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0-06-02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0-02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32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现将《问询函》正文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从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等方面进
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公司业绩预告更正涉及事项
1、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业绩
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上海郑煤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郑煤贸易)合同纠纷案件延期判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暂按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16172 万元。请公司:(1)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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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披露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涉诉事项的基本情况、交易背景、
涉诉原因、交易金额、一审判决时间及前期信息披露情况等,并说明
公司在业绩预告披露前是否已知晓相关事项;(2)补充说明在二审
尚未下达最终判决的情况下公司暂按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的
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相关会计处理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事项。公告披露,公司根据 2019 年实
施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郑煤贸易相关诉讼事项有关的应收款项
又进行了预计信用风险测试和单项认定,补提坏账准备 5806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诉讼相关的应收款项的交易背景、交易
对方、是否与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2)列示公司贸易
业务近 3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数据、郑煤贸易公
司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近 3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主
要财务数据情况:(3)补充披露下属子公司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
并结合存货风险、信用风险和现金流等风险报酬转移情况, 说明公
司贸易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及规则依据,说
明该应收账款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4)补充披
露前期对上述诉讼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计提政
策说明本次补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3、预付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事项。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
对账龄较长的预付款项进行梳理计提坏账准备 6891 万元。请公司:
(1)补充说明预付款项的具体构成、长期挂账的原因、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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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是否为关联方;(2)结合以前年度预付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说明本次对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
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部分矿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所属的
部分矿井由于生产接替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部分矿井产量较上年同期
下降较多、单位库存成本较高,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库存商品计提
9788.57 万元跌价准备。2017、2018 年末公司分别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818.86 万元、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各主要矿井产量变化情
况、煤炭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库存商品产品构成及变化情况;(2)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和步骤,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
性;(3)结合单位库存成本的变化情况等变化,说明本次跌价准备
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与前期跌价计提是否具备一致性。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
二、公司经营情况
5、营业收入。年报披露,2019 年,煤炭市场弱势下行,价格稳
中有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8 亿元,同比降低 25.58 ;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2 亿元,同比降低 646.85 。
其中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8.94 亿元,同比降低 24.35 ,毛利率
降低 12.31 。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连续 3 年大幅下滑。2019 年东
风电厂启动 3、4 号机组关停程序,目前处于全面关停阶段。请公司
补充披露:(1)结合近年行业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变化情况、公司
自身经营情况,说明公司营收、净利润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的主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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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分析说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未来拟采取的改善主营业务
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
6、分季度经营数据。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0.03 亿元、
9.78 亿元、9.31 亿元与 6.67 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47.01
万元、407.14 万元、-7509.22 万元和-8.57 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
额分别为 0.26 亿元、-3.31 亿元、2.19 亿元和-0.42 亿元,公司各
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变化趋势均存在较大差别。请公司结
合所属行业季节性特点、生产经营情况、主要采购及销售政策、收入
确认政策等分析说明:(1)公司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净利润下降的
原因及合理性;(2)第一、三季度现金流净额为正,而第二、四季
度较前一季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负债情况。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35.21 亿元,其中可随
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2.6 亿元。报告期内,利息收入 4024.51 万
元。同时公司负债规模较大,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
计 31.63 亿元,公司本年利息费用为 2.93 亿元。近三年,公司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 60.88%、65.62 、71.57 ,持续增长。请补充说明:
(1)请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和资金需求情况,并与同行业其他公司进
行比较说明公司在维持较大金额非受限存款的同时,大量借入有息债
务、承担较高财务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是否有后续明显
改善负债情况的措施或计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情况。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37.30
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 15.6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36.81 亿元,商
业承兑汇票 4850 万元。期末承兑汇票保证金 20.52 亿元,占本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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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票据余额的 55.01 ,上期该金额为 13.94 亿元,占上期应付票据
余额的 43.22 。年报披露,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8.9 亿元,较上期末
增长 6.19 ,均为货款。公司营业收入 35.8 亿元,同比降低 25.58 ,
营业成本 26.80 亿元,同比下降 14.97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
告期内开具的承兑汇票额度、各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以及相关交易背
景等情况;(2)结合应付票据余额以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说明在
公司业务收缩、成本下降的背景下公司期末存在大额票据保证金以及
应付票据的合理性。(3)请结合报告期营业收入及成本的变动情况、
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结算政策等情况,补充说明应付账款同比
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应付账款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
对象、交易内容、账龄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
产余额 10.09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8.09 ,其中通过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增加 4.92 亿元。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将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请补充说明:(1)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地点、面积、是否涉及租赁业
务。如是,补充披露该房产租赁期限、租金、目前用途等情况;(2)
说明本期通过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部分是否
原为公司自建资产,本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
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25.96 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22 亿元,全部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结合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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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准、计提依据等,分项列示报告期内各划分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的划分原因、对应交易背景、发生减值迹象的具体时间点
以及坏账准备金额的计提依据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
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之前,
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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