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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钢股份:关于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6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项目相关进程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向浙江
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85%股权、浙江杭
钢国贸有限公司 85%股权,支付现金购买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剩余 15%股
权、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14.5%股权;向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富春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下属商贸业
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含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宁波富春
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除前述股权外的下属商贸业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
负债),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主要进
程如下: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杭钢股份,股票代码:
600126.SH)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1)。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1
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3)。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
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告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同时公告了本次重组的预
案(修订稿)。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及股票发
行价格的议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公告了本次重组的预案
(二次修订稿)。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502),中国
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
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财务数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
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
月。”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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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范围较广,加期审计工作需要较长时间,受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次重组加期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完成,主
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1、今年春节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
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主要采用远程办
公的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
    2、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涉及北京、上海、杭州等地,标的公司分布于杭州、
嘉兴、香港等,本次重组部分加审涉及上述地区的现场工作。疫情期间,部分地
区采取了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等措施,往返交通出行受限,导致部分中
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到位,本次重组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
无法如期开展。
    3、根据标的公司所在地的政策,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
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延期复工,中介机构所发出询证函的回函时间无法保证,导
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
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
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
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
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
期 3 次……”。据此,公司特申请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 1 个
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0 年 7 月 31 日申请延期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申请日,标的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延续性
和可参考性。
    2、本次疫情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
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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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广大投
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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