨。该要素价值指数在第 3 级(1.00~1.20)赋值比
较合理,评估人员赋值 1.10。
    五位专家均将其分级定为第 3 级,价值指数赋值算术平均值 1.10。评估人
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比较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5 位专家赋值的
算术平均值(1.10)与评估人员评判值(1.10)一致。评估人员确定该价值指数
取值为 1.10。
    Ⅲ、矿化强度及蕴藏规模显示
    勘查区内经见矿工程验证的预测级以上的资源量矿石量为 131.19 万吨(钼
金属量 41245 吨,镍金属量 32059 吨),达到中型矿床规模标准。因此该要素价
值指数在第 4 级(2.00~2.49)赋值比较合理,评估人员赋值 2.35。
    五位专家均将其分级定为第 4 级,价值指数赋值算术平均值 2.32。评估人
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比较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5 位专家赋值的
算术平均值(2.32)与评估人员评判值(2.35)的差异在合理范围之内,不存在
原则性差异。评估人员确定该价值指数采用专家评判的平均值,不作任何调整,
评估取值为 2.32。
    Ⅳ、矿石质量及选矿或加工性能显示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矿石未经可选性试验。经评估人员评判矿石质量中等,选矿或加工性能中等。
该要素价值指数在第 2 级赋值(1.0)较合理,评估人员赋值 1.00。
     五位专家均将其分级定为第 2 级,价值指数赋值算术平均值 1.00。评估人
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比较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5 位专家赋值的
算术平均值(1.00)与评估人员评判值(1.00)一致,不存在差异。评估人员确
定该价值指数取值为 1.00。
     Ⅴ、开采技术条件显示
     已圈定矿体埋藏中深,矿体较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环境地质
条件较好。因此,该要素价值指数在第 2 级(1.00)赋值比较合理,评估人员赋
值 1.00。
     五位专家均将其分级定为第 2 级,价值指数赋值算术平均值 1.00。评估人
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比较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5 位专家赋值的
算术平均值(1.00)与评估人员评判值(1.00)一致,不存在差异。评估人员确
定该价值指数取值为 1.00。
     Ⅵ、矿产品及矿业权市场条件显示
     目标矿种矿产品属国家控制性矿种,矿产品市场较好,评估探矿权所在地区
矿业活动活跃,矿业权交易活动较活跃。因此,该要素价值指数在第 3 级(1.01~
1.50)赋值比较合理,评估人员赋值 1.05。
     五位专家均将其分级定为第 3 级,其价值指数赋值算术平均值 1.08。评估
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比较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5 位专家赋值
的算术平均值(1.08)与评估人员评判值(1.05)的差异在合理范围之内,不存
在原则性差异。评估人员确定该价值指数采用专家评判的平均值,不作任何调整,
评估取值为 1.08。
     Ⅶ、基础设施条件显示
     目标矿种要求的基础设施条件其本具备。因此,该要素价值指数在第 2 级
(1.00)赋值比较合理,评估人员赋值 1.00。
     五位专家均将其分级定为第 2 级,价值指数赋值算术平均值 1.00。评估人
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比较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5 位专家赋值的
算术平均值(1.00)与评估人员评判值(1.10)一致,不存在差异。评估人员确
定该价值指数取值为 1.00。

20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2)调整系数计算结果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估中五位专家对评估对象价值指数的评判认真,评判过
程和结果合理,相互间的差异不大,符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
与评估师的评判赋值较接近,所以本次评估将专家对价值指数评判赋值的算术平
均值作为调整系数计算的依据。
    调整系数的计算结果如表 4。
                       表4         评估采用的调整系数计算表
 评估对象名称            调整系数(a)计算                                       调整系数
         1                                       2                                 3
 贵州省州省遵义
                    a=aI×aII×aIII×aIV×aV×aVI×aVII
 县庙子湾钼镍矿                                                                  3.03
                    = 1.10×1.10×2.32×1.00×1.00×1.08×1.00
 详查探矿权



    12.8 探矿权价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代入地质要素评序法公式进行计算,得到探矿权价值如下:

                                    n                                 m
                    P = PC × α = ∑ U i × Pi × (1 + ε ) × F × ∏ α j
                                    i =1                             j =1


                      = 573.60×3.03
                      = 1738.01(万元)

    13. 假设条件

    本报告所估算探矿权价值的基础为本报告所列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相
关基本假设。本报告相关基本假设如下:
    (1)评估对象今后开发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管理制度仍如现状而无
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4.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
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贵州省遵义县庙子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1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价值为人民币 1738.01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捌万零壹佰元整。

     15.特别事项说明

     15.1 评估结论有效期
     按现行国家政策规定,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超过有效
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15.2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重大事项
     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的出具日期间,未发生其他影响评估结论
的重大事项。
     在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内,如果委托评估探矿权范围内的勘查工作量发生明
显变化但不影响评估方法的选取时,评估委托人可委托本机构按原评估方法对原
评估结论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勘查工作量和地质资料及储量情况发生明显变化
且影响评估方法的选取,需评估委托人重新委托本机构确定探矿权价值。
     15.3 有关责任划分
     15.3.1 评估工作中相关单位提供了《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
报告》及其评审备案文件和其它评估所需资料,相关资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
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5.3.2 探矿权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评估委托人,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
载明的探矿权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探矿权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本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评估目的。
     15.3.3 本公司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
理解并合理使用探矿权评估报告,否则,本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5.3.4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仅对依据相关假设及前提条件、有关法律法规及
行业准则的要求所形成的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
     15.3.5 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委托人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
未经评估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公开评估报
告书或相关资料。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22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15.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5.4.1 本次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作出的,本公司及参
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15.4.2 本项目评估评估结论是根据本项目特定的评估目的得出的价值参考
意见,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15.4.3 本项目所评估探矿权,未进行过探矿权价款处置,提请本报告使用
者关注该问题。
    15.4.3 本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和附图,附表、附件和附图构成本报
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4 本评估报告书仅供评估委托人了解评估的有关事宜并报送评估管理
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查评估报告和检查评估工作之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
评估委托人所有;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15.4.5 本评估报告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项目负责人
和报告复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16.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6.1 探矿权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探矿权评估报告使用者
使用。
    16.2 探矿权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探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16.3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
同意,探矿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17.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011 年 8 月 8 日。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附表一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竺

     探矿权名称        直接重置成本    间接费用      重置成本Cr合计    效用系数F      基础成本Pc    调整系数a     探矿权评估价值P


         0                  1              2            3=1+2             4              5=3×4       6             7=5×6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
                         220.62         66.18           286.80           2.00             573.60      3.03            1738.01
镍矿详查探矿权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 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二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
                                     地质填图、水文地质调查等直接重置成本估算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施工                                地质复杂程度              直接成本现值
 序号         工作项目       施工日期            施工结果   工作量    单位                现行价格(元)                  备     注
                                         目的                                (地形等级)                  (万元)
   1              2              4         5        6         7        8          9               10        11            12

   2       1:5000地质填图    2005年             达到目的    9.48      km2       Ⅱ              6135     6.98

   3       1:5000剖面测量    2005年             达到目的   20.314     km        Ⅱ              1440     3.51
                                        了解工
   4     1:10000水文地质调查 2005年    作区地   达到目的    9.48     km2        Ⅱ          752.05       0.86        地区调整系
                                        质情况                                                                        数为1.2。
   5     1:10000工程地质调查 2005年             达到目的    9.48     km2        Ⅱ          923.65       1.05

   6     1:10000环境地质调查 2005年             达到目的    9.48     km2        Ⅱ          739.05       0.84

   7            合计                                                                                      13.24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 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三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槽探工程直接重置成本估算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规格             现行单位 直接成本现
  序号          工程     施工目的     岩石级别   计算单位   工作量           施工日期                            备注
                                                                     (m×m)          价格(元) 值(万元)
   1       TC01                        土石方       m3      45.00     1.5×1.2   2006年    61       0.33
   2       TC02                       土石方        m3      32.00     1.6×1.1   2006年    61       0.23
                                                     3
   3       TC03                       土石方        m       18.00     1.6×1.2   2006年    61       0.13
                       进行地表揭露                  3                                                        地区调整系
   4       TC04                       土石方        m       37.00     2.1×1.0   2006年    61       0.27
                           和控制                                                                             数为1.2。
                                                     3
   5       TC05                       土石方        m       165.00    2.5×1.0   2006年    61       1.21
   6       TC06                       土石方        m3      49.00     2.1×1.1   2006年    61       0.36
   7       TC07                       土石方        m3      54.00     2.2×1.1   2006年    61       0.40
         合计                                       m3      400.00                                  2.93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四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坑探工程直接重置成本现值估算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规格           见矿         现行单位 直接成本现
序号     工程      施工目的     岩石级别 计算单位   工作量           施工日期                                       备注
                                                             (m×m)          情况       价格(元) 值(万元)

  1      KD01                     Ⅳ        m       144.70    2×1.8   2006年   见矿        451        7.83

  2      KD02                     Ⅳ        m       75.40     2×1.8   2006年   见矿        435        3.94
                 揭露和控制矿
                                                                                                                 地区调整系
  3      KD03    体(均达到地     Ⅳ        m       115.60    2×1.8   2006年   见矿        451        6.26
                                                                                                                 数为1.2。
                   质目的)
  4      KD04                     Ⅳ        m       95.90     2×1.8   2006年   见矿        435        5.01

  5      KD05                     Ⅳ        m       109.00    2×1.8   2006年   见矿        451        5.90

      合计                                          540.60                                            28.94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五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钻探工程直接重置成本估算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现行价格 地区调整 直接重置成本
         项目名称    施工日期          施工目的        岩石级别 见矿情况 孔深(m)
 序号                                                                               (元/m)   系数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2007.03.02~
   1      ZK101      2007.03.22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445.50    390     1.2       20.85
                    2007.02.28~
   2      ZK301      2007.03.07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127.79    354     1.2        5.43
                    2007.03.01~
   3      ZK302      2007.03.26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539.11    405     1.2        26.2
                    2007.02.05~
   4      ZK303      2007.03.15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588.03    405     1.2       28.58
                    2006.10.20~
   5      ZK401      2006.10.29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161.71    354     1.2        6.87
                    2007.04.09~
   6      ZK501      2007.04.25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334.96    380     1.2       15.27
                    2006.11.01~
   7      ZK502      2006.11.25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467.21    390     1.2       21.87
                    2007.04.26~
   8      ZK601      2007.05.08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204.79    358     1.2        8.8
                    2007.03.15~
   9      ZK701      2007.04.07
                                   揭露和控制矿体        Ⅳ       见矿     718.50    483     1.2       41.64
 合计                                                                     3587.60                     175.51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 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六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探矿权评估重置成本现值计算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序号           工作项目           直接成本现值(万元)   间接成本现值(万元)    重置成本现值(万元)         备注
  1               钻探                     175.51
                  槽探                      2.93
                  坑探                     28.94
  2          1:5000地质填图                6.98
  3          1:5000剖面测量                3.51
  4        1:10000水文地质测量              0.86
          1:10000工程地质调查              1.05
          1:10000环境地质调查              0.84
  5               合计                     220.62              66.18                 286.80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 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七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效用系数评判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重置成本
           项目                                                               工作成果评述                                         效用系数     权重成本
                           现值(万元)

                                        评估勘查区地质工作以查找钼镍矿为目的,通过地表地质填图、剖面测量等工作基本查明区内各地质
                                        地层层序及矿体赋存层位及勘查区地质构造;通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调查大致了解了勘
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f1                                                                                                             1.10
                                        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条件;以槽探、坑探及钻探等工程对矿体进行较系统的控制,大
                                        致查明矿体规模、形态、赋存规律及变化特征。综上,勘查区的工作布置符合现行的地质勘查规范。
           1:5000地质填
                             6.98       工作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1.30        9.07
                 图
           1:5000剖面测
                             3.51       工作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1.30        4.56
                 量
           1:10000水文地
                             0.86       工作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1.20        1.03
               质测量
           1:10000工程
                             1.05       工作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1.20        1.26
              地质调查
           1:10000环境
各类勘查                     0.84       工作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1.20         1.01
              地质调查
工作质量
  系数                                  施工质量较好,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多,资料数据可靠,对后续勘查工作的指导
                  槽探       2.93                                                                                                    2.10         6.15
                                        意义大。

                                        施工质量较好,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多,资料数据可靠,对后续勘查工作的指导
                  坑探       28.94                                                                                                   2.10        60.77
                                        意义大。

                                        施工质量较好,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多,资料数据可靠,对后续勘查工作的指导
                  钻探      175.51                                                                                                   2.10        368.57
                                        意义大。

             四项费用                   勘查区普查工作进行了采样分析化验等各项工作符合相应规范,质量基本合格;编写了普查地质报
                             66.18                                                                                                   1.05        69.49
               分摊                     告,勘查区的综合研究较好。综上所述,该项工作质量较好,对后续勘查工作指导有一定指导意义

  加权平均质量系数f2        286.80                                                                                                   1.82        521.92

     效用系数(F)                      F=f1×f2                                                                                     2.00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 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八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指数评判及调整系数计算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价值指数评判                                    评判专家
                                                                                                     合计     平均值    评估取值
                 类           级     价值指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1    0.50~0.99
     I、区域成矿地质条
                              2        1.00                                                         5.48       1.10      1.10
             件显示
                              3    1.01~1.20      1.13      1.10       1.10        1.07    1.08
                              1    0.50~0.99
      II、找矿标志显示        2        1.00                                                         5.48       1.10      1.10
                              3    1.01~1.20      1.15      1.08       1.05        1.10    1.10
                              1    0.50~0.99
                              2    1.00~1.49
    III、矿化强度及蕴
                              3    1.50~1.99                                                       11.62      2.32      2.32
调         藏规模显示
                              4    2.00~2.49      2.30      2.35       2.32        2.30    2.35
整
                              5    2.50~3.30
系
                              1    0.50~0.99
数 IV、矿石质量及选矿
                              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00       1.00      1.00
       或加工性能显示
                              3    1.01~1.20
                              1    0.50~0.99
    V、开采技术条件显
                              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00       1.00      1.00
                 示
                              3    1.01~1.20
                              1    0.50~0.99
    VI、矿产品及矿业权
                              2        1.00                                                         5.38       1.08      1.08
         市场条件显示
                              3    1.01~1.50      1.05      1.08       1.05        1.10    1.10
                              1    0.50~0.99
    VII、基础设施条件
                              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00       1.00      1.00
               显示
                              3    1.01~1.20
         调整系数                             a=aI×aII×aIII×aIV×aV×aVI×aVII                                        3.03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 军                      制表人:王洪琴
附表九
                      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专家简表

评估委托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竺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序号       专家姓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排   序

  1         孟宪钦                 69                  地质矿产          高级工程师               专家1

  2         张文海                 46                   物化探           高级工程师               专家2

  3         张幼勋                 43                  地质矿产          高级工程师               专家3

  4         高利民                 57                  矿产地质          高级工程师               专家4

  5         李德亭                 42                   物化探           高级工程师               专家5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戎 军                   制表人:王洪琴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审字第 080473 号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1、审计报告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财务报表附注




                       第 2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正信审(2011)审字第 080473 号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贵公司2010 年 12 月 31 日和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经营成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中国    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 2011 年 7 月 28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1,944.00              121,944.00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1,944.00              121,944.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78,056.00              378,05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8,056.00                378,056.00
                 资产总计                       500,000.00                500,000.00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资        产   负   债     表 (续)
编制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00,000.00              500,000.00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00,000.00                500,000.00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项    目             实收资本      资本   减:库    盈余     未分配   所有者       实收资本      资本   减:库      盈余      未分配   所有者
                                (或股本)    公积     存股    公积       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公积   存股        公积        利润   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主管: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原名为贵阳市乌当区智首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王新竺出资 25 万元人民
币、苏鲁黔出资 25 万元人民币于 2004 年 12 月 20 日成立。2006 年 7 月 26 日股东会议决议
原股东苏鲁黔将其股份 25 万元全部转让给王新竺;公司名称变更为“贵阳市乌当区天一工
贸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 1 月 13 日股东会议决议 ,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遵义县天一工
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成套电器的销售安装、销售。电子元器件、汽车灯、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
钢材、铸造件、复合材料产品。公司住所遵义县毛石镇政府内,法定代表人王新竺;注册资
本伍拾万元。
    公司拥有探矿权的权证号 T52120080702011125,勘查项目名称为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
钼镍矿详查;图幅号 G48E001019,G48E002019;勘查面积 9.48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 2010
年 8 月 2 日至 2012 年 8 月 1 日;勘查单位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及其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执行的会计制度
    执行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与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对会计要素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
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计
量。
    5、现金等价物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6、应收款项

    (1)、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
    A、债务单位未参加年检、被依法宣告破产、资不抵债;
    B、债务人失踪、死亡,其财产不足支出到期债务;
    C、债务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
债务的;
    D、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
    (2)、坏帐损失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7、长期待摊费用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
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其它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注 1、其他应收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21,944.00         100.00%                      121,944.00           100.00%
  合     计        121,944.00         100.00%                      121,944.00           100.00%
        注 2.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开办费                                                             378,056.00                     378,056.00
                     合 计                                         378,056.00                     378,056.00
        注 3、实收资本

               股东名称                           股 权 性 质            金     额           比例(%)
                   王新竺                              自然人           500,000.00                100%

              合            计                                          500,000.00                100%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7 月 28 日
                                         本评估报告共一册
                                             本册为第一册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1]第1222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8月10日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 1

摘     要....................................................................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7

五、评估基准日 ............................................................ 7

六、评估依据 .............................................................. 7

七、评估方法 .............................................................. 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1

九、评估假设 ............................................................. 12

十、评估结论 ............................................................. 1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13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3

十三、评估报告日.......................................................... 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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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二、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
考依据。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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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        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1)第1222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遵义县天
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新竺先生的委托,对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涉及的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为委托方拟进行的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范围是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相
关负债,具体评估范围以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评
估申报表为基础。

     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6月30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需对遵
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是为上述股权收
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根据评估目的并结合被评估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
任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具体包括: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
算等评估程序。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
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被评估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经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总资产账面值为50.00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50.00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1,788.01万元,增值额
为1,738.01万元,增值率为3,476.02%;总负债评估值为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为1,788.01万元,增值额为1,738.01万元,增值率为3,476.02%。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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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12年6月29日。超过一
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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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1)第1222号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新竺先生: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州长征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涉及的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新竺先生个人。

      (一)委托方简介:

         1.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住所:        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 100 号

      (3)经营场所:        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 100 号

      (4)法定代表人:李勇

      (5)注册资本:        肆亿贰仟肆佰叁拾叁万元整

      (6)主要经营范围: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
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
加工;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 (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
动)

        2.王新竺先生

      王新竺先生为被评估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身份证号:520103197007084816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企业名称: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工贸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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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地址: 遵义县毛石镇政府院内

         5.法定代表人:王新竺

      6.经营范围:成套电器的销售安装、电子元器件、汽车灯、化工材料(不含
危险学品)、复合材料产品。

         7.企业概况: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系由王新竺先生个人独资设立,于 2004 年 12 月
20 日 在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遵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520321000143432(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由王新竺先生个人独立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00%。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6 月 30 日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王新竺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8.财务状况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未开展经营,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
产、负债及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资产总额                                  50.00                     50.00                      34.26
负债总额                                   0.00                      0.00                        0.4
净资产                                    50.00                     50.00                      33.86
主营业务收入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0.00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0.00

      以上财务数据来自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其中 200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遵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编号为遵华会所审字[2010]第 591 号;2010 年度及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天健正信审(2011)审字第 080473 号。

      9.主要会计政策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 2006 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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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补充规定。

      10.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委托方王新竺先生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遵义县天一工
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评估目的

    根据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股东王新
竺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遵义县天一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需对该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
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的价值。

  (二)根据评估目的及上述评估对象,本次评估范围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
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其中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由北京中天华
资产评估公司单独出具探矿权评估报告,该探矿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零)及相关
负债。账面资产总额 50.00 万元、负债 0.0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 50.00 万元。

    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值 50.00 万元、负债 0.00 万元、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值 50.00 万元。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2.19
     非流动资产                                                                           37.81
          无形资产---探矿权                                                                 0.00
           长期待摊费用                                                                   37.81
                        资产总计                                                          50.00
     流动负债                                                                               0.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0.00
                        净 资 产                                                          50.00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遵义县庙子
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取得探
矿权证,探矿权证号:T52120080702011125,证载探矿权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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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该探矿权位于贵州省遵义县,勘察面积为 9.48 平方公里,有效期自 2010
年 8 月 2 日至 2012 年 8 月 1 日。该探矿权由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公司单独出具评估
报告,报告编号为:中天华矿评报[2011]77 号。

     委托范围内的其他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开办费。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一致。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
经过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审字第
08047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及具体评估对象,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目的,经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与评估机构共同商定,本项目评估基准
日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

    选定该基准日主要考虑该日期与评估目的预计实现的时间相近,以保证评估结
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
较大影响。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股权转让意向书》;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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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
[1992]36 号);

     5.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6.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第 14
号令);

    7.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
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02 号);

    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2003 年 12
月 31 日);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12 号令,2005 年 8 月 25
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

     11.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189 号);

     6.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7.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4]134 号);

     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9.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四)权属依据

     1.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2.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历史经营数据;

     2. 评估人员现场座谈、勘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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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4. 其他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

     2.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前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3.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根
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及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
的条件、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
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该种方法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确定企业“家底”价值,
其思路主要是通过逐一清查被评估单位的每一项资产、每一项负债,并对之定价,
最后得出企业整体价值。其适用条件为:(1)具备可以利用的历史资料;(2)形成
资产的价值耗费是必需的,并且应该体现社会或行业的平均水平,即资产的价值取
决于资产的成本。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权权益、
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其适用条件为:(1)
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2)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
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搜集、量化的。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思路。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
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预期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并可量化,强调的是企业
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时的市场
条件及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资产评估
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未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现有资料无法对未
来生产及经营情况进行合理预测,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不
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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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通过广泛查阅市场交易资料,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足够的与被评估资
产相同或类似交易案例或参考企业,因此无法使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
产的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资产重置成本与资产的现行市价及收
益现值存在着内在联系和替代,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
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
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全部为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簿、原始凭证,在进行经济
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认定及账龄分析相结合,综合分析应收款项的
可收回金额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2. 关于无形资产---探矿权的评估

    据《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勘查区投入了 1:5000 地质填
图及剖面测量、1:1 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调查、槽探、坑探及钻探等
地质工作,按《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该勘
查区地质工作程度已达普查。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确定本项目评估采用
成本途径评估方法中的地质要素评序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的计算公式为:


                                            n                                m

                                            ∑
                            P = PC × α =  U i × Pi × (1 + ε ) × F ×
                                            i =1                  
                                                                             ∏α
                                                                             j =1
                                                                                    j




     式中:P——地质要素评序法探矿权评估价值;

             PC ——基础成本(勘查成本效用法探矿权评估价值);

             α j ——第 j 个地质要素的价值指数(j=1,2,…,m);

             α ——调整系数(价值指数的乘积,α=α1×α2×α3×…×αm);

             m ——地质要素的个数。

     无形资产---探矿权评估值,由我公司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评估,并单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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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矿业权评估报告,应委托方要求及并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本评估报告将无形资产-
矿业权(探矿权)的评估值 1,738.01 万元进行合理引用,探矿权评估过程详见中天
华矿评报[2011]77 号《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3.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评估范围内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
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对企业账面数值进行了核实,对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
了审核,了解其他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原因、发生的时间,收集核实相关合同、协议
等资料,合理确定其评估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公司自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8月10日实施本次评估工作,整个评估工作分四
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
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人员
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
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1.听取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
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资产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
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4.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5.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6.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
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
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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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 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
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及企业的未来发规划,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
向保持一致。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
方面基本一致。

     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本次评估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为依据。

    8.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9.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被评估单位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总资产账面值为50.00万元,总负债账面值
为 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50.00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1,788.01万元,
增值额为1,738.01万元,增值率为3,476.02%;总负债评估值为0.00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值为1,788.01万元,增值额为1,738.01万元,增值率为3,476.0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19           12.19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37.81        1,775.82      1,738.01          4,596.69
      无形资产                              0.00        1,738.01      1,738.01
      长期待摊费用                         37.81           37.81          0.00
            资产总计                       50.00        1,788.01      1,738.01         3,476.02
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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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负债总计                         0.00            0.00          0.00
           净 资 产                        50.00        1,788.01      1,738.01         3,476.02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
成立。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
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遵义县天一工贸有
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矿详查探矿权为通过行政划拨取得,未
进行过探矿权价款处置,在该探矿权普查过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未计入到遵义县
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账上,矿业权账面反映的账面值为零。上述情况提请
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
经过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为天健正信审(2011)审字第 080473 号。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
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
担法律责任。
    2.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及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
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
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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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
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
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
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
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
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 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四)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起计算,至 2012 年 6 月 29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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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股权转让意向书;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基准日审计报告;

              评估对象涉及的权属证明文件及重要合同复印件;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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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项目小组工作人员名单


              注册资产评估师                    付 浩


              注册资产评估师                    马银龙


              矿业权评估师                      石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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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


                                   法律意见书

                                                             百君意字(2011)第 0068 号


致: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本所指派熊杰律师、甘婕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贵公
司受让自然人王新竺持有的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公司”)
100%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交易”)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交易及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对某事项的认定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为
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部门给与的批准和确认。

   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的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
赖有权部门、审计、评估等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说明或其他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权交易等涉及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
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本所律师在发表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任何数据或
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
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权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1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书面材料。对相关材料
为复印件和副本的,贵公司应当保证该等材料与原件或者正本一致,本所律师对其真
实性和一致性未作进一步的审查,仅依赖于上述材料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权交易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并报
送有关部门,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我国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资料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权交易事宜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权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转让方——自然人王新竺的主体资格

    根据自然人王新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身份证号:520103197007084816),王新竺
出生于 1970 年 7 月 8 日,汉族,住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居民新冒居民
组,身份证签发机关为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有效期限:2008.05.05-2028.05.05。

    经审查,自然人王新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自然人王新竺具有本次股权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受让方——贵公司的主体资格

     1、贵公司是依法设立、股票经核准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原名“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1997)
146 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中国证监
会证监发字[1997]494 号文《关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和证监发字[1997]495 号文《关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筹)A 股发行
方案的批复》批准,由贵州长征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
发行股票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于 1997 年 11 月 13 日在贵州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贵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1997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长征电器”,证券代码:“600112”。因此,贵公司是
依法设立、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2、贵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根据贵公司现时持有的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7 月 8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5200000000374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贵公司住所地为遵义市上海路 100 号,法
定代表人为李勇,注册资金为 42,433 万元,实收资本 42,433 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
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
工。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贵公司历年均依法通过了工商年检,不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一条之规定需要解散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是依法设立、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具有本次股权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标的企业和标的股权

    (一)标的企业

    1、天一公司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天一公司现时持有遵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520321000143432。该公司住所遵义县毛石镇政府内。法定代表人
王新竺,注册资本 50 万元整,实收资本 5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成套电器的销售安
装。销售:电子元器件、汽车灯、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钢材、铸造件、复合材料
产品。

    经核查,天一公司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至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已通过历年工
商年检,不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需要解散的情形。

    2、天一公司享有的探矿权

    天一公司现时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颁发的《探矿许可证》
(证号 T52120080702011125)。根据该许可证的记载,天一公司拥有的探矿权如下:
探矿权人为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勘查项目名称为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
矿详查;地理位置为遵义县;图幅号为 G48E001019、G48E002019;勘查面积为 9.48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从 2010 年 8 月 2 日至 2012 年 8 月 1 日;勘查单位为中化地质矿
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勘查单位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县南白镇万寿街北段 36 号。



                                       3
    天一公司现时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 2007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贵州省遵
义县庙子湾钼镍矿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证号:黔国土资储备
字【2007】446 号)。根据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贵州省遵义县庙子湾钼镍
矿产资源储量如下:资源量基准日为 2007 年 10 月 30 日;评审备案的资源量
(333+334?):钼、镍矿石量为 131.19 万吨,其中,(333)33.95 万吨,(334?)
97.24 万吨;钼金属量 41245 吨,其中,(333)11703 吨,(334?)29542 吨,镍金
属量 32059 吨,其中,(333)8803 吨、(334?)23256 吨。

    经本所律师核查,天一公司合法取得探矿权,其现时持有的探矿许可证(证号
T52120080702011125)合法有效。

    3、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审
字第 080473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天一公司资产总额 500,000
元,负债总额 0 元,所有者权益 500,000 元。

    4、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1]第 122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天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788.01 万元。

    (二)标的股权

    1、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王新竺持有的天一公司 100%的股权。

    2、王新竺现时持有天一公司 100%股权,其中,50%的股权系王新竺出资取得,
50%的股权系王新竺自天一公司原股东苏鲁黔处受让取得。

    3、经本所律师审查并根据转让方做出的承诺,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转
让方对其所有的上述标的股权除向贵公司设立股权质押登记外,对上述股权没有设置
其他任何抵押或质押。转让方对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不涉及任何争议、仲裁及诉讼,
不存在因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股权转让情况。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认为,转让方王新竺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其转让标的股权不存
在法律障碍。

    三、本次股权交易的授权与批准

    根据贵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次股权交易尚须取得贵公司董事会批
准。经核查,贵公司董事会已经批准本次股权交易事项。

                                       4
    四、本次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转让方与受让方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1,3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分三次支付给转让方,在
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 390 万元(含受
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向转让方支付的定金 150 万元,该定金在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股
权转让款),在天一公司享有的探矿权(证号:T52120080702011125)变更登记到受让
方指定代表人名下(以矿权在省国土资源厅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和标的股权变更登记
到受让方名下(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的 40%即 520 万元,在转让方协助天一公司完成探矿权详细勘查工作及完
善所有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相关工作、备齐全部材料并在 2012 年 7 月 20 日前报交省
国土厅受理,并使天一公司取得受理通知书后 120 个工作日内且转让方缴纳本次股权
交易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余下的 30%股权转让价款即 390 万元。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相互配合,于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向省国土资源厅报交探矿
权转让申请书,及时完善矿权变更申请资料,办理矿权变更手续,矿权变更后 3 个工
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必须的工商变更资料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
登记机关的受理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此外,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转让方与受让方还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协议生
效条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权交易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股权交易的信息披露

    1、2011 年 6 月 9 日,贵公司与转让方等就贵公司受让天一公司股权事宜签订了
《股权转让意向书》,贵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报纸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网站进行了公告,已依法阶段性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贵公司系上市公司,尚须就本次股权交易事宜继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股
权交易的标的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标的企业现时持有的探矿许可证(证号
T52120080702011125)合法有效,其合法享有该许可证项下探矿权;转让方转让的标
                                       5
的股权合法有效,其向贵公司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贵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完成内部批准手续;本次股权交易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贵公司已经合法履
行阶段性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6
(此页无正文)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熊     杰     甘 婕 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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