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东方航空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0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Document of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国上海
    Shanghai  China    June 23, 2021
                                             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2

2.会议议程...................................................................................................3

3.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5

4.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6

5.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7

6.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

7.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

计师的议案..................................................................................................9

8.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10

9.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14

1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

1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

12.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1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保障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的权益,
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秩序方面的事宜。
    三、 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
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
的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 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需填写《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
根据程序和时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发言应在指定位置进行。
    五、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六、 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
证律师和一名投票监票人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七、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 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联系电话:021-22330930/22330935,联系传真:021-6268611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
      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99 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辅楼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刘绍勇先生
      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及批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4.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
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6. 审议及批准《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7. 审议及批准《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8.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01 关于选举林万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9.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关于选举孙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 关于选举陆雄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文件:
      10.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和股东代表发言
      四、宣读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的说明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六、会议休会(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会议结束




                                   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一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 2020 年度
工作报告》,该报告对本公司 2020 年的经营业绩进行了回顾,对 2021
年的经营环境和工作计划作了展望。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eair.com)
披露的《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境内股东参见公司 A 股 2020
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公司治理”之“董事会及下
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境外股东参见公司 H 股 2020 年度报告
“董事长报告书”“业绩回顾及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与“企业管
治”)。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绍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二


                     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监事会 2020 年
度工作报告》,该报告回顾和总结了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并对
公司治理、财务情况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eair.com)
披露的《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境内股东参见公司 A 股 2020
年度报告“公司治理”部分之“监事会工作情况”;境外股东参见公
司 H 股 2020 年度报告“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郭丽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三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与香港两地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并聘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审计。
      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均认为,上述财务报告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情况,并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作了恰当披露,因此分别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eair.com)
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境内股东参见公司 A 股 2020 年
度报告之“财务报告”;境外股东参见公司 H 股 2020 年度报告“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及“补充财务资料”)。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周启民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四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通过,
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
此,公司 2020 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经济深
度衰退,对全球航空企业造成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虽然公司积极采
取应对措施,但受疫情冲击的不利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仍
然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周启民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
             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中国(A 股)
财务报告审计师、美国(ADR)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
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国际(H 股)
财务报告审计师;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建议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中国(A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美国(ADR)财务报告审
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国际(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其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相应的酬金。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周启民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六


                    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债券融资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主
要手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
务融资成本,公司需要根据资金安排及市场情况,以一批或分批形式
发行一种或若干种类的债务融资工具。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特提请股东大
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
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说明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周启民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附件:


               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本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具
体内容如下:
      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条件下,在适用法
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
具:
      1. 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境外人民币或美元及其他币种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企业债券、永续债,或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中国
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即可发行的境内外债务融资
工具。但是,本授权项下所发行的债券及/或所采用的债务融资工具
不包括可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2. 发行主体:公司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发行主体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需要确定。
      3. 发行规模: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未偿还余额在适用法律规定
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根据本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
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4. 期限与品种:除永续债之外,最长不超过 15 年,可以是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6. 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如果公司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
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
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1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7. 担保及其他安排: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
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认
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
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9. 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
      (1)确定每次发行的发行主体、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
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
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
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
事项及其他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
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每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
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
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
理发行、存续期内安排还本付息、交易流通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任何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
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
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范围内,可依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
相关事宜。
      (6)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发行
有关的公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在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币种结构、利率
                                   1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结构。
      (8)将上述事宜转授权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人选。




                                   1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七


                    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发行任何类别的股份(A 股或
H 股)都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议并获得批准。不过除上述
发行股份的一般性规定外,《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对发行股份做出
了特别规定,经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 12 个月
单独或者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 20%的,可
以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但是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一般性授权,在境内发行新股(A 股)
的具体事项仍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赋予公司资本运作的及时性和灵活性,特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
无条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同时发
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 20%(公司发行股票的一般
性授权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说明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汪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1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附件: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
如下:


      (a)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无条件及一般性地授权董事会,并
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
公司特定需要、其它市场条件以及以下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股份发行
的相关事宜:


        (i)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处理或有条件或
无条件同意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或处理的本公司内资股(「A 股」)
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份(包括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数量各自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时本公司该类 A 股
及 H 股的 20%,并在本条第(iii)项所述前提下,在该限额内,对发行、
配发或处理的 A 股及/或 H 股股份数量做出决定;


      (ii) 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
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
有股东配售。


      (iii) 董事会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作出及修改其
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发行、配发或处理任何 A 股
及/或 H 股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及


      (iv) 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
                                   1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例、法规及规例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且本公司仅在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后方能完
成有关发行。


      (b)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一般性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但若董
事会已于有关期间内做出发行决议,则该授权可及于本公司完成相关
中国政府机构审批后完成有关发行。「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
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


      (i) 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及


      (ii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
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c)决定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的前
提下,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特别
决议案第(a)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
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
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
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1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八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
或股东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3 次例会提名林万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林万里先生简历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绍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1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附件:


                                   林万里先生简历

      林万里先生,59 岁,林先生现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林先生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系,在清华
大学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高级经
济师职称。林先生曾任铁道部隧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铁隧
道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党委
书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航空油料
集团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独立董事。林先生目前还兼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1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九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
或股东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3 次例会提名孙铮先生、陆雄文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孙铮先生、陆雄文先生简历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绍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附件:


                       孙铮先生、陆雄文先生简历

      孙铮先生,63 岁,孙先生现任上海财经大学资深教授。孙先生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孙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目前孙先生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
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陆雄文先生,54 岁,陆先生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陆先生曾任浦发硅谷银行监事。陆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
经济学博士。目前陆先生还兼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浦发硅
谷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全国工
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文件之十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度,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
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eair.com)发布,
特向大会报告。


      附件: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瑞庆、蔡洪平、董学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积极关注全球航空业、资本市场动
态,及时了解境内外监管规则变化,深入参与公司调研,关注公司发
展情况,增进对行业发展和公司战略的理解,提升科学履职能力。我
们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结合自身专长和履职经验,
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客观发表意见,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有 7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为
财务、金融、经营管理等领域的资深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
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邵瑞庆先生,男,六十三岁。邵先生现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邵先生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院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院长。邵先生于一九九五年获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现任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与中国会计学会
常务理事、交通运输部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与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
长。邵先生先后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与同济大学,获
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拥有在英国、澳
大利亚进修及做高级访问学者两年半时间的经历。邵先生自二〇一五
年六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〇年度,邵先生还兼任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

                                   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蔡洪平先生,男,六十六岁。蔡先生现任 AGIC 汉德工业 4.0 促
进资本主席,中国香港籍。蔡先生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三年在中国石
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参与了中国第一家企业上海石
化于香港和美国上市,为中国 H 股始创人之一,一九九二年至一九
九六年任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员及中国
H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一九九六年至二〇〇六年任百富
勤亚洲投行联席主管,二〇〇六年至二〇一〇年任瑞银投行亚洲区主
席,二〇一〇年至二〇一五年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主席,二〇一五年
二月起任 AGIC 汉德工业 4.0 促进资本主席。蔡先生自二〇一六年六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〇年度,蔡先生还兼任中远海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蔡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学
专业。
      董学博先生,男,六十七岁。董先生现任中央企业兼职外部董事。
董先生历任河南省洛阳市副市长,交通部综合计划司副司长、综合规
划司司长,招商局集团总裁助理、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总经理,招
商局集团总裁助理,招商局公路常务副董事长、董事、CEO、党委书
记,招商局集团总法律顾问。二〇二〇年度,董先生还兼任中国机械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董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
      我们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权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议案的相关情况。
会中,我们审慎审议各项议题,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本报告期内,公
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11 次董事会、10 次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4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 次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6 次规划发展
委员会。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身出席次数
                                   审计和风险 提名与薪酬 航空安全与            规划发展
  成员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    环境委员会         委员会
 邵瑞庆          2/2       11/11     10/10        不适用        2/2            不适用
 蔡洪平          2/2       11/11     10/10         4/4           不适用         不适用
 董学博          2/2       11/11    不适用         4/4           不适用           6/6



      此外,我们还参加了公司年度战略研讨会、一季度、中期和年度
工作会等会议共计 6 次,加强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
司战略推进和经营发展情况。
      2020 年度,我们结合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战略、规范运作、经
营管理、风险内控、深化改革、扶贫攻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同时,为更好地履行职责,2020 年,我们参与公司
各类专题调研 10 次,主题针对性强且领域广泛,涉及防疫抗疫和复
工复产、扶贫攻坚、中国联合航空和东航物流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推
进情况、节能环保、人力资源和考核分配、客机腹舱承包经营及航空
食品和机供品供应改革等重大事项。我们深入参与公司扶贫工作,多
次赴云南调研,协调国家蜜蜂研究所专家专程赴扶贫点传授养蜂技
术,推动当地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我们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掌握最新监管政策法
规,持续提升履职能力。2020 年度,我们参加了国资委中央企业外
部董事培训、上交所第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公司内部关
于新证券法修订情况的培训等共计 10 人次。
      2020 年度,公司对重大经营事项均严格依法合规履行了相关审
议程序,我们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况。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董事长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我们
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并反馈结果,为我们履职提
供了充分支持帮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度,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防疫抗疫、生产经营情况、关
                                             2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任免、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
及信息披露等事项,从有利于公司发展、把握机遇,维护股东利益角
度,对公司决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做出独立客观
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防疫抗疫及生产经营情况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全力做好旅客服务保障、切实做好员工关爱防护”三条战线,全力以
赴投入疫情防控。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第一时间分析研判了疫情对行
业及公司带来的巨大冲击,提醒经营层注意疫情带来的直接及间接风
险;我们调研了公司上海总部地区及北京地区防疫抗疫、复工复产情
况,对公司防疫抗疫、复工复产政策、旅客保障,履行央企社会责任
和义务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密切关注疫情走势,建议经营层及时调整
经营策略,公司也适时创新推出“周末随心飞”系列产品,带来了良好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关联交易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多项重要关联交易议案。其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航空食品和机供品供应保障及相关服务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为公司进一步优化航空餐食和机供品保障流程,提高
运行效率,加强精细化管理,更快响应旅客服务需求奠定了基础;审
议通过《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等 3
项议案,顺利通过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项目,为推动东航物流深入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速 IPO 上市进程创造了必要条件,也有利于
公司集中相关资源专注于经营和发展航空客运业务,提升航空客运主
业的竞争力。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这些事
项是公司实施改革转型和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各方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的利益,不
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2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我们核查了公司本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维持其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子公司以相
对优惠的条件获取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年
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外
担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
      2020 年度,董事会完成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及辞任
工作。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后,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和审议程序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名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另外,我们还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
      (五)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 6 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国内
及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金的
议案。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上
海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
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就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
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公司也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尚在承
诺期内未履行完毕的事项。
      (七) 信息披露

                                   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公司在上海、香港、纽约三地上市,因此我们尤其关注信息披露
的合法合规性、三地披露的一致性。根据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和要求,
我们从信息披露的源头进行监督,仔细审议议案和审阅相关资料,确
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指引》,在定期报告的披露方面,尤其是在公司年报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以诚信负责的态度履行责任和义务。在年报披露
前,我们和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听取审计
工作整体安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详细了解审计进度,监督审计师
工作,审核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提供的年报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核查财
务报表的可靠性及其相关内控的有效性,促进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流程
的不断完善。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控审计师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各项工作制度合规有效运作,
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 43 项;召开 10 次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6 次规划发展委员会、4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和 2 次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重视加强对决议事项执
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重大事项的落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运用公司
和股东赋予的权力,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2021 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公司的生产运营、经营管理、内部控
制、重大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持续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
披露等重要事项,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
审部门、审计师的沟通,定期进行调研和工作检查,及时向公司董事

                                   2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The 2020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及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我们对公司广大股东给予我们的信任、对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给予
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瑞庆、蔡洪平、董学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