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关于签署C919飞机首家用户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11-0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6-10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C919 飞机首家用户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1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公司”)签署了《C919 客机首家
用户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首家用户协议》”)。《首家用户协议》为框架协议,
待飞机交易具体事宜明确后,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后续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25 号
4、法定代表人:金壮龙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42 亿元
6、经营范围:民用飞机及相关产品设计、研制、生产、改装、试飞、销售、
维修、服务、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与民用飞机生产、销售相关的租赁和金融服
务;从事业务范围内的投融资业务;劳务合作;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经营公司或代理所属单位的进出口业务;承接飞机零部件的加工生产任务;外贸
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技术等业务。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作为中国商飞公司研制和生产的 C919 客机首家用户;
2、双方同意,C919 客机首飞后 1 年内,启动首批 5 架飞机买卖具体条件协
商,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飞机买卖合同;
3、作为 C919 客机首家用户,中国商飞公司将为本公司运营 C919 提供全方
位的保障支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 C919 客机首家用户,中国商飞公司将为公司运营 C919 提供全方位的保
障支持。《首家用户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任何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首家用户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有待进一
步确认,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飞机买卖合同为准。根据飞机交易的进展
情况,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后续的审议及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