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关于2016年第14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2016-10-2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6-09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 14 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6]DFI12 号),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
永续票据。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依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完成了 2016 年第 14 期
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为 270 天,单位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2.50%。
本期融资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
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
在 中 国 货 币 网 ( www.chinamoney.com.cn )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
(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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