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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6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损失核销,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损失核销。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
为满足部分所属公司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所有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下
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
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
    四、《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等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进行的公平、公正、合法的续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五、《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 2021 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
客观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
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七、《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
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相关责
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
果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所提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方案基于 2020 年度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确定,有利于加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我们一致同意实
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
    九、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公司业务、
管理和文化融合,促进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平稳、高效实施,确保公司对重组标
的企业实施有效管控,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积极有效,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想挂断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汪曦、张兴安、姚毅、孙佳、王本哲
                              签字: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