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3737 号),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 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