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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董事会2016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2016-04-2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6-03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第 3 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 3 次例
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 0 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董事徐昭、顾佳丹、唐兵现场出席了
会议。董事李养民、田留文和独立董事季卫东、李若山、马蔚华、邵瑞庆通过电
话连线方式参加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公司监事席晟、巴胜基、冯金雄、徐海华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
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绍勇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
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提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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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下属全资子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航海外”)扩大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上限由 120 亿元人民币提高
至 240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与东航海外发债、贷款、贸易融资等主债务期限一
致,最长不超过 10 年;
     2.同意将公司为东航海外提供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将 240 亿人民币担保额度上限内的具体项目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给公司董
事长和/或副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协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新一代宽体飞机及优化宽体飞机机队结构的议案》。
     1.同意公司引进 20 架 A350-900 飞机(含发动机),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
理负责。
     2.同意公司引进 15 架 B787-9 飞机(含发动机),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
负责;同意该交易项下的发动机选型授权总经理决定,研究确定后报董事会备案。
     3.同意公司处置 6 架 B767 系列飞机,并根据需要进一步优化宽体飞机机队
结构,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刘绍勇先生、马须伦先生、徐昭先生、顾佳丹先生、李养民先生、
唐兵先生、田留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提名李若山先生、马蔚华先生、邵瑞庆先生、蔡洪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 12 万元人民币调增至每人每年税
前 2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独立董事季卫东先生、李若山先生、马蔚华先生和邵瑞庆先生均已回
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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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航租赁签署 2016 年度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租赁”)签署《2016
年度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以及 2016 年度飞机融资租赁交易租金总额(包括
本金和利息)及融资租赁手续费预估上限金额,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
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徐昭先生和顾佳丹先生均已
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关联交易议案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
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航租赁签署 2017-2019 年度飞机融资租赁框架
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东航租赁签署《2017-2019 年度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以及
2017-2019 年各年度飞机融资租赁交易租金总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及融资租赁
手续费预估上限金额,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徐昭先生和顾佳丹先生均已
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关联交易议案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
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分红相关条款的议案》,并决定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采用合并报表口径替代母公司口径的
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 3)。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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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章程》、《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章程》部分条款。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研发中心与东航实业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
案》。
     同意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与东航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实业”)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由东航实
业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住宿餐饮、地面交通运输服务等三大类服务项目;
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徐昭先生和顾佳丹先生均回
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
条款达成,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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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附件 1


                                   刘绍勇先生简历

     刘绍勇先生,58 岁,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东航集团总经理。刘先生于
一九七八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通用航空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山西省管理
局副局长,本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司长。二○
○○年十二月至二○○二年十月任本公司总经理,二○○二年十月至二○○四年
八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二○○四年八月至二○○八年十二月任中国南
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二○○四年十一月至二○○八年十二月任中国南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二○○八年十二月起任东航集团总经理,二○○九年二月
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刘先生还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理事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
事。刘先生毕业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获得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
有特级飞行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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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马须伦先生简历

     马须伦先生,男,51 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东
航集团党组书记。马先生曾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财务司副司长,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副总裁。二○○二年民航联合重组后任中国国
际航空公司常务副总裁,二○○四年九月至二○○七年一月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二○○四年十二月至二○○八年十二月任中国航空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二○○七年一月至二○○八年十二月任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副
总经理,二○○八年十二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航集团党组副书
记,二○○九年二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二○一一年十一月起任东航集团党组书记、
本公司副董事长。马先生还担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副理事长。马先生毕业于山西
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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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徐昭先生简历

     徐昭先生,47 岁,男现任本公司董事、东航集团总会计师。徐先生曾任东
风汽车公司工程师、会计师,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陕西重型汽
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二○○六年十一月起任东航集团总会计师,二○○七年六
月起至二○一一年十一月任本公司监事,二○一二年六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徐先
生毕业于重庆大学铸造专业和香港中文大学会计专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徐先生
拥有工程师和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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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佳丹先生简历

     顾佳丹先生,59 岁,男,现任本公司董事、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顾先生曾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商务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二○
○五年五月至二○○九年八月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二
○○九年八月至二○一○年一月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总经理,二○一○年
一月至二○一一年七月任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上海航空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二○一一年七月起任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二○一二年六月起任
本公司董事。顾先生获得硕士学位,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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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养民先生简历

     李养民先生,52 岁,男,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及东航集
团党组成员。李先生于一九八五年加入民航业,曾任西北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基地
副总经理兼航线部经理,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公司飞机维修基地总经理、中国东方
航空西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二○○五年十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二○一○年七
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兼任本公司安全总监,二○一一年五月起任东航集团党组
成员,二○一一年六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二○一二年二月至二零一三
年一月兼任中国货运航空公司董事长。李先生还担任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李先生先后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获得硕士研究生学
历,在复旦大学获得高级工商管理学位,拥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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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兵先生简历

     唐兵先生,49 岁,男,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航集团党组成员。
唐先生于一九九三年加入民航业,曾任珠海摩天宇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执行副总
裁(中方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重庆航空有限公司总裁。
二○○七年十二月至二○○九年五月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
机务工程部总经理,二○○九年五月至二○○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二○一○年一月到二○一一年十二月任上海航空总经理,二○一二年一月
起任上海航空董事长,二○一○年二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二○一一年五月起
任东航集团党组成员,二○一二年六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唐先生毕业于南京航空
航天大学电气技术专业,获得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位和清华大学经管学
院高级工商管理学位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民经济学博士学位,拥有高
级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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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田留文先生简历

     田留文先生,56 岁,男,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航集团党组成员。
田先生曾任中国通用航空公司市场销售部北京营业部经理,本公司山西分公司总
经办主任、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二○○二年六月至二○○八年一月任本公司河
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二○○五年四月至二○○八年一月兼任本公司北京
基地总经理,二○○八年一月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任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总经理,二○一一年十二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二○一一年十二月至二○一三
年六月兼任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二○一四年六月起任东航集团党组成员。
二○一五年六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田留文先生拥有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和高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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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附件 2


                                   李若山先生简历

     李若山先生,67岁,男,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先生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
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及金
融系主任。李先生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上海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审计学会副会长,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李先
生于二○○一年获上交所颁发的“中国十佳独立董事”称号。李先生毕业于厦门
大学会计系,是中国第一位审计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曾先后留学比利时、美国MIT
等著名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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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马蔚华先生简历

     马蔚华先生,67岁,男,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马先生现任第十二届全国政
协委员,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壹基金理事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
理事。马先生现还任中国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和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长。马先生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先生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在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任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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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邵瑞庆先生简历

     邵瑞庆先生,58岁,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邵先生现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院副院长、院长,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院长,以及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邵先生曾于二○一○年六月至二○一四年四月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邵先生于一九九五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目前是交通运输
部财会专家咨询委员。邵先生先后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与同济大
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拥有在英国、澳大利
亚进修及做高级访问学者两年半时间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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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洪平先生简历

     蔡洪平先生,61 岁,男,中国香港籍,现为 AGIC 汉德工业 4.0 促进资本主
席。蔡先生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一年,在上海市政府工业及运输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石化工作,并参与了上海石化到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全过程,为中国 H 股始创人
之一,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六年,任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
组成员及中国 H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一九九七年至二○○六年,任
百富勤亚洲投行联席主管,二○○六年至二○一○年,任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
二○一○年至二○一五年,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主席,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五矿发展(600058)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
后因任五矿集团外部董事而辞任五矿发展独立董事。蔡先生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
新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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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条款如下:


     现有《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D)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拟提出和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并由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3)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
达到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董事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分红比例并说明原因。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D)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拟提出和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并由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3)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董事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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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分红比例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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