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关于回购海外人民币债券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4-0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6-01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海外人民币债券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21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
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海外”)根据公司
董事会授权向海外人民币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发布债券回购
要约要求,并定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请债券持有人审议
《关于修订海外人民币债券条款的特别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发的公告。
2016 年 4 月 1 日,东航海外发布通知,对债券回购要约部分条款和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的特别议案内容调整如下:
1.债券要约回购价调整为“发行金额每 10,000 元人民币最低回购价为人民币
10,000 元,最高回购价调整为人民币 10,025 元”;
2.《关于修订海外人民币债券条款的特别议案》调整为“授权东航海外在提
前五个营业日书面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前提下,按照发行金额的 100%回购全部海
外人民币债券,并支付应计利息”;
3.如债券持有人根据要约邀请中的竞争性要约条款向东航海外明确提出要
约回购价、但东航海外拒绝接受的,应视为该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对
特别议案的权票无效。
公司未来将根据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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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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