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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控股股东东航集团与携程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公告2016-04-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6-03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东航集团与携程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应对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

     赢的原则,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和携程旅游网

     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及其下属各级控股投资公司

     (包括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业务合作、股权合作、资本市场合

     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以进一步巩固双方在各自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东航股份”)

     是东航集团核心主业公司。本公司将会在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

     益的前提下,依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指引,进一步与携程商谈并落实

     具体合作事宜,加强与携程在业务合作、股权合作、资本市场合作等领域的

     全方位合作。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东航集团和携程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洽谈结

     果。公司预期随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落实,

     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和资本结构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项目合作事宜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当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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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股票复牌事宜: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22日起复牌。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航集团通知告知,东航集团与携程经

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后,于2016年4月21日在上海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东航集团是中国三大国有骨干航空运输集团之一,经过持续的产业结构调整

和资源优化整合,基本形成了以航空运输产业为核心的较为完整的航空运输产业

体系,具体包括航空运输、航空地产、航空金融、配餐饮食、传媒免税等八大产

业。东航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刘绍勇先生。

     携程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在线及无线旅行服务公司。其成功整合了高科技产业

与传统旅游行业,向超过2.5亿会员提供集无线应用、酒店预订、机票预订、旅

游度假、商旅管理及旅游咨询在内的全方位旅行服务。二零一五年,携程净营业

收入为109亿元人民币(约17亿美元),归属于携程股东的净利润为25亿元人民币

(约3.87亿美元),2015年经稀释每存托凭证盈利为7.11元人民币(约1.10美元)。

携程董事局主席为梁建章先生。

     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截至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署之日,携程不是东航集团的关联方,亦不是东航股份的关联方。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应对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

赢的原则,东航集团和携程旅及其下属各级控股投资公司(包括本公司)将在业

务合作、股权合作、资本市场合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以进一步巩固双方在

各自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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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一)业务合作

     东航集团和携程双方及其下属各级控股投资公司(包括东航股份)将在合法

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通过IT及旅游产品研

发、技术对接、业务整合等合作,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综合差旅服务产品。

双方将集中发挥资源、渠道、研发、营销等优势集合效应,在低成本出行、IT

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以进一步巩固双方在各自行业内的领先

地位。

     双方均有意愿在国际机票销售、运价搜索展示、平台供应商管理等方面开展

深度合作,整合双方及下属机构的优质资源,从而促进双方共同、稳定的业务增

长,实现双方共赢。

     在其他双方具有潜在合作机会的业务领域,东航集团考虑到携程在全国的领

先技术地位和优势,在合法合规、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条件下,将优先向携程提

供该等商业合作机会。

     (二)股权合作

     东航集团和携程双方及其下属各级控股投资公司(包括东航股份)将在合法合

规的前提下,探索在低成本航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联航)、航空保险、IT和电子

商务等方面开展股权合作。

     (三)资本市场合作

     东航集团和携程双方及其下属各级控股投资公司(包括东航股份)将在合法合

规的前提下进行资本市场合作,且不排除在适当时机研究相关公司相互持股的可

行性,以建立更加紧密的纽带关系。东航集团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携程(或

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通过对东航股份进行股权投资,成为东航股份的战略投

资人,包括:(1)携程承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亿元参与认购东航股份非公开发

行的A股股票;(2)上述东航股份非公开发行结束后12个月内,携程将在合法合

规的前提下一次或分次增持东航股份股票,若携程持有东航股份的股份达到一定

比例及满足一定条件,东航集团将支持携程提名一名候选人,依据公司法和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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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东航股份董事会观察员或董事。

     (四)其他事宜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东航集团和携程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东航集团和携程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加强合作,互惠互利,就相关业务、

股权和资本市场等合作事项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合作计划或另行签订协议,并积

极推动相关合作项目的落实。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东航集团的核心主业公司。东航集团与携程在业务、股权及资本市

场等方面的合作,将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行业优势,整合优质资源,

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综合差旅服务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东航集团和携程双方在业务、股权及资本市场等

领域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洽谈结果,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有待于双方另行

商议和约定,具体实施有待双方协调推进。因此,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

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六、股票复牌事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

年4月22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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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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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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