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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2016-04-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或“公司”)2013 年 4 月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前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
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东方航空前次发行相
关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东方航空前次发行股票情况及股份限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97 号)核准,东方航空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分
别向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和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系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更名而来,以下简称“东航金控”)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241,547,927 股和 457,317,07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
为 3.28 元/股。

    前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东航集团及东航金控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将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市流通(2016 年 4 月 17 日为
非交易日,转让日期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东方航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98,865,000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98,865,000 股,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占东方航空股份总
数的 5.3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2 人,为公司法人股东。



                                     1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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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实际可上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数
           股东                                            市流通数量
 号                   数量(股)        股数(股)                       量占公司股
                                                             (股)
                                                                         份总数比例

 1     东航集团         241,547,927        241,547,927     241,547,927        1.84%


 2     东航金控         457,317,073        457,317,073     457,317,073        3.48%


        合 计           698,865,000        698,865,000     698,865,000        5.3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安排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东航集团作为东方
航空的控股股东、东航金控作为东航集团控制的企业,其认购的东方航空前次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东航集团及东航金控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认购的相关股份解
除限售的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2016 年 4 月 17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
期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东航集团及东航金控未
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
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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