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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做出的调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
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
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
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